我喜欢你,而你刚好也闻到了我身上散发的费洛蒙,从而无可救药的爱上了我……
《女人不坏》里,泛泛用剂量精准的费洛蒙俘获了一票男人,无色无味的迷之幻境里,气味相投早有预谋地导演了一见钟情。
那……当初你爱上我的时候,也是因为我身上的费洛蒙吗?(偷笑脸)
真正谈恋爱以前,我是那种特别容易喜欢上别人的人,特别是看到那些眼神温柔,声音好听,味道好闻的男孩子,啊…真的是小心脏都要停止跳动了,眼睛不敢乱瞟,手也不敢乱放,僵在原地的样子活生生一根冒着白烟儿的冰棍。从来也不敢多说上一句话,不敢多走近一步,好像在我面前的不是什么美男子,而是刚从江边爬出来的怪物,想逃跑都迈不开步子。自然而然并且没有任何意外的,在大学的前两年,我还是一根冷冰冰硬邦邦的冰棍。
终于,老天选择在一个寻常又不寻常的夏日午后给我泼了一盆热水,恩…是那种温暖又不烫人的温度。见到这个男孩的时候,我站在一家酒店门口的旁边,以免让自己看起来像在等男朋友开房间的bad girl。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短袖衬衣,头发的长度刚刚好,带着一副黑框眼镜(不是说好了不要眼镜吗),个子比我稍高一点,笑起来的时候有点紧张,不过给人感觉还是挺舒服的。没有冰棍效应,没有手足无措,他像我一个远方的朋友,空气里都是好闻的香氛味儿。一起吃饭,带他和他的朋友去江边散步,借着当导游的幌子去了一直想去的第一师范,结果天下大雨,景点检修,想尽地主之谊的我还是个路痴。算不上是一场很好的招待……
送他们上了旅一,回学校的路上突然有种莫名的失落,毕竟当了两天的话唠,又没人听我说话了。到寝室接到信息说他们没赶上火车,改签了站票,当时没觉得什么,现在想起来,从长沙到郑州普快要十几个小时,站着一定很累。第二天生活又恢复了往常的样子,却比往常多了一句信息的问候,仍然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上课,并不觉得有什么孤单了。生活仿佛有了温度,冰棍开始融化,日子也变得有滋味了起来。从一句早安晚安,到看见天空美好也要拍照分享,心里滋生的小情怀也偷偷地从一个城市飞到另一个城市。
之后的日子像在手机里养了可爱的宠物,摸摸头,温柔就从指尖传到了心底。有点像恋爱的感觉,又感觉不像,每天一副心情倍儿好没心没肺的样子,再见到哪个长的不错的男生,也能冷静地放慢脚步驻足观看…冰棍综合症不治自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色女本质会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啦。而你也在我有意识、有预谋的暗示之下,喝下了我递给你的一大杯费洛蒙,走进了我的世界,再也没离开过。
你是我早有预谋的爱情,我是不是你早已注定的心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