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一座城市的明信片

      天微凉,半夜10点的苏州,灯光洒满整个苏城。跳完舞准备骑行回家,跟同道中人一起,打卡刷车,有说有笑,和往常一样,并无特别。我和公交车曾直角到达斑马线,我已停车等候,想让公交先行,就在此时,这辆公交车停在人行道前,挥着手臂,示意让我先行,顿时心头一暖,生出些许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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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几何时,我一直觉得城市的公交车和出租车都需要提高驾驶员素质和修养;我自己开车的时候,总是在抱怨,出租车的傲慢,公交车的无理,总不看左右是否有车就直接拐向另一车道。可是就在此时,我觉得人间有真情,与我同行的小柒说,哪有那么多的真情,可能那个人行道有摄像头,不停,他就得扣分。一句话把我从稍许的温存,人情的冷暖拉回到现实。是呀,现在礼让斑马线,不仅是一项社会公德,更是一项明文规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里有关礼让行人的规定越来越细致,惩罚力度也越来越大,原规定,机动车不避让行人,将被处以记2分、罚款50元的处罚;2013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规加重了处罚力度,原有记2分提高为记3分,罚款200元。苏州好几个人流量大的十字路口,8:00左右交警就站在隐蔽的地方,用高清摄像头实时录下斑马线的所有。真的将道德底线上升到了一个高度。

        那么,我们在惩罚车主的同时,有没有想到另外一个层面?行人若违反行人过街信号灯规定过街,或以侵犯机动车路权的其他形式过街,那又是一个怎样的惩罚呢?这些所谓的“弱势群体”又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目前看来,好像没有。“弱势群体”一词之所以被反复提及,争论点在于,究竟车主和行人,谁才是真正的“弱势群体”,或许交规对于机动车车主来说可能有些不公,比如碰瓷现象屡禁不止,在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最终还是由车主承担?从这一方面来看,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弱势群体”呢?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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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流密集的区域,公路通行效率就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很难做到权衡。但既然礼让行人已经由不文明上升到了违法的高度,那么尽量遵循就是车主们唯一能做的事情了,毕竟这出发点是好的。

        从我个人而言,我更愿意看到公交车司机那一幕,手臂一挥,请您先行,是出于个人主义,而不是所谓的为了“不扣分”而不得不“礼让”。大的社会是由人构成,用句广告词,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文明出行,方便了你,温暖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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