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在南疆服役时,2019年战友老杨想自主择业在驻地,希望每月多拿点自主择业费,于是他对妻子说,要不我们先办个假离婚吧,等我这边办妥帖了,我们再复婚。
当时妻子正与他母亲闹矛盾,她以为老杨真要与自己离婚,虽然离婚协议孩子和房子都给她,但她却信以为真,在给部队邮寄完资料后,连续三晚彻夜难眠。
正在办理离婚的过程中,上面下了通知,说是只有超龄的才能退役。老杨是技术9级,当时39岁,还没到40岁的最高服役年龄,由于当年退役不了,只能推迟到2020年,而当时逐月领取退役金将取代自主择业,由于政策不明朗,老杨于是把离婚报告给撤了。
2020年逐月领取退役金政策出台后,待遇没有达到老杨的预期,他于是选择了转业。
但2019年的那一出假离婚,却给妻子带来了永久的伤害。其实,按照婚姻法规定,根本就没有假离婚这么一说,怪不得妻子会信以为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