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讲一件小事,一件发生在十年前然而我还记得的小事。
有个理论讲的是为什么人年纪大了就觉得时间越过越快的原因:因为人对时间的感知来自于事件,那些新鲜的、有极大触动的事件就会延长一个人对时间的感觉,那些重复性的事件则会缩减一个人对时间长短的感知。
这是一个很要不得的理论。请想一想,每年过年过生日的时候,大家最喜欢感慨的一句陈词滥调就是,时光它如梭啊,一年过得好快。
用这个理论来翻译过来就是:我这一年又是啥也没干。
想想是不是感觉挺悲伤的。
而这个理论延伸出来的另外一个结论是,小时候接触的东西都是新鲜的,有很多“第一次”,所以感觉一年过得很慢很慢;而长大了以后,“第一次”越来越少,重复的工作越来越多,所以感觉岁月飞逝。
今天想说的小时候的这件小事,也是我的其中一个“第一次”。虽然只是一个瞬间,然而这个瞬间却在后来常常闪现在脑海里。和现实的经验交织在一起。
记忆真是一个神奇的东西。它是那一件件小事和时间作用在一起发酵出的产物。让人清楚意识到,原来这一个瞬间竟然可以是永恒。
那是中学时候的音乐课,小时候的我向来没有音感。印证是那时候搞艺术教育的老师一般都以貌取人,喜欢长的漂亮的女孩子,即使唱的不好跳得不好也会十分偏爱。小时候的我长的还像祖国的花朵,于是那位胖胖的女老师防守不稳,在开学的第一堂课就点我唱歌。于是那就成了我中学第一次被点起来唱歌,当然也是最后一次。
理所应当的,音乐考试成了我最害怕的科目之一,期末考试的时候,是两人组队合唱打分。那一阵最好的朋友很有音乐天分,唱歌很棒,平时我很喜欢听她唱孙燕姿的歌,觉得特别带感。于是作为一个学渣,顺理成章的想她带我飞。当时另外一个乐感很好的朋友问我,说你跟谁组队,我很自豪的说,我和XX一起。那个朋友于是很遗憾的说,哎我本来还想问她呢,这样的话我找其他人吧。
说到这里,接下来必然是一个转折——当然就是她拒绝带我飞。她跟我说,觉得我们的声音不配合。我就很纳闷,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为啥你不能带带我呢。然而我没有直接说我要抱她大腿,她也没有指出我会拖她后腿,只是我百般请求,她还是不愿意和我一队。故事的结局是我找了一个老好人一组,她找了另外一个歌神组队。
到了大学,和朋友聊天时,经常有人抱怨“猪一样的队友”。说五个人的小组,最后只有两个人在干活,如此如此。也慢慢了解了,队友的重要性,不过工作后慢慢发现,“猪一样的队友”的抱怨越来越少,不但因为猪再也混不进牛们的圈子,而且因为兔子只跟兔子赛跑,乌龟只跟乌龟打太极,学生时代的一锅炖再也不再。
然而每每想起音乐课组队这件事,还会感觉到心酸。也许是因为那是我第一次经历(却还没有完全意识到),无论多么要好的朋友,假如没有不相上下的能力,还是没有办法成为黄金组合。
其实人大多数是自私的,在那么多选择中,为什么不选好的队友,要选差的呢?
有人抱怨,觉得同学聚会再也找不到当年那种亲密无间的感觉。然而我经历到的是,那些后来发展相似的人见面,比过去更亲近。
而那些发展迥异的,曾经铁到不行的好朋友,大多难以重拾旧情。
成长就是一层一层的蜕皮,自己变化的同时,身边的人也在不断的变换。人的皮肤五十天左右会全部更换一次,又怎么能奢望身边的人五年十年不变?
有句话说“You are what you eat”(你是由你吃下的东西组成)不是没有道理的;而我们的朋友,是我们所做的事情所决定的。
就好像最近开始学日语,突然发现和一些有段日子没有联系的同学很有话题,聊得东西也觉得比陈谷子烂芝麻的八卦要有趣的多。
然而也知道,自己在蜕皮的同时,自己也在被别人蜕掉。
那种一生的朋友,真的是很难得的。同伴走慢了,有没有耐心拉他一把?自己掉队了,能不能及时加紧赶上?
周五的时候,一群年轻的同事聚会。有鬼佬,有ABC,也有香港人。当然能聊天,能做所谓的social,可是最亲密的时候还是遇到别的公司来串门的一个在香港念书毕业工作的内地学姐。讲到家乡的地理,讲到那些熟悉的背景和common sense。
和隔篱team一个四十岁的大叔聊天时,我问他,你在英国读的书,刚刚回来工作没有任何校友,会不会觉得孤独?当时是怎么做的?他没有直接回答问题,只是说香港是一座孤独的城。每个周五的晚上,有TGIF(感谢上帝今天是周五 Thanks God It’s Friday)的不醉不归的聚会,每个月很朋友的聚会也许都能见到新的人,朋友的朋友,the more the merrier;但是仅此而已,那种会在你走慢的时候拉你一把的朋友已经不在了,你唯一能做的只是在掉队的时候赶上去。
而反问自己,自己是否还能做到,在别人掉队的时候,等等那个人?或者说自己是否付出足够多,在自己掉队的时候,让别人觉得等你是值得的?
我的一位同事,30出头还报名part-time master,工作日晚上雷打不动去上课,足足上够两年,最近又看到他去台湾做义工,学习急救课程;另外一个朋友,每天练习小号,因为“一天不练习就会退步”;6月4号CFA考试的时候,整整一个大博览馆全部坐满,都是花钱买罪受的一群哥们姐们。
小时候的学习,是老师在后面拿着教鞭监督;而现在,是自己害怕掉队在赶路。很多人都说,香港适合年轻人,因为丰富多彩;可我总觉得也许是因为,年轻人多爱赶路,所以在这里结识的朋友常常能结伴而行。无论走的多快,总能遇见同行之人。
毕竟,快总比慢好。那些掉队之人,谁去管他。
只要不是我就好。
(结尾照例应该励志一下,因为这个结尾让我感到非常抑郁,最近越来越不喜欢社交的原因也许就是意识到人与人关系的脆弱。曾经我以为只有爱情需要门当户对,后来发现几乎所有的社会关系都依赖和建立在你的知识,你的背景,你的兴趣之上。然而让人感觉不那么孤独的一点是,你的时间付出在哪里,你的朋友就在哪里。虽然朋友圈总在蜕皮,但至少还有选择新的皮肤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