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子 CH 的法学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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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鸡汤
不要过分依赖友谊,或者花很多心思去猜度身边的人对你是否真心,一个人生活不会死,体会孤单是成长的必修课,谁都要经历。人生路漫漫,如果有一段实在没人陪你热闹同行,你要给踽踽独行的自己说, 走过这段就好,前方有更好的风景和更好的人等着。
——饶雪漫
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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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条件
假释,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部分犯罪人,在执行一定刑罚之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杜会,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附条件,是指被假释的犯罪人,如果遴守一定条件,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如果没有遵守一定条件,就收监执行剩余刑罚。
对象条件: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部分犯罪分子。对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不能假释。
禁止适用对象
一是累犯;
二是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暴力性犯罪的范围,不限于上述几种,还包括故意伤害等其他暴力性犯罪。
数罪并罚的情形:
暴力性犯罪(< 10 年)+非暴力性犯罪(<10 年),数罪并罚后大于等于10 年,可以假释。例如,甲犯抢劫罪被判8 年,犯盗窃罪被判7 年,并罚后被判13 年,可以假释。
暴力性犯罪(大于等于10 年)+非暴力性犯罪(无论判多少年),数罪并罚后大于等于10 年,不得假释。例如,甲犯抢劫罪被判11 年,犯盗窃罪被判7 年,并罚后被判13 年,不得假释。
A 暴力性犯罪(<10 年) +B 暴力性犯罪(< 10 年),数罪并罚后大于等于10 年,不得假释。例如,甲犯抢劫罪被判8 年,犯强奸罪被判7 年,并罚后被利13 年,不得假释。
被判处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即使减刑后减到10 年以下,也不得假释。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上述累犯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绿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也即属于两种严重的死缓犯),被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也不得假释。对于普通的死缓犯,符合条件的,可以假释。
实质条件
不再有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在假释考验期应实行社区矫正。
假释的已执行刑期条件和考验期期限
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执行原判刑期1/2 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根据司法解释,这里的刑期1/2 以上的起始时间,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是剩余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实际执行13 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
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 年,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例外规定
如果有特殊悄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被假释的罪犯, 一般不得减刑,不得缩短假释考验期。
假释的程序
假释程序与减刑程序相同。
假释的法律后果
成功的假释: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失败的假释:假释被撤销。
发现漏罪:这是指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未判决的罪。
发现漏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在所不问;是同种罪,还是异种罪,也在所不间。也即,即使发现的漏罪是过失犯罪、同种犯罪, 也应撤销假释。
撤销假释后,对前罪和淜罪先并后减,即将前罪刑期和漏罪刑期进行合并,然后减去前罪己执行刑期。注意: 已经经过的考验期,不算已经执行的刑期。
如果在考验期期满后发现漏罪,就不能撤销假释,只能另行起诉审判。
又犯新罪
又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在所不问;是同种罪,还是异种罪,也在所不问。也就是说,即使又犯的新罪是过失犯罪、同种犯罪,也应撤销假释。
在考验期内犯新罪,无论是在考验期内还是在考验期满后被发现,都要撤销假释。这是因为,假释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不再有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在考验期内犯新罪,表明仍具有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不符合假释的条件。
撤销假释后,对前罪和新罪先减后并, 即先用原判刑期减去已执行刑期,然后用剩余刑期跟新罪刑期合并。
注意:已经经过的考验期,不算已经执行的刑期。
在考验期满后犯新罪,不能撤销假释。
注意:可以成立累犯,因为假释考验期满就视为刑罚巳经执行完毕。
在假释考验期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监管规定,应当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剩下刑罚。
在考验期内违反规定,无论是在考验期内还是在考验期满后被发现,都要撤销假释。这一点,与在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处理及理由是相同的。
考验期内应遵守的规定,参见前文刑法第84 条。注意:在假释考验期内,没有剥夺犯罪人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这一点和管制不同。通过比较可以发现,假释考验期的遵守规定和缓刑考验期的遵守规定基本相同。
注意: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因上述三种情形而撤销假释的, 一般不得再假释。其中,对于因发现漏罪而撤销假释的,如果罪犯对漏罪曾作如实供述但原判未予认定,或者漏罪系其自首,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再假释。
假释与数罪并罚
这方面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有期徒刑与管制的并罚。
例,甲犯A 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 年, 犯B 罪被判处管制1 年。有期徒刑执行4 年后被假释。管制从何时开始执行?假释之日,还是假释考验期满后?应是后者,因为法条规定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执行管制,假释考验期满才算有期徒刑执行完毕。
缓刑与假释的比较
发生阶段不同。缓刑发生在审判阶段,在判决时宣告缓刑。假释发生在执行阶段,执行一定刑期后裁定假释。
成功效果不同。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假释考验期满,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参考资料:柏浪涛的刑法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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