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打工的人”,拿的是薪水(幸运的话,还有提成),于是,他们会不由自主地把自己的工作结果和工作质量与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金钱回报相匹配……
他们经常说的话是这样的(他们也确实是那么想的):
那么使劲干干嘛?又不给你涨工资!
就给那么点工资,还指望我做成什么样呢?
上班原则——老板发多少工资,就干多少活。多干的那部分没有谁发工资,就当作是在为自己打工。
现在只不过是“在给自己打工”的同时“也给老板打工”而已。于是,在做每件事儿的时候,判断工作结果和工作质量,有两个标准:
是否对得起拿到手里的薪水?
是否对得起自己的时间和精力?
给自己打工给自己做事儿的人,自然而然的对工作的结果和质量要求更高。每个人在这点上都一样——有多少人在离开办公室的时候忘记了关灯或者锁门,有多少人离开家的时候总是在担心自己忘了关灯或锁门。
给老板打工多做点事儿总觉得自己吃亏了,如果再加上给自己打工,那就获得了双倍的“收入”——把自己的同一段时间出售了两次:一次,出售给老板,而后因此获得了薪水;另一次出售给了自己,而后获得了成长。
那些拿到两次回报的人又怎么会像那些只拿到一次回报的人一样那么在乎其中只是“一部分而已”的薪水呢?
既然是打工,就要花时间和注意力,那么为什么不“把老板的事儿当自己的事儿做呢”——这句话将被99%的人鄙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