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心目中都应该有一个英雄与一个英雄梦!
——题记
凡是还没有死的东西,不管是人还是事物,都是不值得永久推崇的!就算有些一时得到推崇,过一段时间,也会被忘得一干二净!这就是我们国人的劣根性。但最无奈的还是:英雄被沉没,追星却大行其道。
最近,由于台风、洪水肆虐,又很遗憾的冒出了很多英雄,都是抗洪抢险牺牲的烈士!他们是光荣的,是伟大的,是当得起“英雄”称号的!
可是,在一个个烈士被报道出来受到我们缅怀崇敬的同时,还有那么一群人被我们忽略了,被社会忽略了。他们就是那些还活着的还扎身在抗洪第一线、还投身在台风抢险的英雄们!是的,英雄,他们也是当之无愧的英雄!也是值得我们敬重的英雄!我们不应该因他们没有牺牲就忽视了他们的壮举!
难道真的要牺牲了才算是英雄吗?不是的,牺牲了的固然伟大,还活着的也要肯定!前者牺牲性命付出了大代价,后者活着却抢救了更多的人命与财产!孰大孰小,不能比较,硬要比较,才是对他们的亵渎。然而,牺牲了的得到了我们缅怀崇敬,还活着的却仍旧默默无闻。虽然所有这样敢于投身抗洪抢险的勇士,不管牺牲了的还是还活着的都不会在意这区区虚名,但我们却应该公平对待,不仅要缅怀牺牲了的,还要让还活着的得到我们的敬重!所以,英雄不应该只赋予那些牺牲了的烈士,而是还应该赋予所有敢于与困难作斗争的勇士,以及所有不畏艰险战胜一切的壮士,和所有能够舍小我为大我的义士。
我们身边从来不缺少英雄,只是缺少发现英雄的眼睛。不,准确的说我们是缺少一只把关注投向英雄的眼睛。我们的眼睛被自己、被外物所遮盖,一只关注自身,一只关注明星,导致没有多余的注意力去关注那些英雄。这使我很不可思议!
英雄被沉没,追星大行其道。为什么会这样?
你喜欢音乐,可以;你喜欢影视,可以;你喜欢娱乐节目,也可以;你喜欢歌手、演员、主持人,也无所谓。喜欢就喜欢吧,可你为什么偏偏要盲目追星呢?为追星,你可以花高价买门票,却为什么不能将这些钱用做慈善呢?为追星,你可以抛开家庭事业,却为什么不能将这些时间用做正义呢?为追星,你可以跳楼跳海自杀,却为什么不能将你有限的生命花在有意义的事情上呢?……
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我也有几个喜欢的明星,但我从来没有花一分钱一分时间在他们身上。我真的想不明白,为什么是这样?
你喜欢帅哥美女小鲜肉无所谓,可你把他们上升到偶像的层面就错了,大错特错。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却没必要盲目尊崇。歌可以听,节目可以看,影视可以观,人却没必要追捧,平常心对待即可。好比你周围的人也有唱歌也有表演的,你听了看了却没有追捧他。
所以,我们的偶像不应该是明星,而应该是那些能够带给我们精神层面东西的人。我们不追捧歌星、不推崇影星、不膜拜明星,我们只崇敬那些不畏艰险的勇士、敢于战斗的壮士、乐于奉献的义士,以及那些为正义献身的烈士!我们不需要活在一个追星的世界,而是需要活在一个有“英雄”的时代!一个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个英雄与一个英雄梦的时代!
201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