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三十一岁,正走在去往食品店的路上。
天空一如既往地不甚明亮,正下着雨,由于出门匆忙我没有打伞;但老实说,我其实总有些事分不清真伪;
就比如这些雨,它在我的世界里下了好久了,至于久到什么程度,大概七年来都没怎么停歇过,以后或许也会继续,只偶尔在心情好,或者喝的太醉的情况下,才会看到阳光,很难相信不是么?
这种事,其实是很不方便的,如有些时候雨是真真实实的可以淋到我,但大多数时候即使走在那些雨里也是安然无恙的,总之,我分不清那具体的界限在哪;所以既然分不清,就一直带着伞好了,别人看到也可能会以为我在英国待过,不管天气好坏总是要拿一把伞出门。
早上六点多,我还在睡觉的时候被电话铃声吵醒,出于某些原因,我没有早睡早起的习惯,所以被吵醒的时候心脏可能由于血压的缘故咚咚咚的跳的厉害。
我接起床边的手机含糊的说道:“嗯!”我没有调整语气的接了电话,由于昨天才交了稿,所以应该不是什么客户的电话。
“怎么,还没睡醒吗?”一个女声问我。
我拿下手机看了看,是我初中时期的同学,在那样朦胧的年纪还谈过诗一样的恋爱,所谓诗一样,其实就是根本不懂恋爱的年纪谈了一场恋爱,然后大家都以为谈恋爱这种事,就是互相写情书写诗,说些漂亮话的那种恋爱,连接吻都没有的那种程度,最后当然也就无疾而终。
我由于家庭突遭变故未完成初中的学业而下了学,所以也就没了什么联系。直到手机软件突飞猛进,又在社交软件上认识了彼此,当然不可能有再续前缘那种事,只是作为久违的朋友相处。
“当然没有,我昨天写到四点半,看到了未眠的海棠花才睡的。”我说。
“盗用川端康成这么著名的作家写的句子,可做不成作家哦。”她说。
“总之,这么早打电话来一定是有非说不可的事吧?”我揉了揉太阳穴,那里由于血压高的缘故动脉一鼓一鼓,鼓胀的厉害。
“这么说也可以,嗯。。。”她顿了顿又说:“起来陪我喝酒吧。”她用的不是疑问的句式。“现在?在星期一?星期一的早上么?”我以不可思议的口吻问她。
“那样有什么不可以吗?你那么自由的工作,况且又是个酒鬼,所以何必在意星期几,或者白天或晚上喝酒的问题。”她说。
“话虽这么说,可早上喝酒的话,总是让人感觉奇怪不是么?大多数的人不是这样做的。”我摸索着床头,找了颗烟点燃说。
“总之,我大约一个小时左右到你那。”说完她就挂了电话。
我又揉了揉太阳穴,抽完烟后开始穿衣;穿衣的过程很顺利,不,与其说顺利,不如说是简单,四月的天气已经感受的到暖意,所以没必要左一件右一件的穿衣服,这也是我不喜欢冬天的原因之一,天冷的时候,真的觉得好像把人生都浪费掉在穿衣服这件无聊繁琐的事情上。
洗漱完毕,我在咖啡机里煮了咖啡,我有睡醒喝咖啡的习惯。喝完咖啡,我查看了家里的酒,两瓶不高级的红酒和一瓶威士忌,还有冰箱里一些啤酒,看来酒水应该够了,但冰箱里好像没什么食物了,我由于自己住的原因所以吃的很简单,看来要去采购一些才好。
我走进食品店,买了一些熟食,多是些卤味、花生米之类的下酒菜,又顺手买了一瓶白兰地才往回走。
我没有开车,一来这个时间段开车的效率不见得比走路快,二来也是想走走路运动一下。
我是个不入流的作家,所以运动的机会不多。说是作家,这种说法是有些难为情的,我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作品,事实上,连一篇长篇小说都没写完,只写过一些时实散文、短小说之类的发表于杂志、网站,后来由于某些原因开始帮人写人物传记。
我走到小区楼下的时候琳子已经到了,正在抽着烟等我。她穿了一件米色风衣,下身穿着淡蓝色牛仔裤,那裤子到处是破洞,不显得怎么凌乱,倒是与她那恰到好处的一头短发,显得相得益彰。
“不是说,一个小时左右么?”我走向她并问道。
“时间这种东西,你不觉得它只是形式上的数字,而本质上是种类似计量单位的感觉吗?也就是说,它其实像大多数东西一样,是不存在的。”她丢了烟说。
“话是这样没错,可守时还是有作用的,比如我可以不喝那杯咖啡而打扫一下家里,把没洗的袜子内裤什么的塞进床底。”我说着走向她。
“还有前夜因为躲雨而跑进你家要求避雨的妙龄少女的内裤,那个不准备一起藏起来吗?”她贴近我压低了声音说。
“也许会有那种东西也说不定,至于这个,到时候发现了再藏也来得及,我觉得你还是少看那种电影比较好。”说着来到了电梯间前等电梯。
电梯门开后我把她送上了电梯,并把东西都递给了她说:“你坐电梯上去,我走楼梯,毕竟很少这么早出门,还是爬楼梯运动一下比较好。”我站在电梯外说。
“这么重的东西要我拿不觉得过分吗?既然要锻炼身体还是连手臂一起锻炼比较好。。。”她话没说完电梯就关上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