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到站,还未停稳,不少归心似箭的已经起身去拿行李。轰轰隆隆,推推停停,静待车门开启。
其实我内心里,比他们还有焦急。
终于车门打开,我也背上背包,提起行李。走,回家去!
不远处早已静待的小白车,车窗摇下,一张最熟悉的中年男人的脸浮现出来,虽然叼着烟努力故作严肃,嘴角还是忍不住上扬。
当晚,父子二人小馆子内,开冰镇啤酒,剥小龙虾。
国内正是开始热的时候,暑气蒸人。感谢发明冰箱的那位天才,有了冰镇啤酒,一切都有了解药。咕咚饮下,顿有冰火两重天之感。龙虾吃得热火朝天,吃得挥汗如雨,吃得津津有味。一会功夫,虾壳成山。
酒是我唯一的封印。解印后的我,微醺状态,口才如火山爆发,顺变郭德纲,机关枪似的嘴,突突突的发射。一时指点江山,一时风花雪月,一时上下五千年,一时异域风情。旁边的服务员姐姐也忍不住笑了:这孩子,怎么这么能说?
吃毕,回家看猫。
当初处于人道主义关怀,我与老爸一致决定不给这俩小公主做绝育。然而如今锁在这一方小公寓内,心上人不知何处。如今日渐消瘦,顿有当初我表白被拒之后的落魄。甚至脱了一些毛。我想她们终究是比我专情,当初再伤心,头发也不曾掉一根。何况我还能深夜买醉,借酒浇愁。她俩只能面对这空旷的小天地,日夜哀嚎。
我喜欢猫,大概是因为性格很像某位旧人。易怒,又爱撒娇。不一会就闷闷不乐,不让你再亲近。每一天都得重新建立关系,一旦你在外面抱了别的猫,基本回来就只有被嫌弃的份了。而狗太过老实忠诚,无论对它做过怎样严苛甚至残酷的事,它都还是会摇摇尾巴,死心塌地地跟着。因此时常说,不是我不喜欢狗,而是我不配养狗。
我读过一篇科学小品,说猫离开人类仍具有野生捕猎技能,狗则不行,只能靠人类丢弃的垃圾为生。因此,若真实哪天它走丢了,我也愿相信它还是生活得很好。
喂好猫粮,看她俩优雅矫情地吃完,就前往附近的新华书店。
这是我去过的第一家书店,也是家乡规模最大的书店。如今读书的人越来越少,书店里卖的高考教辅越来越多。最喜欢的那一栏专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还在,已经万幸。买了一本《伟大的海》,讲地中海地区的沧海桑田。包装异常精美,深蓝色,已然让我想起了海。再买了几本游记散文留着疲累时读。付款时,心满意足,已为家乡阅读事业做了贡献。
如今书籍越来越贵,许多书必须得咬咬牙才能下决心买下。手机上包括Kindle都能买到个位数的不错电子书,只可惜我向来追求纸质,喜欢印刷的幽默书香,喜欢指尖翻过书页的沙沙声,喜欢看完“轰隆”一合上的成就感。
看电影看多了,书就很难再读进去了。没有音效,没有雷电交加,没有煽情时的背景音乐。因此,读书比当年变难了。
当然,书籍与电影电视一样,都不过是文学的载体。读书也没什么特别值得骄傲的。只是现在的电影电视,质量确实不够高,或者至少不够有营养,但却能抓着你让你离不开屏幕。而手机的能力,则更胜一筹。
本来想写篇记叙文,写成了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