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必须坚持党管农村。”党管农村,怎么抓、怎么管?习近平总书记给我们指出了明确的方向和路径:
坚决扛起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中央统筹、省(自治区)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党委和政府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推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
建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把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舞台,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巩固和运用脱贫攻坚的制度成果,坚持和完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等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全面提升“三农”干部队伍能力和水平。
筑牢乡村振兴的坚强战斗堡垒。充分发挥乡村党组织作用,把党中央提出的重大任务转化为基层的具体工作,抓牢、抓实、抓出成效;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注重培养选拔有干劲、会干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人担任支部书记;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为基层干事创业创造更好条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升党组织凝聚服务群众的能力,走共同富裕道路。
强化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坚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充分激发乡村现有人才活力,着力抓好招才引智,促进各路人才“上山下乡”投身乡村振兴;创新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让农村的机会吸引人,让农村的环境留住人,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
全面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建立完善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农村组织体系,使各类组织各有其位、各司其职;把村为民服务中心作为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阵地建设好,增强为民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严厉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侵吞集体资产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制止利用宗教、邪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用好现代信息技术,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