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喜欢是一件幸福的事,自己能主动投入生活,经营幸福,让幸福冒泡泡,让空气中弥漫幸福的味道,是很有成就感的。
昨天跑步后买咖啡,差点被告白了(因为气氛有些怪)。我吓的落荒而逃,因为我恋爱经验一堆,至今恋爱水准仍菜鸟级。
回来和宿舍的小姐妹唠嗑,她们都是一副你太自恋了,有谁会看上你。真以为你的魅力大到谁都喜欢你,别做梦了。有些无语,我只是分享了一个新发现,被人喜欢说明我有优点,好像我是赠品,免费都没人会要。
宿舍有两人脱单,剩下的对恋爱既期待又排斥。我喜欢被别人喜欢,因为这样说明别人承认我的优点,我会觉得自己活的有价值。我也喜欢很多人,有书上的角色,有电视上的明星,有生活中的小伙伴。因为喜欢,所以愿意分享快乐的事,或者美的东西。
我不够稳重,所以我喜欢跌宕起伏的生活。我喜欢精彩,却不太能忍受生活太寡淡,尽管生活会有这一关卡。
前几天重感冒,因为发现的早,所以吃过药就好很多了,然后作死在雨中跑步,因为风有点大,回到宿舍已经有点迷糊,正好验证了不作死就不会死。后悔吗?做过就没必要后悔,不去折腾又怎么知道自己这么奇葩(不建议大家这样做),其实一直觉得自己挺正常的,真的。
生活都是自己过出来的,不去投入倾情演出,你永远是边缘人。拖着病体,去离学校很远的饭店吃面,又选了一条最远的路走回去。回到学校,竟然忘记自己的路痴体质,看到一条陌生的路,第一反应是去探险。
我一直觉得,学校挺小,所有路又是圆的,怎么都能回去。那次探险,我找到了一个遗弃之地,神秘有趣,有人的匠心,又自然美的纯粹,我觉得走在石阶上,病都好了很多。走到一处特别美的地方,风景唯美朦胧,石桌石椅,有条护校河(像护城河),两边栈道颇具古风。哎呀,不小心看到一对情侣在kiss,快步走开,之后又看到几对,原来这里是个约会的好地方。拾阶而上,吹着风,听听古筝,树枝抚过我的脑袋,感觉自己融入这片风景了,我是这里的一部分,我同叶子一起呼吸吐纳,风景是我,我是风景。
从天气感受秋,有些可怜。从叶的秋之舞中,秋是热闹优雅的;从脚步声中,秋是娴静温柔的;从护校河的浓墨重彩中,秋是震撼心灵的。秋像是最美和最丑的边界,别扭又和谐,秋又像白与黑的中间色——灰,高贵又傲娇。
我总以为我很认真的生活,那刻才明白,我从来是时间的过客,来匆匆,去匆匆,我从没有真正投入其中,给那张白纸上画上自己的颜色。如果要幸福,不要期待,总会有那样一个人发现你的魅力,有可能他(她)眼瞎,但是,主动融入生活,你看得到你的色彩,你的魅力。
收集幸福,成就满满,快乐多多,让幸福的味道,弥漫心房,幸福光环便会降临,倾情演出,幸福永不谢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