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追了部番很有意思。
故事的设定是食草动物与食肉动物之间和谐相处着。
食肉动物因为有特制的满足基本需求的食物,不必要猎杀食草动物。
可是食肉吃食草是天性,很多食肉动物忍不住内心的食欲去黑市上偷偷吃从殡仪馆和医院拉出来的肉,有的贫穷的食草动物,自愿出卖身体来获取钱财。
这样的设定真的合理吗?
世界的规则不应该是由掌握更大力量的食肉动物们制定吗?为什么他们会甘愿被食物支配,并觉得吃肉这种行为不光彩呢?
这难道是更高级的文明演进吗?
或许这个设定和人类社会有相似之处吧,人类社会的规则是不允许犯罪,可某些人总是按捺不住贪欲和私欲,但很少有人会坚定地认为犯罪无罪,犯罪是天性。
这么一代入,这个设定倒还算合理。
动漫的男主是一匹夹着尾巴的狼,女主是一只迷你兔。
男主不愿让自己突出的力量给自己招致麻烦,对周围异样的看法麻木不仁,浑浑噩噩地过活着。
女主不想承认自己的弱小,不愿被人当成弱者保护着,轻视着。所以她和很多很多雄性都发生过关系。她觉得,只有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才是平等的,她才不会受轻视。
男主初遇女主,他的第一个想法是,我好想,好想,吃了她。
后来的相处中,他对女主情愫渐生,可是心理医生告诉他,这是食欲衍生出的恋爱心里,他应该离那只兔子女孩远一点。
男主分不清自己对那个女孩是食欲还是爱欲。只能疏远着。
但是后来发现女主有了喜欢的人,他嫉妒得发狂,他发现,他就是喜欢她。违背本能的。
男主无意介入他们的感情,只想向那个女孩原原本本地说出心意。
但是女孩被掳走了。
女孩喜欢的人救不了她,因为他是一只鹿,而且因为了他的理想和别人的威胁,他连去都不能去。
男主去了,伤痕累累地来到女孩面前,当着她的面进行了一场真正的厮杀。
他怕女孩会怕他。
但女孩对这个从天而降的孤胆英雄说:“我现在就在这里,要吃我,还是要抱我,由你决定。”
其实到这里故事对于我来说已经结束了。
傻瓜,你就是爱她啊,这怎么会是食欲呢?
今后如果是为了和你四目相对,尾巴再脏我也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