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怕见,白首孤人

我想这一生如果没有你,我即使快乐,也不会有多快乐。

——楚  字

从记事起,已然多年未遇见过这样焦躁烦闷的八月了。写下这些字时,北城以北寂静的小城刚刚天光乍亮,昨夜突兀的夜雨带来的是晨起扑面的清爽。发呆,看天空,依旧一如多日以来的疏懒随意。习惯每天早起嚼一颗糖,然后微笑对所有即将到来的未知说声:早安,全世界。

似乎许久不写字连言语表达都差强人意,看起来我确实不是一个对文字天赋很高的人。不过那又如何,反正我已知晓,我找到了这个世界上为数不多的能真正听懂我说话的人,这是我迄今为止遇到过的最好的一段感情。他懂得,虽然我不优秀,但弥足珍贵。而这一切,业已足够。“如果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那么就算全世界的人都喜欢你,还是会觉得很孤独吧。”“没关系,他喜欢我。”

最近在温习兔子先生安东尼的书,坦白说,那些断续并着琐碎的句子对于一个中文系的人来说的确是一个神奇的存在。书名我很喜欢,叫做《这些  都是你给我的爱》。照旧喜欢在晨光熹微的某个陌生清晨写几句絮叨的话给最爱的你,纵然许多人都说,情话说多了一样不赚眼泪。可是我依旧愿意,并且长长久久的只说给你一个人听。要不然,等到七老八十垂垂老矣,你怎么会知道我们这依旧是爱情。

感情之事,你与我皆然,都是谨慎小心的人。既然选择踏上这条满是荆棘的前路,请你无论如何都要和我并肩走在一起。我在踮脚张望这条路时便已知晓它有多难走,或许以后还要比我想象的难上许许多多,但我知道等挨过这段极为喧嚣艰难的光阴以后,我们会有一处青墩小院,种几树合欢,酿几坛清酒,晨钟暮鼓,安之若素。等到我们老了,就在青墩小院里养老,把余生剩下的时光全部用来相守,一起等待无数天光乍亮和暮色四合。抬眸是你,俯首也是你,这大抵是件多么好多么好的事情。这些看起来千金不换的欢喜,是此生难求。

有很多个夜晚会重复同一个梦境,无数零散的片段在脑海里反复出现又瞬间消失,如同一个分分合合没有ENDING的故事。我怕极了这样的梦,像一汪死水悄无声息的将人淹没在漫长午夜的黑幕里,迅速的我甚至还来不及呼救一声。我告诫自己,绝对不能以我可笑的不安来麻烦你。我深知这是一条歧路,却还走了下去,以为这是对我们最好的方式。还好我还有你,还好你继续坚持。七夕前的那个夜晚,中心广场上粗大的合欢树下三三两两的坐着乘凉的年轻情侣,不远处的高层外墙闪烁着迷离的霓虹灯光。你看,这个世界上简单的幸福那么多,以至于我看到别人甜蜜恩爱时会略微的有些难过。为何他们相爱了就可以在一起,在一起了就可以长相厮守,厮守了这么久还是有着浓醇的爱意。尽管我尽力使自己保持理性,显得成熟,但这一切还是迫使我默默发了疯。这世界,太不公平。爱由我们掌控,恨却由不得我们消弭。

最怕见,白首孤人。

顿笔莞尔,每每想起你的时候总会忍不住嘴角上扬到一个最好的弧度。我想,你想我的时候一定眉梢眼角都沾染了笑意,就像我一样。彼时,伸手拉开天蓝色的窗帘,细碎的日光折落在我身上,隐约感受到一丝入骨的温和,煦暖而美好。就像我们。所有的抱怨和失落,所有的尘埃和负重,到最后终将在岁月这个巨大的容器里发酵生长,装点我们毫无畏惧的爱情。我想,这个世界上大抵是没有许久以前我所想象的那种波澜不惊的生活。我们总要经历一些兀然的意外,时间自会告诉我们是幸还是不幸。那么亲爱的,请与我相爱,不骄不躁不温不火,不声不响不离不弃。也许牵了手的手,前生不一定好走,也许有了伴的路,今生还要更忙碌。所以牵了手的手,来生还要一起走,所以有了伴的路,没有岁月可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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