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王二的原创群里,有位朋友写得一手好书法,那是我们的首席书法官先生—(一笑)了之。他时而在群里打卡的书法张张都堪称精品,即便有时只是一句很简单普通的话,被他写出来就显得很有深意。如果请他把我的名字写下来,我想我会装裱收藏起来。我一边啧啧的称赞,一边感叹:我永远也写不了这么潇洒的毛笔字,我连钢笔字都写不好呢。
不得不说,写字好看与否,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写作的心情。试想,当你忽然蹦出来一个灵感或有意思的想法,着急着想要记录下来,你翻开记事本,抓起手边的一只笔,手起笔落,刷刷刷的写了不到一行字,就生气的把笔摔在桌子上—这哪是什么灵感!就一破想法,大家都能想到的也不足为奇的想法嘛。你瞧写出来这一行字,就像你所谓的灵感一样生硬歪斜!有时就索性拿出电脑码字,想象着自己像影视作品中的天才一样,文思泉涌,深夜独自一人,在电脑前飞快的噼里啪啦的敲打着键盘,好似一晚上就能制造出一部传世之作。醒醒吧!现实是,我对着电脑上打开的文档迟迟未敲下一个字,也许是写作经验少,还未习惯这种电脑码字,思维跟不上,大脑就像眼前的word一样空白。毕竟我们从小都是在纸上作文的啊。
为了能更好的练习写作(这说法颇为冠冕堂皇),改善现在这种尴尬的境地,我决定重新练字。说是重新,是因为我在初中时曾经正经儿的练过字。当时练字的理由也是很充分的—我喜欢班里的一位男生,他写的字很帅气!自从转到我们班,这位男生就用优异的成绩、开朗的性格、漂亮的楷书赢得了班主任的宠爱和女生的关注。对比下当时的我,除了成绩还说的过去,没有什么拿得出手了,尤其是字。我可是幼稚园时期曾因为写字太差被叫过家长的人哩(当然,我是那种因为这么点“小事”就乖乖把家长叫到学校的孩子么)。在青春懵懂的爱恋“怂恿”下,我暗暗下定决心要写好字。于是,我迅速的买来了楷书字帖、钢笔和墨水。那时的字帖有名的就是司马彦,钢笔必须是英雄牌,墨水常见的是蓝色(兰色)的,因为帅气男生写字用的蓝黑色,字体看起来很是沉稳大气,我就毫不犹豫的选择蓝黑色。
接下来就是刻苦漫长的锤炼过程了。每天至少一张临摹,写的格外认真。那个时候的字帖,每张模板上都有一张稀薄的透明纸,即拷贝纸,临摹时,将拷贝纸覆盖在下面的模板上,照着字的凹陷轨迹一笔一画的描红。时间长了,描的多了,就会慢慢熟悉字体的笔画结构及运笔方法,肢体也会产生规范的书写记忆。皇天不负有心人,经过一段时间坚持不懈的练习,我的字体得到了很大改善(毕竟基点低,提升空间还是很大的),也算是拿得出手了。
只不过,写字就跟用脑一样,长时间不锻炼的话会退化生疏的。随着手机电脑等设备对生活的一步步入侵,我们拿笔写字的机会越来越少,尤其工作后,日常无非是在文件上签个名字什么的。等不得不再次拿起笔写满一张A4纸时,才意识到已经好久没写过这么多字,已经不会写字了。去年还是前年,和那个帅气男生(现在已经是别人家的老公了)叙旧闲谈,我提到初中时他写的那一手好字,他则不好意思的笑着说:现在不行了,写的字都不能看了。我也不再多说什么,毕竟他也不再是当年帅气的模样了。
如今,我为了写作,重拾当年练字的兴趣。打开某宝,在五花八门的商品信息里千挑万选,终寻得一家看着不错的店,购得一套中国风的青花瓷凹槽练字帖,店家还附赠了练字专用钢笔及墨水。这听起来很是新鲜,尤其是钢笔用的墨水是可以干的,写上去不久墨迹就会消失,这样就可以反复利用字帖,很方便也很环保。一开始我觉得新颖有趣,原来现在大家都是这样练字的!然而不出三天就兴趣渐失。或许是练字的缘由不够坚实,也或许是这样练字缺少了乐趣与成就感,总之,不是半途而废,而是一开始就放弃了练字这件事。
我终究没能写得一手好字!看来,为了写作,我要另寻他路了。
(昨日读夏丏尊叶圣陶的《文心》,第十六篇“现代的习字”里,专门对练字进行了讨论分析,还对古人习字与今人习字的目的发表了独特的见解,让人豁然开朗,推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