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闺蜜:听《十年》

歌词:

十年之前

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

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

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

十年之后

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

只是那种温柔

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怀抱既然不能逗留

何不在离开的时候

一边享受一边泪流


     由陈小霞作曲,林夕填词的这首《十年》,经由陈奕迅的独特演绎,受到无数歌迷的喜爱,它代表着心绪的零乱和无止境的苦涩,有着很高的传唱度,也是KTV点唱次数最多的歌曲之一,是香港伤感情歌中的经典曲目之一。

十年。

    昨天晚上收听情感广播电台,节目的最后,所播放的曲子就是《十年》。恍惚之间跟梅认识将近十年了,记得最初次见面是高二刚分班,我们俩个坐同桌,都是女生,肯定有些小摩擦,那时候的自己不懂得谦让,不懂得宽容。现在想想高中的时候还真是得罪了不少人。所以一毕业就没怎么和高中同学联系,高中聚会也从来没去参加过。哎呀,往事不堪回首啊。

     高中毕业以后,考上大学,各分两地。大学的时候也交了另外的朋友,跟梅时而联系,时而也断了联系。曾经也有想过,这段友情或许就这样归结于“高中同学”。现在大学的朋友,结婚的结婚,生小孩的生小孩,一直存有联系的仍是她。这几年无论日子过得有多么糟糕,还是一起过来了。

     现在想想,其实人都有不完美。当初我的性格不讨喜,很孤僻,易躁易怒。她反应比较迟钝,闷不吭声。几年过去,大家都变了许多,我的性格越转越好,三观也正常的树立起来了。她也变得越来越成熟,还是那么善良。感觉这么多年一直在纠结矛盾着是我,她却一直都在我的身边,在我需要的时候,一个电话,一个信息,就来到了我的身边。

      现在的我们,偶尔进行姐妹之间的小聚会,喝两个小酒。各自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努力工作,热爱生活。每天都过得很充实,很自在。虽然都有被家里催着相亲,但是不强求,不勉强,在发现另一个自己的同时,也在去寻找属于自己的那个他。因为我俩都是喜欢到处走的人,之前就有过约定。要在26岁之前去西安看长安街,去西藏转山,去草原骑马,去哈尔滨看冰雕,去云南大理。我们正在践行着这一约定,也正在进行下一个List。

      这一个十年过来了,下一个十年我们仍会在。相信那时候的我们,会变得更加勇敢,坚强。努力实现自己所坚持的理想,去发现不一样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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