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问我什么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我想我会说,爱与空气;如果你问我什么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我想我会说,柴米油盐酱醋。这肯定会有吃饱了的人大声地反对,我左手持锅,右手拿铲,无言以对。
也许是因为社会进步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在年轻人的圈子里,外卖的戏份是越来越重。做饭,我是情有独钟。买菜做饭这么神圣的事情,谁舍得抛弃啊!谁都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但做饭这回事又不是人人都可以的。你看那些吃皇家饭的人有机会做饭吗?你看那些住宿舍的人敢做饭了吗?这来之不易的,请好好珍惜。如果说,做饭是一种乐趣,我同意;如果说,为心爱的人做饭是一种幸福,我更加同意。独步厨房弄油盐,只为佳肴献家人。
家庭环境的缘故,我自小学三年级起就开始做饭了。那个时候父亲在外地打工,母亲白天就到镇上做点小生意,下午把菜买回来,吩咐我要怎么做,傍晚就到田地里干活了。记得那个时候最常做的菜就是五花肉炒豆角,或者是五花肉炒别的杂菜。五花肉要先拿来煲汤,汤里放点菜叶子,菜梗拿来炒,再煎条鱼。这样一来,勉强算是凑够三菜一汤了吧?现在回想起来,柴米油盐那些其实有点模糊了。只记得每天中午放学回来,午饭没有菜的时候就跑去鸡窝找鸡蛋,简简单单地煎一下,淋点酱油,又把肚皮填满。夕阳西斜,母亲忙于农田,红领巾把饭菜都做好,吃完又去学校上晚自习了。去学校的时候要经过那片田野,有时候会遇到母亲,“妈,我做熟晚吃嗲。”就这样,厨艺这些只是皮毛,更多的是习惯上的养成吧!
这条线实在太长,且把画面定格到我出来工作了。这公寓一住就是四年,检查时不时,谁有那么大的胆子?所以这饭堂也就吃了四年。我总觉得,吃饭堂的生活是没有灵魂的,怎么说也是社会人了,不做饭吃成何体统?你看有哪个家庭是整天叫着外卖吃的?没有自家柴米油盐的熏陶,缺少点韵味。就这样,我已经搬到外面住了。虽说房子是租来的,但生活还是该得有生活的样子。厨房虽小,却足以让人大展拳脚。我喜欢看着蒜末在油锅里跳舞,喜欢看着鱼肉在蒸汽里蜕变…….这些都比不上,她大快朵颐的样子。
男人和女人,谁更适合担起做饭的重任?我的答案是男人。做饭是一种艺术,更是体力活。锅是如此的重,纤纤小手如何颠得动?油烟那么浓,怎舍得任其侵蚀她细致的毛孔?什么男主外女主内,这都是说起来比较顺口而已,你又何必跟风。你爱她,就想办法让她幸福,她要掌勺,也并非不可。生活,好好地过就对了。无论处于什么位置,客厅或是厨房,心中装着爱即可。你今天做饭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