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你,你握着我的手说你好,我真的激动到说不出话,在心里准备了的好久的话一句也没说出。可能喜欢你的时间很短很短,还记得第一次读你的书,周末陪着室友去你的签售会,长长的队伍里都是激动的拿着你的书等待见你的忠实粉丝,我实在觉得尴尬才去书店前台买了本你畅销的书,就是那本书,我喜欢上了你。也许有人说我只是一时的迷妹,我承认我当然是迷妹,但我想不会是一时的 ,毕竟你的书里总是有我想说却又说不出的话,毕竟你的人活得真实听起来平凡却又那么精彩,毕竟你道出了我经历过或不曾有过得生活。之前淡淡的喜欢你,越看你的书 ,越是止不住的加深这份喜欢。都说真正的喜欢也许连自己都意识不到,这是真的,不知不觉,越来越喜欢你的人你的书 。
谁的青春不迷茫 其实我们都一样。
我的青春幸而有你 。这是对刘同的喜欢,这份喜欢来的突如其来。
那是我高中分完文理班之后的第一堂地理课,我坐在靠墙的角落,你坐在靠窗的前排。我记不清老师问了什么,但记忆里清晰的有个男孩站在阳光里,好听的声音,坚定的目光,准确的分析,标准的答案;我记不清心里是怎样的崇拜,但记忆里清楚的听到一个声音告诉我,你总会来到我身边。你真的来到我身边时,是高三,距离高考还有四十天。和班主任的交谈,最后争取到和他成为同桌,班主任之所以同意了我的提议,原因我也清楚:我地理差,他地理好;他主科差,我主科好;他加把劲上二本,我加把劲上一本;还有我们两个都是班主任的课代表,我大言不惭的说一句,她还是很喜欢我们俩的。我也好不隐瞒的告诉她我喜欢他。所以,开始了四十天的同桌生活。我愿意毫不保留的告诉他我学习英语学习数学的经验技巧;我愿意把课间时间不休息给他讲解不懂得题;他愿意把自己整理的地理知识点分享给我让我参考;他愿意回家之后还接我的电话给我讲头疼的地理计算题。我们就这样忙忙碌碌又踏踏实实互相搀扶着走到了高考的考场。最后啊,他果然上了二本,我果然上了一本。
有人问我,如果不把时间耽误在你身上,也许我能考到更好的成绩,怎么就非要帮你呢?
好多人都说是我帮了你,耽误了自己。
其实好多事情我们都没办法去评价、去估量,是不是做对了选择我不知道,但至少我尊重了自己的心,
因为喜欢你啊,
是真的喜欢啊,喜欢你在阳光里的回答,喜欢你带给我的难忘青春。更喜欢当初那份单纯的感情,可以不记得失,喜欢就是喜欢,就是喜欢你变得更好。如果重来一次,我只希望早点遇见你,再帮你多学几天英语。
我的青春幸而有你。这是对初恋的喜欢,这份喜欢来的单纯没有杂质。
我在上大学,我在住宿舍。我总是无意识的把宿舍的地面扫了又扫,擦了又擦;我总是把宿舍的大镜子一遍遍擦干净,直到有人过来照镜子;我总是把宿舍布置的很温馨,直到检查寝室的人告诉我别再折腾。我们今年又搬了宿舍,从一楼到了五楼,意味着我又能贴一边壁纸,从桌子到柜子再到墙面,然后我在网上挑了壁纸,是绿色,青青的绿色。然后大家都说漂亮,问我怎么这么喜欢绿色。我说不喜欢绿色。然后是一愣。开了柜子:绿色的袜子、绿色的短裤、绿色的T恤、绿色的卫衣、绿色的棒球服、绿色的大衣、绿色的鞋子。
不是不喜欢绿色吗?
是啊。
我不知道自己原来这么喜欢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