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值专利的培育,近来在专利代理服务行业成了高频率的时髦词汇。如今作为乙方的专利代理服务端,不与作为甲方的发明创新端客户,聊聊如何培育高价值专利培育服务,就有点像阿Q见了赵老爷,自己立马降低了许多等级似的。
专利,是依据专利法为发明创造赋予的法律权利。一项专利的价值高低,关键取决于发明创造的水平及其经济价值的高低,这应该是一个无需置疑的常识问题。
专利代理服务端的朋友们,面对高大上的科技研发端甲方,试图为发明创造端的研发成果,创造更大的服务价值,一天到晚摩拳擦掌的,真有点像皇帝不急太监急的样子了。
专利,是发明创造成果的赋予的专有性法律权利,你就是一位专利代理服务端的专业大咖,有可能对发明创造成果进行价值培育吗?你就是一个服务专家,能力再大,也没办法成长为技术专家,怎么可能帮助发明人培育出高价值的发明创造呢?
专利代理人员去搞有价值的发明创造,那还要科研技术人员干嘛?国家重点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的专利代理师,科技现代化不就近在眼前了吗!这不符合事物发展的基本逻辑。
作为一个专利代理师,也就是协助为发明创造的权利人,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形成法律权利的人。发明创造的价值大小,应当先由发明创造自生的价值所决定,这是基本的前提条件和关键因素,然后才有所谓的高价值专利。
专利代理师在为发明创造确权为专利时所能做的工作,也就是依法为发明创造权利人形成应有的法律权利。
发明人整出了一套200平米的房子,代理人应当努力争取一套200平米房产证出来,如果整出一张199平米的房产证,那代理人是有问题的。要么专业能力有问题,要么职业道德有问题。如果整出200多平米的房产证来,要么你参与建房子了,要么你利用非法手段。总之,此刻你超范围代理了。
当然,法律权利确实有大有小,而且确权不当也影响权利的大小,甚至导致毫无法律价值。虽然,影响专利法律价值的形成,与发明创造者的关系不大,而与所聘请的代理师及代表国家权力机构的专利审查员的能力水平及职业素养有关。
但是,决定发明创造的经济社会价值依然在于发明人,尤其是发明人的发明创造能力,这是核心和关键所在。而影响发明创造的法律权利大小,在于确权人,也仅仅是确权人的能力水平和职业素养。
因此,专利高价值的形成,作为专利服务端而言,你要做的关键工作,恐怕首先是,培养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做一个客户拥戴的“又红又专”的专利代理师,为发明权利人的发明创造,申请到应有的法律权利!
其次是,假如你真具有提升发明创造能力的方法及途径,你可以帮助提升发明人的发明创造能力,协助发明人作出更有价值的发明创造出来。但此刻你的角色依然是一个次要协助人的角色,发明创造的主体还是发明人本身,专利代理人请千万不要越界,其实你也没有越界的专业能力。
当然,专利代理人,可以为发明人做很多有利于发明创造的工作,比如检索分析,发明创造方向的引导及启发等等。专利代理人能让发明创造的法律权利完整而没有纰漏,已经是功德无量了!要专利代理人代替发明人去培育、挖掘发明创造,形成所谓的高价值专利,真有点强人所难。
高价值专利培育,是有关管理部门针对大量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背景下提出。大量胡编乱造出来的专利申请,是那些没有专业道德和专业水平的服务工作者弄出来的怪胎,盲目的不负责任的资助政策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而大量的发明创造是没有发明创造能力的发明人生产出来的低能儿,针对这些发明创造专利代理人无论如何培育美化,都不可能变成高价值专利的。发明人的发明创造在产业领域转化不了,是所谓的科研成果或发明创造本身有问题,专利代理人背不起专利无法转化的黑锅。
不要因为经常见到专利代理机构,为了推销业务说可以为客户开展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培育,也就是在些方面为科研人员发明人有点协助工作而已。面对发明创造本身,以及其自身价值高低的提升,专利代理机构哪能有这么大的能耐?如有,为何不去做大发明家,社会还需要科技人员干啥呢?古今中外,谁听过有哪家服务机构有过如此让人赞不绝口、津津乐道的案例。
中国大多数专利没有价值,没法在产业界转化,根本的原因还在于缺少可让产业转化的发明创造成果。
好些科研人员,一辈子从事科研开发、工程技术工作,不要说没有专利技术,甚至连专利文献都没见过,你能指望他有高价值专利产生吗?
培育他做发明创造,形成高价值专利,还不如从发明创造意识、方法开始,从正确理解专利制度形成专利意识开始,从学会利用专利检索文献及阅读理解专利文献开始……
科技部原副部长曹健林,曾就科技成果转化问题谈到过:我们在科技成果转化上确实还有很多问题,但成果转化不是中国科技发展中的最大问题,最大的问题目前来看是原创不够。
就套用他的话做为结束吧:在高价值专利培育上确实还有很多问题,但高价值专利培育不是中国专利代理服务中的最大问题,最大的问题目前来看是原创发明创造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