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原委
6 月 12 日,湖南武冈,一名小学生家长将学校附近的一家小卖店砸了。据目击者称,砸店是因为一个三年级的小孩在小卖部赊帐近百元吃零食,临近暑假小孩没钱还,在家里偷钱被家长发现。目前砸店家长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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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赊账近百元买零食,在家里偷钱还账被发现。这种情况不能说很普遍,但也确实并不少见,尤其是在乡村中小学,自从教育部下令清理校园小卖部之后,课前或课间,很多学生以买水喝为名,去学校附近的小卖部购买零食吃;能在校园附近开办小卖部的商家,都与学校领导层或多或少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多数学校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再说了这也是学生的权益,真不好强制规定。笔者看来,小学生有错在先,既有不良饮食习惯问题,又有自我放任、不懂节制之嫌!
校园附近的零售小卖店,说实在的,责怪人家有些强词夺理。小卖店只要是合法经营,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价格公道,买卖公平,就是正常市场经营,真的怨不得人家;再说了,每天人流量那么大,店家忙碌起来手忙脚乱、不可开交,哪里会刻意顾及到谁在过度消费。赊账买卖也是一种正常的营销方式,尤其小学生装起可怜来,又渴又饿,店家赊账卖给孩子,还是一番好心啊!笔者觉得,这一事件,实在怪不得店家,店家也没有任何理由承担责任!
小学生家长发现孩子偷钱还账,一怒之下,砸了小卖店。这既是非常不理智的冲动行为,又是家庭教育不合规矩的愚蠢之举,更是直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恶劣行径,受到严厉的行政拘留处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理所应当!孩子的行为是家庭教育的一面镜子,直接反映着家庭教育的状况和效果,家庭教育不给力,孩子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贪吃贪喝不说,还有偷盗行为,这都是家庭教育严重不良的突出表现,家长应付有不可推卸的管理不到位责任,把错误转嫁到小卖店身上,更是错上加错!
结束语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这起事件,学校有管理不善的责任,不能放任小学生课前或课间随意出校门乱买东西;小学生也有品行不端的过错在先,理当承担主要责任,然而却是未成年,情有可原;家长是事件的主要过错方,90%错在家长,事实无可争辩;小卖店只要是合情合理合法经营,应该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