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的烟雨,飘摇的南方,你坐在你空空的米店,你一手拿着苹果,一手拿着命运,在寻找你自己的香;窗外的人们匆匆忙忙,把眼光丢在潮湿的路上,你的舞步划过空空的房间,时光就变成了烟……“
“司牧!”
呲——
吉他声骤停,拨片强烈摩擦琴弦发出磨耳的嗡嗡声,尘埃弹起,流转,落定。司牧用手掌轻按琴弦,稳定情绪,抬头看站在门口的光头。
他是自己来A市以后的第4个房东,在篮球场认识,因为一些小摩擦打架,不知谁报了警,来了个娘里娘气的警察,说话颠三倒四。在警察面前并排站着的两人歪过头看了一眼对方,双双露出无奈且心照不宣的笑,在心里比了个中指。也许当时天气太冷,警察也懒得管他们,大概教育了几句就放了人。
男人之间的友情可以轻易的建立在一场球赛、一顿饭局、一把LOL上,当然,也可以是在一次被第三者搅了局的打架上。两人被放行后都没兴致再继续打球,便提出一起去吃个夜宵。夜宵时,司牧知道了这个男人叫宁远,宁静致远,很雅致的名字。司牧微微抬眼看向坐在对面的人,怎么形容来着?惊心动魄?富有创意?反正跟宁静致远是八百辈子也搭不上边的。后来两人又聊了些有的没的,互相说了些荤段子,便开始称兄道弟,一副兄友弟恭、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熟络样子。后来不知怎么的两人就去了宁远的家里,开了门,找到个能躺平的地方就睡了。
司牧那时候来A市身上带了一千块钱,几件衣服加一把吉他,租的房子在一个小阁楼里,房东是个目测超过180斤的肥婆,心眼却只有绿豆那么大,租房子给司牧的时候一副亏本把传家之宝给了他的样子,这不许那不让,几番博弈,司牧争取到了可以在房间里练琴的资格。
两人前后醒来,宁远招呼司牧去厕所洗脸,自己去厨房做了点早饭。
“你要不住我这吧,反正还有个房间。”宁远想起昨晚司牧跟他提起的“包租婆”。
“嗯……”司牧考虑了大概29秒,就低声同意了。来A市两年,几经辗转,走了很多路,见了很多人,不经思考拒绝别人的好意已经不是他会做的选择。
“司牧!我跟你说,我那哥儿们,在'飞鱼'(酒吧)唱歌的,不知道吃了什么,今天拉肚子了,所以我就推荐了你去,你小子最近不是缺钱嘛!怎么样,够意思吧!”光头宁远丝毫没有打断别人雅兴的愧疚,左边眉头上挑,眯着眼睛,用指甲刮着门框,发出呲呲的声音。司牧感觉到自己的太阳穴在0.01秒内迅速跳动数百下,过快的速度牵连了大脑内毛细血管的运作,头痛,皱眉,闭嘴,咬牙,左边腮帮扩张,从外面看骨骼凸起,然后凹陷……这是他发怒的前兆,天知道他听见指甲与其他东西摩擦的声音就会全身发毛,天知道他最讨厌有人打断他练琴!
可是认识这么久了,司牧也了解他的德行,几次三番说不通后也无力再辩,司牧决定再一次,暂且,原谅他。
“我不会唱歌。”平静以后司牧听见自己这样回答。
他的确不会唱歌,他,恐惧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