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写文章总有些假自强的嫌疑。只是有些文字,有些回忆总是适合四下无人,漆黑的夜。
“如果你说你在下午四点来,从三点钟开始,我就开始感觉很快乐。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来越感到快乐。”
看小王子的时候,我并不明白那种越临近越紧张的感觉。问妈妈,她说,就像你们老师开始问问题,提问第一个人的时候你有些紧张,然后第二个,第三个,你越来越紧张,这种紧张到你的前桌那时上升为极致。
极致是一个极致的词语,爱到极致,想到极致,等待到极致。
这种极致就像《西西里的美丽传说》里,小男孩拼命的渴望长大,去保护玛莲娜,然后在神面前虔诚许愿一样。
这种极致就像我爱你。不,就是我爱你。
我记得初次见面,是一个艳阳天。我总是不会描写春天,好像春是个格外特别的小姑娘。时而任性,时而小巧。找不到合适的词,更不愿用具体的词去冠名。如果非要用什么来代替。我想没有人比你更合适。
我爱你,就像爱着春的柳,夏的荷,秋的菊,冬的梅。
我爱你,这三个字我可以打一万次。只是泛泛的写来倒成了无所谓。
我们,认识八年了吧,说好一路同行也有七年之久了。我记的很清楚,你很少说爱我。
从前我还缠着你问:“感情要沟通你知道吗?你从来不表达,我知道你到底怎么想的。”你就很男子主义的问我:“难道这么久以来我们经历的所有还不能让你感受到我的想法?还不抵得上三个字?”
我哑口无言,不知道为什么当时脑海里浮现的是爸爸妈妈吵架的情形,上一秒还吵的热火朝天,下一秒妈妈就到厨房做饭去了,爸爸笑嘻嘻的摆碗筷。
原来,七年,可以让一份爱情变成亲情。面对一份亲情,我不会整天吵着要爱字。
这是很久以前了,算起来我们异地,也有四年了。在这四年里,我做任何事都三分热度,除了等你。
我把自己标杆成易安,花自飘零水自流。等你,等你,等你。
你常常说,喜欢我,是因为我的两面,在读书写字的时候安静沉稳,像极了一位闺中碧玉,平常的时候,就单纯大咧,像个淘气的孩子。为你这赞赏,我喜不自胜。所以即使四年里,明明有你,还依然孤独,我也从不畏惧。
薛之谦在歌词里唱道,趁年轻,别害怕一个人睡。
我在文章里读到过这样的话:我们总是自诩孤独,那么我在想,孤独,会不会孤独。
我把这两句话读给你,你良久才说话,你说:我在想,如果我七年前没有认识你,现在遇到,我还是会喜欢你。我在工作了一天之后回家时想你,在感冒发烧了的时候想你,我在看到好的电影,吃到好的东西时,更想你。因为更想你,所以更努力。我知道,你也是。所以别说七年,我觉得一切都值得。
那是少有的一次,我听到你说这样深情的话。是的,我也是。我也有我的方法,我会给你写很多矫揉的言语,边写边哭,边哭边笑。为我这二十几岁却不单调孤独的岁月青春。
有人说,人生识字忧患始。我不觉得,正是因为有你,我才更加热衷于表达。热衷于心上不长草,诗歌趁年华。
从前在文学社的时候,社长总是说我写的文章太煽情,又只是煽动自己的心。因为每个人的故事都不同。别人不会轻易为你的故事感动。
其实我也很想像一位老者,像一个红尘里说书的姑娘,用小a小b的代名词,娓娓道来,赚一把热泪。
只可惜提起笔来,满脑子的回忆,深刻,就很难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去看待我的感情。
不过渐渐地,我感受到了一点好处。就是,或许你在看到我这千言书时,也能站在主角的角度,万人中央,回忆你们的过往。
提起笔来写自己的故事。我们一路走来,最珍贵的是,我们在成长。不管是通过什么方式,等待或邂逅,企盼或错过。
都应该和我一样。倍感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