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那会儿,班上不自觉地分出了好几拨。彼此间有聊不完的共同话题的同学自然的走近在一起,一起做作业,一起买零食,特别有意思的是,那个时候判断某位要好的同学和你是不是真磁,就看看她愿不愿意陪你上厕所。
三年,就在这样由七八个女生凑一起的“小团体”中快乐度过。
毕业前,我们抱在一起哭,说一定要考到一座城市,即使不在一所大学,也要离得近一点。可是,理想与现实终究是存在着差距的,我们没能全部在一座城市,有的在武汉,有的在荆州,有的在襄阳,有的在宜昌,有的在福建,有的在沈阳。
一场高考,将我们共同说出的“青春不老,我们不散”的誓言击得粉碎。
四五年的大学时光,我们又各自结交了新的伙伴,那个“小团体”从每个长假一聚变成一年一聚,再到后来三三两两的小聚,直至再也不聚。我们都停留在了彼此的青葱岁月里,不同的生活环境、生活方式、社交群以及未来规划,让原本纯洁的友情淡化成水,即使某天在家乡大街上不期而遇,也只是迎合式的寒暄,少了那么点味儿。
正如郁可唯歌里唱的那样:世上唯一不变,是人都善变。
第一次对异性生出好感也是在高中。高三上学期,我疯狂迷恋周杰伦的歌,即使买不起正版CD,也要省吃俭用买盘盗版磁带放在学习机里反复听,如痴如醉,听得忘情时,还会不自觉的跟着哼唱出来。好几次在晚自习时,安静的教室就这样飘出了我那自我陶醉的歌声,接着是老师的斥责,全班同学的捂嘴偷笑。正因为迷恋周杰伦,所以某一瞬间在学校篮球场上瞥见留着杰伦同款发型,有着杰伦同款小眼睛,还耍得杰伦同款好球技的男生时,我的眼睛发了光,心里蹦出来一头小鹿。
那个时候老师和家长最担心的就是早恋,而我这样一个老师家长眼中的乖宝宝,断然是不能朝着反面教材的方向发展的。所以我选择将这份青春的悸动强压在心里,脚却不听使唤的被内心生出地各种意念牵引着从他的教室门前路过,有时候还会故意在他的座位边上的窗子旁,故意掉下一支笔或者一袋零食,折回去捡起来时故作不经意地瞟他一眼。
后来各种巧合多了,我居然真的就和他认识了,然而,大大咧咧、假小子性格的我,被他处成了兄弟。毕业的时候,我们彼此互道珍重,我却终究没有说出那份喜欢。
后来,我们在不同的城市读大学,偶尔的联系,我们互相诉说着自己的近况。他告诉我,他在大一军训后就被同班的一位女生攻陷,谈起了恋爱,后来他又告诉我,他们分手了,再后来,因为考级、考证、论文、找实习单位,我们的联系渐渐的也就断了。只是辗转从别人的口中得知他毕业后结了婚有了娃,事业干得风生水起,之后关于他的信息就什么都没有了。
两年前,无意间通过其他同学,我和他互加了微信,老同学间的寒暄之后就没了交流。通过他的朋友圈得知他的生意做得很好,荷包鼓鼓,与之同时鼓起来的还有他的身体,一米八几的个子配上圆润放大版的身躯,以前投射在我眼中那点儿杰伦的影子瞬间散得丁点儿不剩。我在青春期的第一次悸动就这样在岁月的杀猪刀下,无情地被宰割。
高中时候的友情和青春期的朦胧情感,如今回忆起来也是饶有趣味的,只是如今物是人非,记忆里的这些参与者们全都散落在天涯。有时候会期待这些昔日的小伙伴们能再次大团聚,可理智又不断地告诫自己,即使大团聚也再也回不到从前。
曾经,说好青春不老,我们不散。
如今,无奈往事成蹉跎,光阴似水,记忆成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