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五点,抬头看向门口,等他出现。
这是我第十九天等他的出现,越来越急迫。
终于,五点三分,他进来了。一如既往的黑色西装裤,白色衬衫,白净的脸上棱角分明,金城武的脸型。他走向常去的靠窗位置。
我停下键盘上飞舞的手指,撑着头,沉浸夕阳余晖下那个靠窗男子埋头书中的身姿。
嗯,完美。
不,如果他认识我才算完美。
1
在这个美丽的城市,街边的一家饮品书店是我喜欢写稿的地方。一杯果汁或者咖啡,半屋书籍和窗外的阳光能伴我一整个下午。
他在半个月前出现在我的注意中。
那天阳光明媚,他抢先一步拿走了我找了很久的一本书,然后坐到窗边的位置。
阳光洒在他雪白的衬衫上飘起一圈迷蒙的白晕,他躲在那团白晕中,让我想到了白子画。
我竟呆呆的看了几分钟,“真是花痴”自嘲一句回去码字。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他总是五点到达,总是伴随着白色的衬衫和迷蒙的白晕。
我不自觉的注意他了。
每天五点,他出现后我就停下码字的手,撑着脑袋瞅着他。他会是干什么的?人安静也就算了,看起来让别人也能平静。这就是气质吧。
之后的日子里,我每天等他的出现,去平息我“推”字好还是“敲”字妙的烦乱。每次在我快要撕毁我已改邪归正淑女两年的面皮时,都特别期待那个阳光男人的出现。
2
不行了,我感觉矜持两个字已经不能压制我内心的好奇(好色)。
我惴惴不安的想了几个意外发生、撞人摔倒的柔弱女子方案。
最终却以女汉子的方式打了招呼“你好,我叫小可,我可以认识下你嘛阳光男?”
他微皱了下眉,像在思考阳光男是不是他。
那皱眉的刹那,让我再次感到他是白子画,是位上仙,不可侵犯,却十足勾引着让我去侵犯他。
“上仙!啊?!不是,你好你好...”我羞红了脸。
“你好”。
在我手足无措,语无伦次,丢尽文艺少女脸面后,认识了上仙阳光男。
他叫王大可(竟然和我有个字一样,缘分妥妥的),是个大学老师。读书是他的爱好,来这里是因为离学校近。
大可上仙挂着迷人的微笑,轻声细语的谈论读书的乐趣。
又是那该死的夕阳余晖,把他笼罩在该死的白色光晕中,哪里是上仙,他分明是狐狸精。
我发现,我要恋爱了。
我决定去探查他有没有伴侣。
3
几天下来,我和他很熟悉了。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因为我们共进过晚餐。
如果说名字有重字不叫缘分,那千万人中只遇到他算不算呢?
我开始注重衣着打扮和说话时的咬文嚼字。
他是我福星。认识他后,我的字都是轻快的,文章里都是阳光,这个月超额完成了写作任务。
为了庆贺,晚上请他吃饭。
吃饭中,我旁敲侧击,终于得到了想要的东西:这上仙单身。
我狂喜,又满腹疑惑,这家伙如此条件还是单身,不会是...
“不会吧!!!”
他吃惊地看着我“什么不会?怎么了?”
“没什么没什么,走神了,不好意思,呵呵。”
不过,他好像秒懂了我在想什么“你以为我是同性恋吧?你不是第一个这样想的人。但我想可能会是最后一个。”
“嗯?为什么?”
“可以做我女朋友吗?我喜欢你。”
“纳尼?!”我惊掉了手里的勺子。
他帮我问服务员又要了一个,同时弯腰捡起我脚边的勺子递给了服务员。
绅士啊!绅士啊!
“别吃惊,其实我说谎了。我不是因为距离才去那家店看书,是为了看你。那天我抢先拿走那本书后就注意到你了。大大的眼睛,圆圆的眼镜,蓝色牛仔裤和红色格子衬衣都是我喜欢的...或许,这就叫一见钟情。”
我震惊他的说法,却出乎意料没有狂喜。这算什么?主动送上门?意外如愿反而让我静下心,我开始思考他的动机。
他好像会读心术,又一次猜到了我的想法“不要多想,我说的都是实话。你可能会认为太突然,毕竟我们才认识不久。可恰恰说明这就是缘分不是吗?看得出你也不讨厌我。小可,给我个机会吧。”
说的是有理有据、合情合理,关键是他太吸引人了。
我忍不住了,点头了,要点头了。
...
饭后,他送我回家。
4
家里,我和闺蜜视频聊天说起这件事。
闺蜜一边笑我花痴一边说我运气好。
“你也同意我答应?”
“你都答应了,还有什么同不同意的。”闺蜜撇着嘴。
“我没答应,我只是说考虑下。”
“为什么?”
“...”
“因为太突然?”
“我妈从小教育我事出反常必有妖...”
“得了吧,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发现什么不对的地方了。”
“他弯腰捡勺子的时候,我看到他锁骨那个地方有小片红色,应该不是胎记或蚊子咬的包。”
“你怀疑他有女朋友,出来偷腥?这渣男,不要脸!”
“只是怀疑,不能确定。所以..”
“交给我了,把他照片给我,工作地点给我。”
...
交给做HR的闺蜜我自然放心,她在职的公司家大业大,常年招收毕业生。在他那个学校认识的人太多了。
5
“小可,你猜的太准了,那个王八蛋真是个渣男。”
“怎么回事?”
“我问了我们公司一个新招来的女学生,他那个学校的。这渣男去年骗他的学生上床,没几天就不认账了。女学生是外地的,碍于脸面又胆小怕事也没传出去,只是天天哭。被同学劝了好久才说了出来。原来那渣男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找了个什么富二代做女朋友。这段时间可能是那富二代父母看不上这个小白脸,不同意,他们俩要玩完了。但是还没分手啊!就找你了!真是活久见啊...”
闺蜜在电话那边骂骂咧咧。
原来那团迷蒙的白晕中包裹的也可以是恶魔吗?
我删了他的一切联系方式,也再没去过那家书店。
他来我家小区找过两次,被保安告知我搬家了(请保安帮的忙),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6
如今的我依然喜欢在饮品书店敲打着键盘。
还是会透过玻璃窗去看夕阳的余晖,
只是,再也不相信白衬衫和光洁的白晕。
上仙已经走了,再也不会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