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1:怎么也睡不着,干脆来写字。
写在前面2:只是想写写我们的故事,给我们两个看,也是为了练练文笔好以后帮你。
相遇是在13年的七月下旬,大概是风和日丽晴空万里艳阳高照等等我也记不清天气的一天。我们从学校走出来,开始走向工作走向职场,而工作培训的第一天,我们相遇了。虽然说起来挺浪漫,但其实我坐了好久的车加上下车的时候被一个傻逼大呼小叫早就弄的心烦意燥,你说的在那个破败的宿舍楼下,我们的第一次见到,我根本不知道。
我记忆里的第一面,已经是在教室了。陌生的男生坐在旁边,偷偷瞄一眼还有点小帅。同公司的胖子跟我说,坐你旁边的帅哥叫八斤,是我发小。八斤,你好啊,我们相遇了。有的时候真的觉得是命运的眷顾,在我们人生的折点,遇见,仿佛有另外一个自己冥冥之中对我说,要有光,而你就出现了。怎么留的电话,怎么留的QQ微信,我真的不记得了。脑海里下一个场景就是我们一起去超市了,我真的好爱逛,给你买了三辆小车,买二送一,80多块,那时我们还并不熟悉,但真的觉得你好喜欢就想买给你,我记不清是哪几辆了,你还记得么?你时间线那么准的,应该还能分辨出吧。一起培训没几天的晚上,我强吻了你。嗯,这大概是我这辈子做的最大胆的事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原谅我如此放荡不羁。一个气炸的女人,没什么理智可言,况且你又蛮合我眼。嗯,是我强了你。我记得你后来还说过当时就觉得被亲了感觉还不错,哼哼,本性也是个小流氓嘛。
熟悉,好感,喜欢,在一节节无趣的课里,在一次次逛超市里,在一个个翘掉的晚自习里,在小破宿舍的床上,在好吃的川菜馆里,在时间的游走下,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你会跑去歪头看我撞一个也撞不上的B型大钳,会买了新吉他在宿舍给我唱歌,会早起陪我跑步,会上课坐在我身边。我记得有次在你屋我们使坏,人们快回来的时候两个人在床上偷偷装睡,也还记得我们一起开导小侯,说话的间隙却悄悄接吻。我爱吃干煸豆角。爱喝莫斯利安。都是那会儿的后遗症。
写困了,下篇继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