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该忆忆过活至今陪伴过我的三个女孩纸,也尊称“前任”吧。
真的想好好回忆她们的时候,却不知道从何忆起。平日写作,倒多不经意出现于脑海,或在字里行间。
问我最喜欢其中哪位?
皆喜欢过,已不爱甚久。
小玥玥算是我谈过最久的女朋友,也是我的初恋,亦是她开始了我的“两个月分手魔咒”。很多人不知道我们为什么在一起,但更多人不知道为什么我们分手的原因。我和她的感情,就像一个谜一样,旁观者谜,当局者自清。
但我还是不想提及这段感情,过去太久,没有什么值得再回味。脑袋装得下的,就不写出来,脑袋装不下的,就让它消失吧,像从未发生过一样。各自安好,互不打扰。
但论说三个中谁让我最难忘,那一定是她。她的出现和消失,为我带来也带走了很多东西。她是我真正“谈过”的恋爱,那么小心翼翼,那么充满幸福。(其他的也有,但达不到那种她所带给我恋爱感。)
我前不久问过她:你当初和我在一起,有喜欢过我吗?
她:当然,如果不喜欢你,我也不会选择和你在一起。
那就足够了,就像我当初要转专业之前,我问刚分手的她,你会不会因为我的离开而抱有惋惜。她说,会吧。
这样就足够了,我来过,你记得就好。
关于妖精千心,这个鹿角姑娘,你到底算不算我女朋友呢?你说是,那就是吧。
做你的男朋友是很机缘巧合的事,一个礼拜前,你好;一个礼拜后,再见。之后,我们成了很要好的朋友。
你问我:当初那个礼拜,你是否喜欢过我?
一开始我说不出是否喜欢。那种感觉很微妙,比情侣少,比朋友多,不是红颜,不算知己。
我想了很久,后来还是有了答案。和她在一起的那一周,我可以暂时忘记了初恋。
那我是否喜欢她?我想应该不算,更多的是感激,感激原来迎新真的会忘旧。
鹿角姑娘不服气的说:那是应该当初没有认认真真的想和你谈,如果当初我认真了,你肯定会离不开我。
今年除夕,鹿角姑娘跟我说她失恋了。(妈的,你们这些情侣狗都流行春节失恋吗?就不能把春节过得喜庆一点吗?)她问我,你想不想做我男朋友?
妈的,把我当备胎啊?还是为了让我帮你气气那个没缘的男朋友?把我当什么人了!
然后我还是委婉的拒绝了,后来她就没那么爱理睬我了。我也不知道女孩子为什么都这样,被告知不可能后,好像就得罪了她们似的。
女神姐,我想没什么好说的,情侣当不成还是姐弟,只是我想关系会有些牵强。我一直把她当姐姐看待,以前是,谈恋爱的时候是,现在还是。所以我是有愧于她的。
那之后,我们聊的少了,也没有再见过面了。她依然称我弟弟,我却不知道该怎么叫她。
那天和老妈聊天,她似乎觉得我就是个木头,没有女人缘。我说我谈过三个女孩子,初恋她知道,第二个省外,第三个我刻意隐藏了身份。我在我妈妈面前鼓吹,我的前任一个个貌美如花,而且各个优秀。我妈难以置信,问我凭什么人家喜欢你。我说,可能我内在美,嘴甜吧,哈哈!
很庆幸我曾拥有过的三个女孩子,都那么优秀,那么漂亮,你们要幸福啊!我希望你们的未来可以告诉我,离开我是你们最好的选择,别让我自以为是我左右了你们的感情。
愿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