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在世的年代是比较早的,比老舍和冰心都早。我之前读的文章都是近代写的,所以我读着还挺轻松的,但是我这次读鲁迅写的 “风筝”的时候就有些费劲了。 “风筝” 不光是那一篇文章,是鲁迅的好多文章和故事的集合。我最近读的一篇文章叫“在酒楼上”,我把这个文章的一段评价一下吧:
“我从北地向东南旅行,绕道访了我的家乡,就到S城。这城离我的故乡不过三十里,坐了小船,小半天可到,我曾在这里的学校里当过一年的教员。深冬雪后,风景凄清,懒散和怀旧的心绪联结起来,我竟暂寓在S城的洛思旅馆里了;这旅馆是先前所没有的。城圈本不大,寻访了几个以为可以会见的旧同事,一个也不在,早不知散到那里去了,经过学校的门口,也改换了名称和模样,于我很生疏。不到两个时辰,我的意兴早已索然,颇悔此来为多事了。”
一开始我读到 “S城” 的时候有些疑惑,但是之后发现其实很多的文章,别的作家写的文章都把地名用字母的形式来表示城市。
还有鲁迅把好多我一般会写长的词缩短了,比如说,把 “曾经” 写成 “曾” ,把 “可以” 写成 “可” 等等。我觉得这就是风格的差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