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

*三观不正

*ooc有

1.


雕花木窗边的大提琴声婉转悠扬,落地白墙被灯火恣意绘涂出餐厅内的众生百像。郑在玹拨弄白瓷盘里5分熟的牛排,没有太多食欲。

郑在玹不喜欢西餐,或者说不再喜欢西餐。近乎10年的海外漂泊,起初的新奇和喜爱,早被一日三餐的高频率重复菜色消耗殆尽。

可是Ada喜欢。

这是他和Ada的第三次见面,其实他也不确定Ada是否喜欢西餐。但是爱情剧里不都这么写,顶楼的西餐厅、古典乐、红酒和烛光。

郑在玹抬眼望向对面的Ada,她很漂亮。黑色的长卷发,精致优雅的妆容,酒红色的连衣裙包裹纤细修长的腰身。领口颇大,优美的脖颈和瘦削嶙峋的锁骨展露无疑,谈话间嘴角若隐若现的梨涡。介于性感与可爱之间。

他们很合得来,不否认郑在玹是喜欢她的。不然,不会约见三次面。但是,喜欢也分很多种。对美丽事物的欣赏,对喜爱事物的占有。

成年人的世界,黑与白其实没有绝对。喜欢与否也不似年少气盛,一定要分个明白。很多的时候,衡量利弊算计得失,适合才是思考的首位。

年少时的他,也拥有过青春独有的逆反心理。背包与行李箱,皱巴巴的机票,外国月亮陪伴的孤独时光。种族歧视他动过手;为看球翘课;爱摇滚组乐队;有好看的脸,挥霍时,同时跟几个国家的姑娘约会;被拆穿,甩巴掌揉揉脸,继续浪荡情场。

父母认为成家立业,理当先成家。那会他刚回国,国外呆的久了,国内的老派思想逼的他喘不过气。他逃出家里,拿着放这会钱少得可怜的存折本,开始打拼向父母证明自己。

后来,生意越做越大,亲情却越来越淡薄。公司上市时他人在多伦多,赶不回父亲的葬礼。他有私人飞机,想去哪里随时都可以,可是拥有再多的钱也没办法和时间抗衡。

再回家时,是母亲蹒跚的步子,满头的银丝。母亲没怪他,可他看见母亲社交软件上与友人的聚会,友人带着孙子孙女,有儿媳陪伴乐呵呵的样子。母亲一开始还念过谁家的儿媳如何如何,后来便没什么念头了。

前些日子他生日,难得回了趟家。烛火熄灭那一瞬,他听见母亲悠悠叹息。

“无论是男是女,只要让我看到你有人照顾。”

他没想到老人家居然被逼成这样,工作或是睡觉脑海里全是眼角的皱纹和鬓角的花白。温柔的姑娘,贤惠的姑娘,孝顺的姑娘。喜不喜欢早就不重要了,老人家开心就好。


郑在玹的食指抚上裤包里那只丝绒盒子,今晚他准备求婚。如果没遇见那件事情的话。

“你可以走了。”

看着负气离开的Ada,郑在玹松了松领带,又转头扫一眼桌边立着的男孩。

灰色套头卫衣,过分瘦削的身材,休闲牛仔裤松松垮垮包不住修长的腿。红色的粗针织毛线帽下,是张秀气的脸。眼皮上浅浅的蒙古褶,眼珠乌黑滴溜溜的转,是灵气又年轻的生命。

“万一那个变态追出来尾随我怎么办?”

郑在玹嗤笑一声,心想你情我愿的事情,你都攥着裤子从房间跑出来了,他应该懂你不愿意。嘴上却说。

“这关我什么事。”

“我都说你是我男朋友了,你就该管我死活。”

郑在玹拉开椅子转身离席,摇摇头。简直不可理喻。男孩疾步如风追上前,同他乘电梯下楼。

郑在玹解锁车门坐进驾驶舱,男孩还跟着他。正要关门时,男孩伸手阻拦。

“我并不认识你,而你已经毁了我的约会,我不仅没怪你还帮你解围。人要懂知足。”

男孩听后松开手向前走去,郑在玹松了口气拉上车门的瞬间却看见男孩又折回来,跳上SUV的车头盘腿坐下。

“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你瞧不起我我懂。”

“你觉得我年纪轻轻不靠自己能力赚钱,却走歪路子找糖爹。找就找吧,还挑三拣四。我不怕你笑,我长这么好看,要糟蹋还真不能糟蹋在丑东西上。”

“我没钱快活不下去了,你包我吧。让我做什么我都做。”


街口的指示灯颜色几经交替,车水马龙里,霓虹闪烁路人来往匆匆。男孩就坐在车头上,冷风中鼻头吹的泛红,静静地盯着郑在玹。

良久,郑在玹从车内出来,摸了只万宝路靠在车门上。深秋的夜风几度将打火机的火扑灭,男孩看不过去跳下车头走过来。将手围城圈替郑在玹点燃烟。

郑在玹深吸一口,烟丝被火烧的滋滋响。他在白烟里打量面前直白的人。大概是这只万宝路格外的上头,冲的他精神麻木,脱口而出。

“你叫什么名字?”

“董思成。”



2.


什么也没发生过。在这样一个速食爱情的年代,他们竟然没生点什么。

郑在玹处过最久的女朋友是个亚欧混血,黑发碧眼热情似火。可真正吸引他的,是她养的那只耳廓狐。那会儿大约是从男孩儿向着男人过渡的阶段,以前不屑一顾的萌物看在眼里满心都是喜爱。耳廓狐机灵得很,乌溜溜的眼珠子里戒备同顽皮共存,很多时候他根本分不清向他卖萌撒欢儿是真的喜欢他还是为了它最爱吃的火龙果 。

车盖上盘腿的男孩,像极了那只最终还是离开他身边的耳廓狐。

人与动物应该终究是不同的吧。郑在玹于是试图把这种莫名开始建立在金钱基础上的关系,美化成一种成熟的,你情我愿的,风险性较小的关系模式。

他甚至将董思成安置在别处,只在特定的时间去探望。比如,烦闷,落寞的时候。


屋子里没开灯只有街上的路灯打进室内,昏暗中郑在玹陷在沙发里。手覆着上半张脸,修长的手指时不时揉动突突直跳的太阳穴。

董思成居然凌晨还没回家。

挂钟再一次整点报时,门锁传来响动。

“你去哪儿了?”

郑在玹强压着怒火。他的声音从来清朗分明,良好的家教让他落字礼貌干脆。声量适宜,不过分喧嚣不透露情绪。今日却又沙又哑,低沉蕴着盈盈火光。

“我…我去拿行李了。”

董思成将一个破旧的行李箱拉进客厅,在郑在玹脚边打开,似要证明。郑在玹觉得好笑,拿什么行李需要拿到凌晨两点。刚要呵斥,却瞥见董思成脸上的伤。

“脸怎么回事?”

董思成慌忙背过身去用手将脸挡住,“没,没什么你看花眼了。”

“我都没说我看到什么,你遮什么遮。”

郑在玹走过去,在董思成身前蹲下和他平视。食指和拇指卡着他尖尖的下巴。木质古龙水的味道将董思成包绕,他觉得安心宁静,卸下防备一股脑的将事情拖出。

“东西拿完了吗?”

董思成摇摇头,郑在玹的拇指轻轻擦掉他嘴角上还沾着的血迹,恐他疼,还似有似无的吹着气。

“明天我陪你去拿。”

翌日,在董思成的带领下,黑色suv拐进弯弯绕绕的城郊廉租房,董思成住的位置很偏,前面的路车子开不进去,两人只能下车步行。

下过雨这段路没铺水泥,黄褐色的泥巴又软又黏,踩一脚蹦一裤子泥浆。下水道堵塞隔夜的饭菜和厕所污秽的气味,多闻一口都让人想吐。郑在玹有洁癖,这会面如菜色,后悔为什么说要陪他来,那点行李值几个钱,还不够西裤的干洗费。

到了联排平房的木门前,董思成挡在门口。

“我自己进去吧,我怕他动手伤到你。”

郑在玹像是没听见,径直推开他。推门而入。

组装的二手电脑桌前,带着耳机的寸头男人正在打游戏。时不时爆几句难以入耳的粗口。房间狭窄拥挤,脏衣物和外卖餐盒交错,油腻酸腐的味道充斥着小小的屋子。郑在玹想这根本是连老鼠也不愿住的地方。

“张文,我来取行李。”

董思成喊了几声也不见那人回话,只得上前扯掉他的耳机。

“操你妈的!谁啊!”

张文回头见是董思成,更是放肆。上手很推他一把,董思成没料到他会直接出手,重心不稳撞上床柱,疼的倒吸一口气。

“昨天没挨够是吧,今天又来找揍,贱不死你。”说罢又要上前动手。

郑在玹忍不住皱眉,跨上前一步,护住董思成。

“哟,还带帮手了。”眼睛赤裸又色情的打量郑在玹,“这姘头不错啊,睡过了?活怎么样?比我能满足你?”

董思成又气又羞,满脸通红。细看眼眶还湿润着。

“我来拿行李。”

“你有个屁行李,你从前的东西都是我给的。吃穿住连内裤都是我花钱买的。”张文伸出油腻的手指甲缝里藏满泥垢,拍打董思成白嫩光滑的脸,“仗着几分姿色,不甘心跟着我,拍拍屁股去掉有钱的冤大头。”

转头看着郑在玹,“小白脸别说我没劝你,他董思成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都玩烂了,臭狗屎一坨,你以为你捡到宝?”

董思成咬着牙,用袖子胡乱擦干眼泪。转身道。

“你先出去吧,我求你了。”

这是郑在玹第一次见董思成这么柔弱的跟他说话。董思成是个直白的人,他让他包养他,没说求;他要他买东西给自己,没说求。他从来直白坦荡,当真做到那句“让我做什么我都做”,与生俱来的傲气天成。

郑在玹推门出去。


董思成确定郑在玹走远后,擦干眼泪理了理被推搡的弄出褶皱的衬衣。半蹲拉出床下的小木箱,打开里面是一条银吊坠,是他母亲的遗物,他小心的捧起它。这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完全属于他的东西。

张文看他蹲在地上动也不动,对自己的辱骂责难不动声色,失掉兴趣却又不过瘾。暴力因子掀动理智。抓住董思成的衣领将他拎起来。

董思成觉得够了,所有的忍耐都够了。快速转身一脚横踢,张文没料想到往日瘦弱的人竟有这么大的力量。倒在地上捂着心口。

董思成看着他倒在地上爬都爬不起来的样子,觉得好笑。双手环胸靠在床柱上,居高临下的看他。

“你想在臭水沟呆一辈子是你的事情,你都说我不是好东西了。我偏要向上爬往上飞,你敢阻拦,我有的是办法玩死你,不信你就试试。”

董思成眼里泛着凶狠,张文开始相信兔子急了也会咬人。更何况,董思成根本不是兔子。

“那你为什么一开始要求我收留你,要跟着我?”

董思成走上前,一只脚踩在张文捂着胸口的那只手上,使尽力气似要将之前受的苦挨的打骂还回去。

“因为你太蠢,骗你根本不费力气。”



3.


董思成曾经是只洁白无瑕的兔子。

家境优渥成绩优异就连外貌身材也卓越出挑的天之骄子,艺术节还能独舞一曲赢得满堂彩,人生的前十六年过得一帆风顺志得意满,无忧无虑地令人羡慕。

然后一朝染尘,就此挣扎在尘埃里。


等在走廊的时间过长,声控灯早已熄灭。穿堂风擦过安全出口吹来,带着夜里的凉气。董思成靠在墙上,时不时看看手机。

“我今晚过来。”—郑在玹。

董思成是能够感觉到郑在玹的变化的。他刚搭上郑在玹时,郑在玹对他爱答不理。只将他安排在某处,一个月也见不着几面。现在却常常来同住,虽然仍旧什么也没发生。但董思成开心于这样的变化,算是自私的想要减轻那么一丝漂泊近两年已越来越难生出的愧疚感。

像往常一样,将醉酒的人扛在肩上。拿走外套,松开领带。将人在床上安置好,便起身到厨房兑蜂蜜水。郑在玹酒品谈不上好算不得坏,喝醉后会闹一阵子,夜里睡着却不太折腾。

醉酒的人夜里会突然渴醒,董思成习惯性倒满一杯白开水,放在郑在玹那侧的床头,便轻身在另一侧卧下。

应是慌忙里忘记关窗拉帘,夜风掀动纱幔,银白的月光倾灌满室。洒在波斯地毯上,温柔惬意。

郑在玹看着枕边人在月色下柔和稚嫩的脸,想起了很多年前还在国外念硕士的时候。也是这样月色姣好的夜晚。他做完实验从学术楼中走出,夜色凉如水。四周悄声一片,他走到一旁的草坪上,躺下枕着双臂。

月亮斜倚墨幕,忽而晚风卷来远处球场的欢笑声。那是长久漂泊异乡第一次尝到孤单的酸涩滋味,他想啊,要是此时身旁有人陪伴就好了。

明明那时他刚接受了一个难得腼腆的白人姑娘的表白,可没有谁比他更明白自己的那颗心离安定还差的远。

大概是今晚的月色太美,郑在玹看着睡梦中一派天真的清秀男孩儿,居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定感,仿佛七经百髓都松软下来,舒服得令人想要感叹。

日子若一直这样过下去,该有多好。

这念头一出,惊得郑在玹立刻回了神。十几岁的年龄差横亘在两人之间,董思成若是爱了,可以坦荡荡不管不顾步步逼近,但郑在玹不行。年龄带给他的除去浅表岁月的沧桑,更多存留的是责任。对家人的责任,他不敢想象出柜对母亲是怎样的打击。老人家要经受世人鄙夷的目光,这是他所不想的。

董思成还这样年轻。或许不懂这条路的艰辛,他还这样年轻,应该去念书去看看外面的大千世界。

楼下的街道车声已经消逝,连时而聒噪的虫鸣也已不见踪影。白云苍狗,苍鹰啖肉。郑在玹渴求岁月将过去的日子顷数退还。回到可以肆意挥霍时光的年代,自由年轻,想爱便去爱。


董思成做了个梦。梦里他抱着双腿用力把自己缩成一团,醉酒的人凌乱的脚步声听在他耳朵里像是死亡倒计时。门被大力撞开有东西携着猎猎风声落下,他紧闭着眼认命般等待疼痛降临,却忽然被一个温暖的胸膛包围。

醒来时,身边的人早就离开了。他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身侧,早已凉得透了。



4.


太阳仍旧照常升起又落下,偶尔旷那么一天的班让云来代替。看起来像是什么都没有变,杨柳却悄悄地抽了新枝。

董思成给自己泡了杯咖啡,站在落地窗前看江边生机勃勃的两排绿柳企图缓解眼部疲劳,却不料脑海里仍是他盯了快一个小时的那条短信。

“想去哪里念书?”——From销声匿迹了快一个月的郑在玹。

很平常的问题。却又不那么平常。


铃声响起时郑在玹刚合上电脑,他早料到那条短信不会很快收到回复,于是索性利用这时间做了些工作。

“喂?”

电话那头却久久都没有回应,郑在玹倒也不着急,比耐性的话十几岁可不是虚长的。

“你调查……我?”这是个问出来之前就知道了答案的问题,董思成原本只想陈述,话到了嘴边却又没忍住尾音上扬,平添几分委屈。

可郑在玹太残忍,不给他任何想象的空间:“图财也好图色也好,我总得弄清楚你们这种人的目的。若是能各取所需自然最好,若是不能,那便要及时止损。”

他说“你们这种人”,语气虽平常但仍不耽误伤人,董思成突然觉得手酸得要拿不住手机。

“董思成……”这是认识以来他第一次叫他的全名,带着点儿不细品觉不出来的无奈,“你开始时让张文收留你,除了他是你小学同学这一点,还因为你知道他不怎么学习新书发下来就搁家里从不带去学校;后来你们闹翻,你没处去也找不着工作,想靠着花言巧语哄哄那个图书管理员却没料到对方根本没打算跟你谈;我给你的那张卡,消费记录上除了日用品以外几乎全是书。”

“不论是哪个国家哪个大学,我都能让你如愿以偿。”

彼时的小白兔太过单纯又突遭重击,再如何聪慧也架不住不走正道的叔叔联合了黑心肠的金牌律师。他们用尽了手段,骗走了父母留给他的一切。待他出了孝期,才发现居然已经被软禁——学不能上门不能出更别提夺回属于他的东西。醉酒的叔叔最喜欢挥着高尔夫球杆将对优秀闪耀得令他黯然这么多年的哥哥的怨气尽数发泄到同样优秀的侄子身上,夜色里的身影扭曲而丑陋。

到底还是聪明,他很快找到了机会逃了出来。可他无论如何也料不到人心险恶起来竟会如此可怖,被欲念和心魔吞噬的叔叔完完全全抹去了他存在过的痕迹——一个无法证明自己身份的黑户又能翻起多大的浪呢?

郑在玹说的这些其实都没错,他的确不想放弃学业甚至想要读法学以便日后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这曾是他全部的诉求。

可现在不一样了。

“郑在玹,能在奥萨消费的经济实力都不会差。”董思成突然提起初遇,言语间慢慢褪去了那种没来由的委屈感,相反地有种咄咄的气势,“你就不想知道那么多人我为什么选择了你么?”

为什么?如果排除经济因素,那么只可能是这张脸入了他的眼。

“你是很好看,可对于每天照镜子的我来说,没什么值得惊艳。”董思成不急不徐地自恋着,相当地厚脸皮,但郑在玹不得不承认他说的完全没错。

既如此,答案便呼之欲出了。郑在玹脑中隐隐有个画面,却蒙了一层浓雾看不真切。


听筒里一声轻叹,似无奈又似惋惜。

“哥哥,你会喜欢上我的。”

——雾散云开。



5


郑在玹最长的一段恋爱结束于三个月后。

他们翘了课驱车去旅行,耳廓狐却在南部加利福尼亚的一个加油站义无反顾地奔向了索诺拉沙漠,消失的前一刻甚至还乖巧万分地把尖耳朵在他下巴蹭了蹭。

女主人伤心得一塌糊涂,一边掉着金豆豆一边不停重复着“sorry”。郑在玹温柔备至地递着纸巾,低声安慰着,是个再称职不过的男朋友。

三十分钟后,他们的车驶进一条陌生的小路,待神思恍惚的郑在玹反应过来时距离那个全副心神操控着航模的小孩子已经不到一百米了。

转向,刹车。尖利又刺耳的摩擦声终于把那个孩子的注意力拉回地面,他懵懂而好奇地望向声音的来源。

——迷彩越野径直撞上了墙壁。


郑在玹从混沌中清醒过来时的第一个念头,不是心怀庆幸的“还活着”,也不是大爱无疆的“好在没撞到人”,十分固执地仍沉浸在出事前的状态:“耳廓狐大概再也回不来了”。

这状态维持了大概0.3s,因为郑在玹终于发现撞车的后果并不全在他的预料之中,最起码眼睛上的纱布不在。

艹,这他妈是撞瞎了么?

他终于想起来动弹,手才刚有动作就听见清脆的童音惊喜万分地喊了句“你醒了”,一边把他的手轻轻按回去一边扯着嗓子喊医生。

喵喵喵???这哪儿蹦出来的小孩儿啊?

“你猜呀!”光是听声音,就知道这小孩儿灵气得很,郑在玹免不了又想起那只耳廓狐,多少有些意兴阑珊。

医生姓徐,是个华侨,怪不得那小孩儿喊的是字正腔圆的医生而非doctor。徐大夫人挺自来熟,说话也不大正经:“大兄弟艳福不浅,只不过接下来可得过几天清汤寡面的日子——皮外伤都没什么大碍,脑袋磕出来一血块儿压迫视神经了。”瞧瞧,人家这撞个车在他嘴里跟玩儿似的,忒没正形。要不是郑在玹身上有伤还人生地不熟,估计早嚷嚷要换医院了。

“啧啧”

这么半天这小孩儿居然还没走?郑在玹觉得自己得练练听呼吸辩人数,更添郁闷,语气于是也不太友善:“小朋友可别贪玩儿乱跑,小心被人给卖了。”

“这医院又不是你开的,这病房也不是单人的,还不许别人也生个病么?”这小孩儿是纪晓岚吧,伶牙俐齿的。

郑在玹没占什么理,琢磨出这孩子小小年纪生病住院也有点儿可怜,先摇了白旗。


混血女友伤得轻些,恢复得也快。听说他醒了,几乎算得上是跳下了床飞奔而来。

其实这女孩儿性格开朗,又大度潇洒,言谈也与他挺合得来,比起他从前的那些姑娘都要更合心意些。郑在玹是挺喜欢她没错,不过好像也就仅仅是喜欢而已。

“对不起,”郑在玹知道什么样的嗓音最温柔,同样也清楚什么样的话语最残忍,“我们分手吧。”

抽泣声停,即使郑在玹这会儿算个瞎子也不妨碍他想象出来女孩儿的神情——震惊、委屈,或许还有长久积攒的怒气。

他闭了眼——尽管谁都看不见,打算对所有反击照单全收。

“呵,我知道的。”女孩儿一改从前的泼辣,真到了这样的时候反而很快沉静下来,只是说话间仍藏不住哽意,“……你不爱我。能在你身边这么久,还要谢谢那只养不熟的耳廓狐。”

“郑在玹,你没有心。”


病房自他醒来之后就热闹非凡,这会儿终于安静下来。郑在玹回味着刚才那番话,除了暗暗赞叹这姑娘通透,还不免有些黯然。他潇潇洒洒走过了红尘二十载,万花丛中过,只余片叶。混账么?是挺混账。可摘花时心中确实是欢喜的,谁能想到这欢喜保质期短的可怜呢。

什么时候才能遇到,让他舍不得摘却又念得发疯,甘愿每日浇水松土小心伺候着的主儿?

“你们成年人,都这么没激情么?”

!居然忘了还有个烦人的小孩儿!郑在玹瞎了这么半天也适应了不少,听着声音就知道小孩儿就在自己床边站着,懒得跟他一般见识顺口就回:“你们小孩儿能有多激情?”

这回小孩儿没立即回嘴,而是往床头又走了几步。

郑在玹莫名有些心跳加速,忍着撑开伤口的痛绷紧了肌肉,他虽然受了伤但放倒一个半大孩子也是易如反掌。脚步声终于停下,他知道小孩儿已经来到枕边,呼吸下意识放慢了频率,手已悄悄握成了拳。

然后,他的唇上落下一片冰凉,鼻腔被一股淡淡的奶香味儿填满,蔓延至乱掉的脑子里。

其实不过一瞬,郑在玹却已卸掉了所有防备,包括那堵高高的心墙。

ok,fine.是你们小孩儿比较激情。

更激情的还在后面——小孩儿并未直起身,反而顺着唇角一路来到耳畔,声音清脆却诱惑。

“哥哥,你会喜欢上我的。”



6


那天之后那个小孩儿再没出现过,如果不是不大靠谱的徐医生说那天本就是小孩儿的出院日,郑在玹几乎怀疑那小孩儿是耳廓狐变的。

不得不承认那个根本不能算作吻的唇碰唇,着实让郑在玹这个情场浪子尝到了心动的滋味。他甚至不由得想自己这么久安定不下来大概是搞错了对象的性别,伤好之后混去了gay吧,呆了没到半小时便皱着眉出来了。

记忆里那个小孩儿性子跳脱,伶牙俐齿毫不怕生,同现今这样礼貌疏离,沉稳了许多的董思成渐渐重合,一样的灵气逼人,一样的傲气十足,一样的……让他忍不住心动。

那株让他舍不得摘的花,找到了。


董思成从一开始就认出了他。

即便有层层缠绕眼部的白纱,董思成也不会忘记那个越野车的驾驶座上,有个面对车祸现场毫不慌乱的帅哥。

好酷哦。

他直接打给了徐姓表哥,跟着去了医院。他明白若不是那位司机反应及时,此刻躺在病床上生死未卜的人就是他自己。所以,横竖这两天父母忙着签合同顾不上他,不如在表哥这里报个恩。

那时候的他,肆意妄为,谎话连篇,仗着一张好脸蛋儿无人忍欺。

所以,撩完就跑这种事情,根本不值一提。



“童言无忌,不值一提。”良久,郑在玹清了清嗓,“我没工夫跟小孩子玩游戏。”

董思成几乎怀疑自己长了对儿假耳朵,他已经相当于亮出了底牌,却得到这样的结果,任谁都不会甘心。

他却干净利落地挂了电话,唇角泛起一丝意味不明的笑。

把我当小孩子么?



第二天便是周六。

董思成难得起得很早,匆匆吃过早饭出了门,坐上出租车报了个地址便开始补觉——反正别墅区还远,时间足够他眯个盹儿。

地下车库里郑在玹随意挑了辆超跑,发动时才想起这居然是当晚开去奥萨的那一辆,心中莫名一动。郑在玹从来都不傻,他早想明白了那小孩儿根本不是什么病人,所以到口的“我去你那儿”变成了冷漠无情的“童言无忌”。

仇是要报回去的,但人是不能弄丢的。郑在玹思来想去,不如借着每周六回家的机会,先跟母亲旁敲侧击一番。

希望这熊孩子没那么容易放弃吧。


别墅区道路两侧全是绿植,郑在玹对路已经很熟悉,注意力也不那么集中,没看到一团绿色中有不一样的色彩。

他看了看手机,离约好的时间只剩一分。一边在心里暗骂一句倒霉,偏偏今天路上碰见了车祸堵了会儿耽误了时间,一边动作迅速地拔钥匙开车门,母亲强迫症严重,到了时间若是还没看见他定要出来看看。

刚关好车门转身去取后备箱的补品,就被突如其来的一股大力撞上了车门。

“咝……”郑在玹深吸一口气,不用睁眼就知道谁是罪魁祸首,“思成,别闹。”

靠着爆发力来了一记车咚的董思成又拿出了那股混世魔王的气势,不退反进,毫无章法地吻上去时都听得见牙齿磕碰的声音。

挣得脱么?答案必然是肯定的。可郑在玹非但不反抗,还瞬间掌握了主动权,长臂一伸扣住那只圆圆的后脑勺加深了这个吻,直吻得身上的人软得站不住挂在了他身上。

“咳咳”郑母不知何时已经到了门口,也不知已看了这幅场景有多久。

纵然此刻董思成已经被吻得七荤八素辩不着南北,反应却快得很,立刻抽身转身再立正,顶着一头被揉乱的头发恭恭敬敬弯腰:“阿姨好!”

若说原本气氛还有些紧张和尴尬,此刻也不复存在了。

郑氏母子均被他逗得笑出了声。


郑在玹知道董思成现在特别乖巧,但也没料到他那么讨长辈喜欢——不过是一个下午的功夫,郑母对“儿媳”比对他这个正牌儿子都要热情。

原本计划留宿,郑母却十分善解人意,连晚饭都让他们小两口自己解决,说是要给他们足够的二人空间。

于是他们被郑母连赶带轰地驱逐出别墅时,太阳正在下山,天空被染得绚丽非常,暖黄的光洒在地面上,映得人脸也柔和几分。

“幸好我昨夜说过今日要给她一个惊喜,”郑在玹长长舒了口气,眸子里带着点纵容的无奈,“不然你突然来这一招,我说什么都得把持住。”

董思成却又收了那副性子,眉间暗藏忧伤,郑在玹猜到他大概在想故去的父母,不由得将搭在他肩上的手又收紧几分,忽而听怀中人喃喃:“我要在国内念书。”

暮色渐渐侵蚀大地,光一寸一寸暗淡下来,郑在玹轻啄了下他的唇,只觉岁月静好。



番外


骤然被压,郑在玹条件反射屈肘,却被一句话惊得动作停在半空。

“那天晚上,我没睡着。”

那个月华如水的夜晚,除却风吹动窗帘摩擦地面的声音,还能听得到刻意压抑着的喘息。


于是他落荒而逃。

而这一次,他不打算再逃。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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