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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艷)的本字做“豓” [19],异体字做“豔”,他们都是形声字,本字从豐,盇声,异体也从“盍”声 [2]。大概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改换部件做“艷”或“艶”二者异体会意字,“艷”之部件“色”可更准确会意本义。 [15]又到了明代出现了现在通行的“艳”,可见于明代的《三才广志》 [16]。该“艳”也是一个会意字 。
近代的汉字简化运动以来,许多学者多次提倡把“艳”作“艷”的简体字之用,如1935年前后再上海《申报》刊登的《手头字之提倡》 [17]与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第一批简体字表》 [18]。后来在新中国的汉字整理规范中,吸收了前者经验,将“艷”定为正体字,并将“艳”作为艷的简化字。“豓”、“豔”和“艶”定为异体字。 [1]
艳字本义是漂亮而高大。《左传·桓公元年》:“宋华父督见孔父之妻于路,目逆而送之。曰:‘美而艷。’”杜预注:“艷,美色也。” [5]
说文解字
好而长也。从丰。丰,大也。和声。《春秋傅》曰:“美而艳。”以赡切文二 重一。 [8]
说文解字注
(艳)好而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