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刚入座开启一天的工作, boss走过来交代这么一句: "重要客户确定11月5日来访, E会提前一天过来准备."然后就算交代完走了, 只字不提招人交接的事情.
所以, 是要等到11月份处理完客户来访再确定last day吗? 我以为上周的沟通已经很清楚表达了自己的离职决心, 虽说是同意了可以等找到人接手再公开离职情况, 但不代表可以无限期地耗下去啊. 还是因为同意了不公开离职情况, 让对方误认为自己是另有企图呢?
不明白是什么逻辑, 在完成跟E一周紧张的项目会议后, 自己郑重将离职的事实向E告知,E的反应很正常, 开始知道要将项目的处理方式和方向进行调整, 这一系列迹象还不能表示个人并无任何企图吗? 连E都知道这么重要的消息在这个时候应该略过我, 这位仁兄却非要绕回到我这里.
是侥幸地认为提出离职后还在认真跟进项目代表还是可以不用走, 或者根本认为是不想走呢?即使要离职就不应该负责任把工作做好吗?难道非要提出离职的人要一副想搞事情的状态才叫正常吗?
已然分不清到底是自己逻辑颠三倒四, 还是对面的逻辑颠三倒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