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已乘风远去

图片发自简书App

狭小逼仄的出租屋里,沈放拿着一个精致好看的七彩琉璃音乐盒送给我,今天是我的23岁生日。

他说,小蕊,我有一样东西要给你。我问:"是什么?”

他说,是我的一颗真心,小蕊,你等我两年,我沈放发誓,我一定赚够一百万,然后风风光光的娶你!

我和沈放的相识跟所有言情小说的开头一样,恶俗又甜蜜。2012年七月我考上了A大,对我而言,只要一脚踏入了大学的校门,那么就可以偷个懒不用那么努力的学习了。

学校的图书馆是一座蜿蜒盘旋的橘红色高楼,每次我都会坐在二楼前排的座位上,似懂非懂的捧起一本线装的蓝皮书《宋十大词人诗集》读的如痴如醉。

其实在诗集的下面压着一本琼瑶的爱情小说,《烟雨蒙蒙》,而来图书馆看这本书才是我的目的。

可是,A大是一座闻名于世的重点大学,就连图书馆的工作人员也很爱抽查学生,看看有没人看黄赌毒书籍,就连看言情小说的也要严查严管。

"小蕊,你说为什么陆依萍的性格那么偏执,语言又那么凌厉,而何书桓爱上的不是如萍而是她呢?”

书宇戳戳我的胳膊肘,压低了声音问。

我被她这个问题逗乐了,"因为何书桓表面上是个温文儒雅的男人,但是他出生在一个有钱的家庭,这样的男人看上去什么也不缺,他就更向往挑战了,如萍这种性格的女孩子他身边一抓一大把,而依萍却是那么的独特!”

书宇笑了笑,神秘兮兮的告诉我,“小蕊,我觉得你的性格其实有点儿像陆依萍诶,你有时候就是脾气很冲,做事情也不会委婉一点儿,每次有人向你表白,你都是看也不看,直接把情书扔垃圾桶了。”

我挑眉,“如果一个男生看见我把情书扔掉后就不再追我了,那么这样的感情你觉得是真心的么?”

“小蕊,你知道吗?你已经被咱们中文系的男生在背后评为中文系四大美女了,他们说你面如桃花,冷若冰霜,如果能够拿下你,那么是一件多么值得自豪的事啊!”

我无所谓的笑了笑,“幼稚!”

说完,我就拍拍裤子上并不存在的尘土站起来,低着头飞快的往出走。

走着走着,我想起何书桓对陆依萍说的那些情话,脸色不由自主地烧红了。

这时,只听到“砰——”地一声,我撞上了一堵肉墙,我吃痛的抬头,看见眼前是一张清朗好看的俊脸,他个子很高,目测有182,他皮肤很白,像草原上那乳白的奶酪似的。

此刻,被他这张噙着笑意的俊脸看着,闻着他身上发出的淡淡的皂角香,我还未来得及冲出口的责骂,便生生的憋住了。

“同学,你——”

一听他张口,我怕他责怪我撞到他,便羞红着脸快速跑掉了,至于他喊了什么,因我跑的太快,便浑然不知了。

回到宿舍后,我上气不接下气地“咚咚咚”灌下了一杯冷水,这才觉得心跳平稳了不少。

不是,你看见一帅哥你跑什么啊,搞得自己就像被大灰狼盯住的小白兔似的,真是太小家子气了,太失礼于人了!

我心里责骂了自己几句后,便快速地登上了QQ,然后点开了QQ群——彼岸江湖。

我创建了这个江湖群已经两年了,群里现在有274人,每天一有时间我都会上线跟群里的小伙伴聊天。

因为我特别喜欢古风,所以在群里的所有人的职位都是一水儿的江湖职位。
我是九绝宫的宫主,重莲,我娶了一名妻子叫南岚。

其实我加了南岚QQ这么久了,我们甚至没有说过一句话,我只知道他是个很神秘的男生。

但是我只要一召唤他,他就会出现。
昨天晚上我一时兴起,就开始了咬文嚼字,说了很多情话。没想到他竟然还没睡,并且我每说一句,他都会跟着回一句。

南岚:喜你成疾,药石无医。

重莲:一日不见,思之如狂,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

南岚:如鲸向海,似鸟投林。

重莲:岚儿,这世间风景再美,如若没有你相伴,也是黯然失色。

南岚:莲儿,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重莲:我骑过江湖上最快的马,饮过江湖上最烈的酒,却只爱过一个年华正好的人。

南岚:我的心很大,却只有你一人可进。

重莲:城外灯火已阑珊,我等你也甘愿。
……
虽然我现实里是个女生,但是在群里我作为九绝宫的宫主,披了男皮,那就是个男生了。

而南岚现实里是个男生,但是他被我娶了以后,当了我的妻子,就只能披女皮,当一个女生了。

我一想到我俩这个错落的角色扮演就觉得分外头疼。

于是,今夜我耐不住好奇心,看了看群里我和南岚的距离。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天呐,我们的距离竟然只有0.1km,这么近。

于是,我查了查他的登录地点,竟然发现他也在A大。

我心中一惊:南岚不会是我身边的熟人开玩笑,隔着屏幕调戏我吧。

这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因为当初我为了吸引人们加群,把QQ群升级成了同城群,所以同城人看见以后也会进群的,当然A大的人也是有可能进群的。
于是,我抱着电脑的手微微一抖,打开了对话框:岚儿,你也在A大吗?

对方很快给我发过来一条消息:莲儿,怎么了?

重莲:岚儿,为夫想知道你到底是谁?
南岚:想知道我是谁很简单,不过你要先说两句好听的哄哄我。

我扶额一叹,心里无比确认南岚就是A大的学生了,不过,要我说好听的哄他这也太难了吧,本姑娘长这么大连恋爱也没有谈过几次,说情话哄人着实是一件很尴尬的事。

见我久久不回消息,对方又发过来一条消息:怎么?昨晚上说了那么多情话给我听,都不作数了吗?

我立马发过去一个谄媚的笑:怎么会,既然岚儿喜欢听,为夫说就是了。
重莲:以后老了,我们就煮一壶温酒,养一条黑狗,种几亩良田,也是极好的。

重莲:我想,如果有一天,我若是失去了你,那么我就算再快乐,也不会有多快乐了。

重莲:我想,在五十年后,我们的牙齿都掉光了,头发都变白了,身子都佝偻了,我还要和你手拉手一起看朝霞升起,日薄西山,星辰满天,明月缱绻。

发完这三句话,我觉得自己江郎才尽了。

南岚:你现在往窗外看,我就在你楼下。

我穿着拖鞋,连忙跑到窗边,往下看,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看来看去,只看到教学楼屋顶上有一只娇小的虎皮猫在屋顶上不住地思春,喵喵喵叫个不停。

哼,我知道自己又被捉弄了,于是快速打出一行字:你你你……腹黑狡诈,你卑鄙无耻,你给我等着!

南岚:明天下午校园咖啡店见。

见见见……见你个毛线啊,姑奶奶还会信你就有鬼了!

我腹诽了他几句后,心里越发觉得空落落的,唉,不想那么多了,我关了灯,很快就进入了沉沉的梦乡。

第二天,当我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起床后,书宇一边刷牙一边吐槽我:“你昨晚上去干什么去了啊,看看你的这熊猫眼,都可以去扮演功夫熊猫了,懂吗?”

我拿起一块儿红豆面包,塞进她满是牙膏沫的嘴里,我说:“你可闭嘴吧,姐!”

书宇在我身后张牙舞爪地大叫,“你再这样乱来,小心姑奶奶我赏你喝我的洗脚水!”

我无所谓的耸耸肩,开始拾掇宿舍,当我把宿舍打扫的一尘不染后,我就穿着一件浅蓝色条纹衬衫裙出门了,这条衬衫裙的胸口是V领的,有点儿小性感。

我向来是个大大咧咧的女生,但是,一想到今天在咖啡屋就可以见到南岚了,我还是把自己好好的从里到外打扮了一番。

穿过校园那条长长的小道,很快就到了咖啡屋,因为咖啡屋开在校园里,所以里面的饮料要比学校外面的便宜很多,所以每天来“锦色咖啡屋”的人非常多。

我刚进去,就能闻到一股浓浓的奶茶味儿,我有点儿紧张,手心里捏着一把湿汗,如果我一会儿看见的是个奇丑无比的胖子怎么办?

如果我一会儿,被他绑架了怎么办?
如果他给我饮料里下药了怎么办?

纵然我一向大大咧咧,但是当置身于陌生的环境时,我还是会害怕。

想着想着,肩膀便被一只大手拍了一下,耳边传来一声低沉悦耳的男声,“莲儿,你是在等我吗?”

我吓了一跳,转头一看,却不小心撞上了他的下巴,待我看清眼前人的脸后,不由得大吃一惊,怎么会是他?
昨天我在图书馆不小心撞到的那个男生。他竟然就是QQ里的,我的妻子——南岚。

他见我一副吞了苍蝇的表情,不由得哑然失笑,“你好,我是计算机系的沈放,很高兴认识你,韩蕊。”

我用尽最大的力气抓住他的手,狠狠的捏了一把,然后问:“你怎么知道我是韩蕊的,还有你是怎么认出来我是重莲的?”

他丝毫不觉得痛,然后笑着说:“中文系素来冷若冰霜的美女——韩蕊,在校园贴吧里面可是有你的照片的,而且,你创立古风江湖群都两年了,我一个同学也在你群里,他觉得好玩,就把我也拉进去了。”

我吃惊:“那群里是不是有很多A大的学生呢?”

沈放摇头:”不多吧,毕竟我知道的也只有几个人而已。”

我不禁呼出了一口气,幸好不多。

于是,我们两个便坐在了狭小的咖啡屋里,两个人对坐着,咖啡屋的桌子特别窄小,两个人虽坐在对面,但其实离得很近。

“你好,请问你们需要点什么?”服务员拿着菜单过来问。

“我要一杯柠檬水,一份紫菜包饭。”
“我和她一样。”

听到沈放和我点了一样的饮料,一样的饭菜,我不由得好奇的朝他瞥了一眼。

“我们在群里是夫妻,点一样的饭菜,不是很正常吗?”

他这话说的很是无赖,但我瞥见他耳朵上的那一抹红时,便想,他肯定是因为紧张,一时想不起自己要吃什么了,就和我点了一样的。

后来我们便越来越熟了,便顺理成章的谈起了恋爱,而我在群里的身份便恢复成了女生,而沈放在群里则成了我的夫君。

我常常会问沈放,“你为什么会喜欢上我呢?”

沈放总是但笑不语。

我问他,在图书馆邂逅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地点吗?

他说,不是,因为你曾经在图书馆看言情小说的时候,我就坐在你后面两排的位置,我假装拿着一本历史书看着,但醉翁之意不在酒,我其实是在看你。

我和沈放都很爱看书,我喜欢看言情小说,还有历史小说,古代文学和现代文学。

而沈放爱看历史,军事类的小说。
我们常常聊天的内容,都离不开历史人物。

有一天,我问他,如果我们穿越到古代,你最喜欢的角色是什么?

沈放说,他想当一名文官,一心劝谏,好好辅佐帝王。

于是,我就笑了,我说,那皇上是昏君,而我恰巧是一名宠妃呢,就像妲己啊,褒姒之类的,你又如何呢?

沈放笑了笑,那我便夺了这天下,做一名明君。这样百年之后,史书上就不会把你写的臭名昭著,你也不用被人骂为一代妖妃了。

有时候晚上,我会和他一起去校园的网吧里,我们不玩游戏,只是两个人共用一副耳机,一起追看一部电视剧。

看完后,我们总有聊不完的话题,我很喜欢在他面前滔滔不绝的讲故事。
他的眼里含着温柔,听我讲一天,都丝毫不觉得厌烦。

有一段时间,我怕他冷,于是就开始给他织一条长围巾,他就坐在床边的小板凳上,单手撑着下巴,一眨不眨的看着我,眼神像春风一样温柔,他能看我织围巾看一整天。

就这样,我们牵着手,从早春到盛夏,从暮秋到寒冬。一起走过校园的每一处,一起领略过爱情的甜美,一起品尝过爱情的苦涩。

书宇常常很羡慕我,她说,小蕊啊,我本以为像你那么个冰冷的性子,你应该是我们宿舍最后一个谈恋爱的。没想到,你竟然是第一个。

然后,她又会神秘兮兮的问我:“怎么样,你的何书桓打算什么时候娶你呢?”

我笑着说:“我们打算毕业后,把工作稳定下来,就结婚。”

我的声音带着确定一定以及肯定,那时候我是无比坚信,我和沈放一定会结婚的。

那时候毕业季是分手季这样的传言,根本对我和沈放没有任何影响。

我们一边忙着写简历,找工作,一边忙着兼职赚钱,沈放说,我们将来会有一座大房子,房子里会有席梦思软床,我们还会养一条哈士奇,我们还要在客厅里布置很多与古风有关的桌案,桌椅,还有屏风。

我心里满是憧憬。

后来,我们终于毕业了,全班人穿着学士服拍完了毕业照,大家都拥抱着或流泪,或不舍,或伤感。

我和沈放却丝毫没有被这种离别的情绪所感染,我们在上海租了一间只有十平方米的小屋子。

我在小屋的窗台上摆了几盆多肉植物。然后看着黑色屋檐下漏下来的细雨,漾着诗意的温柔。

真好,这里以后就是我们的家了,这里虽然不大,但是满满的爱情已经把我们的心房填满了。

晚上的时候,我会坐在灯下写稿子,我想当网站的签约作家,这样白天我去学校上课,晚上写小说,一个月赚的钱也够平时的开支了。

可是,沈放找工作一直都不是很顺利,因为他一向是个心高气傲的男人,领导有一次训他太狠了,把文件书砸在他额头上。

他非常生气,那时候他虽然已经转为正式员工了,但是他还是毅然地决定离开了。

后来,他回到家里倒头就睡,一声不吭,我把他的头搂在我怀里,轻轻的抚摸着他黑亮的头发,“生气是拿别人做错的事来惩罚自己,乖啊,别生气了,还有我陪着你呢。”

他的眼泪却忽然落下来,声音带着嘶哑,“小蕊,我是不是很没用啊,我给不了你想要的生活,对不起。”

我说:“哪有人生下来就有好日子过呢,好生活都是通过努力得来的,你不要不开心,你看这出租屋,虽然屋子是租来的,但是过的日子却是我们自己的。”

后来,沈放便开始振作起来,到处投简历,找工作,后来他终于在一家小公司找到了一个类似于业务代表的工作,每天早出晚归,我心疼他,便开始学着炖汤。

我做的牛肉汤里面通常会放白萝卜,生菜,葱花,牛肉粒,还会放一些对身体有好处的药材。

沈放笑着说:“喝了你做的牛肉汤,我便觉得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

我就掐着他的脖子说:“岚儿,本宫希望你是本宫此生的第一个男人,也是最后一个,你明白吗?”

他便凑过来在我脖子上吮吸,激情如火。我觉得他比在校园里那会儿更爱我了。

几个月后,我的生日到了,在狭小逼仄的出租屋里,沈放拿着一个精致好看的七彩琉璃音乐盒送给我,今天是我的23岁生日。

他说,小蕊,我有一样东西要给你。我问:"是什么?”
他说,是我的一颗真心,小蕊,你等我两年,我沈放发誓,我一定赚够一百万,然后风风光光的娶你!

我那时候对他的这句话,深信不疑。

几个月后,沈放因涉嫌贩卖盗版书籍入狱了。

再次见到沈放,是在警察局冰冷的玻璃窗口,因为沈放涉案的金额很大,所以警察叫我过来,劝他早日吐出来那一笔金额的去向。

我一看到他,曾经年轻帅气的脸如今变得很是沧桑,他的下巴长出了一圈胡渣,都没来得及刮,我捂住嘴,开始泣不成声。

“小蕊——别哭,”他试图从窗口伸出手来为我抹去眼泪,但是他身后的警官把他制止了。

“小蕊,那钱我已经买了一栋房子了,户主是你的名字。这些年你跟着我吃十块钱的盖饭,住廉价出租屋,就算你不嫌弃,可我特么特别痛恨自己给不了你好的生活,可我现在好悔啊,我恨自己太急功近利了,恨自己没有为你考虑。”

我摇摇头,“不,是我不好,如果我早日嫁给你就好了,如果我现在是你的妻子就好了,你等着,房子我现在就去卖掉,咱们把钱还了,好好过日子好不好?”

沈放的手微微颤抖,“已经迟了,房子的户主名字已经下来了,不可能退了,小蕊,我的乖女孩,别哭了,忘了我吧……”。

他说完,便放下了电话,身后两名持枪警察把他带了下去,他高大的身影踉踉跄跄地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回到家后,我在我们的枕头下找到了房本。我查了查,沈放这栋房子付的是全款,其中的八十万是他通过诈骗得到的。

这就是说,我必须赶在沈放判刑之前,想办法弄到80万,才能救沈放。
我从我妈那里借了五万,书宇借给了我五万,我自己手里只有两万。
这中间差的钱还不少,我整天在街上找那种可以来钱快的工作,可惜,根本找不到合适的。

有一天,我坐在一辆出租车上,一个司机递给了我一张名片,他告诉我,这座城里的陪唱女特别多,而且晚上特别赚钱,我万般无奈之下,只好按着名片上的电话,找到了一家KTV。

夜夜笙箫,夜夜欢歌的不夜城,上海。

我迟疑地踏进kTV,从此,纯洁的韩蕊消失了,从此世界上又多了一个为了钱出卖身体的可悲女人。从此,我与沈放之间,便是再也没有以后了。

一个月后,又是一个艳阳天,我迎接沈放出狱,在我的身后是一辆银灰色的玛莎拉蒂,车里坐着一个男人,是我现在的金主,肯。

当初我算是走运的,当我刚刚进了ktv以后,就被他看上了,他说,他愿意包养我,免于让我被其他人糟蹋。

我看着这个比我爸爸年纪还要大的男人,睁着那双浑浊却犀利的眼睛上下打量我,我本想拒绝的,但是为了钱,为了我最最亲爱的沈放,我点了点头。

“沈放——,恭喜你出狱。”

我穿着暴露的红色超短裙,踩着十厘米的红色高跟鞋,脸上化着与年龄不符合的妆,笑容明媚而夸张。

沈放那双清澈的眼睛里却忽然黯淡下去,他看见了我身后的肯,却始终没有质问一句,他说,“韩蕊,祝你幸福。”

当他声音嘶哑地说完这句话后,我看见他高大的身影踉踉跄跄地向着前面的公交站牌走去,他手里还捏着我给他洗干净的旧衣服。

我的心却突然猛烈地疼起来,心如刀绞,我好想冲上去抱着他说一句,沈放,对不起,沈放,我爱你。

可是,我想到自己不再干净的身体,我想到沈放正是因为我才锒铛入狱,是我把他害得这么惨的,我重重地咬了一下舌尖,尖锐的疼让我暂时忘却心口的疼。

“我们走吧。”我看着肯始终撑着伞等着我,便尽量扯出一个好看的笑。

后来,我和沈放便再也没了任何联系,我听人说,他回了老家山西,开了一间面馆,面馆的名字叫“彼岸面馆。”

后来,我午夜梦回时,总能梦到在校园长长的小路的尽头,穿着白衬衫,剑眉星目的沈放缓缓向我走来。

后来,我喜欢上了抽烟,烟雾弥漫里,我和沈放之间的那些爱恨纠葛,那些幸福悲欢,便如一场旧电影般,演到最精彩的地方,便谢幕了。

我常常想,如果没了韩蕊的沈放,会是怎么样的呢?

他会有一座大房子,他会有一个美貌如花的妻子,他还会养一条哈士奇……他肯定会把韩蕊忘得一干二净。

我眼角的泪慢慢打湿枕头,我想,他忘了我,也是……极好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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