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了一篇文章,说爱情是两个人的事。一个人不喜欢另一个人,那个认为他做了什么带来的都只是感动,而不是爱情。记起了《致青春》里郑微对朱小北说的话,许开阳喜欢我,我就必须喜欢他吗?我就是喜欢陈孝正,不喜欢许开阳。大概是这样的吧。听闻身边的很多朋友他们谈恋爱好像都是因为感动。对方为他们做了多么浪漫,多么感人的事,最终两个人在一起了。我一直很疑问,世界上能带给你感动的人很多,难道一个人给了你感动,你就要跟他产生爱情吗?或许还不能称之为爱情。
我觉得,当你选择一个人时,愿意跟他发生爱情这样的情感之时,你一定要是理性的。否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对他人的不负责。记得刚上大学的时候,宿舍有一个长得挺漂亮的姑娘,追她的人很多,其中包括现在的男朋友。我一直搞不清楚为什么她选择了他,现在也没搞清楚。在刚谈的时候,那女孩对自己的选择充满了不屑,那男孩并没有很帅很高。在她的心中,或许男孩只是备胎之一。我对她说,你现在不能一心一意的对你男朋友只是因为你觉得自己还有其他人可选,他不过是她感情空窗期的一个填充物。
我坚持一个原则,当你选择一份感情时,你就要对她负责。我们或许做不到将自己的初恋变成末恋,但毕竟为这份感情付出过全部,这对我来说是无悔的,我期待爱情,但不着急。
我曾渴望成为公主有王子将我吻醒,然而我不是王子。我曾渴望有人向我告白,我果断答应。当这种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时,我拒绝了。我考虑那位男生的种种。我们是朋友,我从未对他产生过爱情,我曾感动他为我在深夜做高数题,在我失意落魄的时候夸我棒。但我知道,爱情无缘与感动。望那位男孩早日早到自己的归属,真正属于自己的那份。我羡慕郑微的大胆,勇敢的表达自己对陈孝正的爱意,而陈孝正答应成为他的男朋友在我看来就是源于感动,所以最终政委没有跟陈孝正在一起,选择了林静。
事实证明,当你对感情负责时,他也定会向你负责。少年,认真点。不懂就慢慢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