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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植,是魏文帝曹丕的亲弟弟。
人称曹植“才高八斗”,其人也确实风流倜傥,才高八斗,当时在建安文坛上算是一个数一数二的人物。
曹植的一身留下很多千古名篇,从七步诗我们可以看出,曹植与曹丕的兄弟情义基本为零。
公元223年间,曹植写的《洛神赋》被后人广为流传,用浪漫主义写法表达了自己对洛神的爱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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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首诗到了唐代的时候,有一个诗人叫李善,他在为《文选》作注的时候说,这《洛神赋》其实是曹植为了感念他的嫂子写的。
大家也知道这《洛神赋》还有一个名字叫《感甄赋》,而《感甄赋》这个名字可是曹丕的儿子魏明帝取的啊。
李善的这种说法,像一块大石头,激起了千层浪,千百年来人们争论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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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李善认为《感甄赋》是曹植给甄后写的的原因,更让人想入非非。
李善在作注的时候,叙述了“赉枕”一事,这件事大致就是说有一次曹丕召见曹植,曹丕给曹植看了甄后的玉缕金带枕,曹植一看,哭了。当时甄后已经死了,曹丕好像明白了什么,于是把这枕头送给了曹植。
李善还说,曹植离开京城,去自己的封底的时候经过洛水,一下子很想甄后,就去见她,甄后送了他一串珠玉,于是他写了这《感甄赋》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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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大家都觉得李善的这种说法经不起推敲,历史上也没有记载曹植与甄后有私情。
但是,很多人还是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性其无的态度,比如李商隐。
李商隐在诗中经常提到曹植感甄的事,还说“君王不为得天子,半为当时洛神赋”。
蒲松龄的小说中也对曹植与甄后的事大为渲染。
现代学者郭沫若在《论曹植》中更是直言不讳:“子建对这位大自己十岁的嫂子曾经发生过爱慕的情绪,大约是无可否认的事实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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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还是有更多的学者为曹植这种“不忠不义”的行为做辩护。
唐宋元明清为他做辩护的文人学者很多,他们的观点如下:
一、曹植写这首诗的时候才14岁,而甄后那时24岁。
二、李善本来不是这么说的,是宋人刊刻的时候误引的。
三、图谋嫂子,是“禽兽之恶行”,曹植德行高尚,断然不会这样。
四、即使曹植真的爱上自己的嫂子,在当时的社会,曹植绝对没有胆量写出《感甄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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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而,持这些观点的学者们认为,《感甄赋》的“甄”不是甄后的“甄”,而是“鄄城”的“鄄”。而曹植写这首诗的本来目的是想告诉曹丕自己的忠心,以求曹丕任用他。
《感甄赋》实际上是“托辞宓妃以寄心文帝”,是“长寄心于君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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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两种观点都提出了很多理由,但是均没有直接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是绝对正确的,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对方是错的。
到了现代,关于曹植与甄后的故事更是奇葩,曾经看过一篇穿越三国的文,女主穿越到三国,成了曹操的女儿。女主得知曹植因为尿床被甄后发现,所以见到甄后就会脸红,所以才被传出这一系列的绯闻。
真相现在必然是不得而知,不知这场笔墨官司几时才有结果。
(简宝玉写作群日更打卡第1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