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工作,假如有两种薪资报酬:
A:一个月给你30万元,每天给你1万元。
B:按天发放,第一天给你一分钱,然后,后一天是前一天的 2 倍。
选择A? 还是选择B?你会选择哪种?
选择B的朋友请看下面结果:
第1天:0.01元
第2天:0.02元
第3天:0.04元
第4天:0.08元
第5天:0.16元
第6天:0.32元
第7天:0.64元
第8天:1.28元
第9天:2.56元
第10天:5.12元
第11天:10.24元
第12天:20.48元
第13天:40.96元
第14天:81.92元
第15天:163.84元
第16天:327.68元
第17天:655.36元
第18天:1310.72元
第19天:2621.44元
第20天:5242.88元
第21天:10485.76元
第22天:20971.52元
第23天:41943.04元
第24天:83886.08元
第25天:167772.16元
第26天:335544.32元
第27天:671088.64元
第28天:1342177.28元
第29天:2684354.56元
第30天:5368709.12元30天合计:10737418.23元,明白了吗?这个就是倍增的力量!!!
这就是被爱因斯坦称之为“世界第八大奇迹”的市场倍增学的来历。市场倍增学又叫网络学,是世界文化宝库中的一颗槐宝。世界上最聪明、最能赚钱的美国犹太人说过这样一句话:“拥有了网络,就拥有了世界。”网络外行者,很难明白此话的真意。但作为深知市场倍增学原理的人士,100%的人都会认为这是 一句至理名言。在美国50万的百万富翁中,大约就有20%是市场倍增学缔造了他们巨大的财富。这就是市场倍增学的伟大!
分享经济(消费商)
眼下,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生产技术的革新正悄然而至,将引起一场“消费关系”的大解放,我们的购买方式、支付工具、分享渠道都在改变!甚至有相关业内人士预计,一旦真正进入这个崭新的时代,传统的消费理论和经验都统统失效,类似X宝这样的电子商城也将面临覆灭!
达沃斯论坛讲分享经济主题
催生 消费商 时代
在达沃斯提到了,目前全球分享经济呈快速发展趋势,
成本小,速度快,众人创富,形成财富合理的分配格局。
那么,什么是消费商?从概念上解释,消费者即是经营消费和消费群的商业人士。实际上,消费商的概念在中国才刚刚推出,在国外有一个相似的概念,翻译到中国叫“生产消费者”,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
这也意味着,一直只有经营者赚钱的时代将成为历史,消费者只需要改变一下思维,做资源的整合者,找到更多优惠的消费渠道,找到更多迷茫的消费者,作为消费群体的意见领袖,那么也可以参与到商品的利润分配中去。
如从目前迅速发展的微信,从其逐渐显示出的巨大威力和渗透力中不难发现,这样一种新的消费模式——“消费商”正在逐渐形成,并迅速扩大影响力。
消费商首先也是一个商业主体,作为一个全新的商业主体,有着他独特之处:
1、消费商是全新的机会营销主义,他给予别人的不仅是产品而且还是机会。
2、消费商主导的是“花本来就该花的钱,赚本来赚不到的钱”,带来的是一种全新的利润分配规则。
3、消费商不需要大投资,没有员工也不需要管理,是零风险的一个商业主体。
4、消费商只是在做一种(省钱+赚钱)机会的传播者,不负责具体的经营是最佳的财富自由的经营者。
5、消费商是一个最轻资产的商业模式。
6、消费商带来的是一种消费革命,让消费者也参与了利润分配,让更多人成为消费商,分配更加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