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清廉之风拂润“心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的发布如同清风拂面,一扫春夏之际的闷热与焦躁。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自觉以《规定》为“准绳”,强基固本、激浊扬清,让清廉之风吹遍乡村沃野,滋润基层干部群众的“心田”。

筑牢思想防线,让清风激荡思想深处。农村基层干部处在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基层治理的最末梢,面临着复杂多元的群众诉求和各种隐蔽的诱惑挑战。纵观近年来查处的农村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一些干部因理论学习不够扎实、理想信念根基不稳,最终滑向“万丈深渊”。因此,筑牢思想防线是广大基层干部必过的“首要关”。农村基层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规定》,领悟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积极参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研讨会等,让党规党纪入脑入心入魂。各级基层党组织应当注重通过党校、干部学院等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经常性开展纪律教育和法治培训,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农村基层干部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坚决向腐化侵蚀说“不”。

常怀律己之心,让清风涵养时代新风。农村基层干部要干净干事,要先做到自身自律自觉。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持零容忍态度和高压态势惩治腐败,目标就是遏制以权谋利的不良风气,让广大党员干部集中精力,把心思放在干事创业和为民服务上。农村基层干部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关系着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在日常生活中,农村基层干部要保持良好的生活作风,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的侵蚀。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处事公平公正,在调节邻里纠纷、落实惠民政策、化解信访积案、推进环境整治等工作中,坚持秉持公平正义的原则,不偏袒、不徇私,以自身的良好形象为群众树立榜样。

牢记权为民用,让清风推动深耕细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农村基层干部虽身处“小岗位”,但手中却握着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权力”,无论是落实惠民政策,还是管理处置集体资产,或是开展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土地征收、招商引资……都与群众切身感受息息相关,都影响着村集体利益。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处理好公与私、是与非、情与法等关系,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组织安排的事,办好利国利民的事,以实际行动当好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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