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灵璧渔沟中学发生寝室惨案,一个十四岁的花季少年在与同学的互殴中没了…

官方通报把过程讲得非常详细,我按照通报原文复述一下:
2022年3月31日20点40分,晚自习下课,渔沟中学八年级8班学生王某磊和12班的学生徐某邦回到他们同住的206宿舍。这两位还有一层关系,是小学五六年级的同学。
21点58分,根据学校规定,寝室关灯休息。
这个时候,王某磊到207、303、310等宿舍去邀请高一年级的学长魏某某、王某某、李某某、柳某某、杨某,刘某某等六位同学来206宿舍串门。在此期间,王某磊向徐某邦借卫生纸被拒绝,王某磊就动手翻找徐某邦的衣柜、床头,徐某邦踢了王某磊一脚。王某磊还击,打斗中徐把王压倒在地,王某某、魏某某、杨某把徐某邦拉开了。
23时15分至23时56分,王某磊来到207宿舍要和徐某邦再打。互殴中,徐某邦一拳打在王某磊左胸部,王某磊瘫倒在地。刘某某进入207宿舍,同李某某、王某某等人试图急救。
23时56分,刘某某下楼喊来宿舍管理员孙某庆。23时59分,孙某庆拨打120急救电话。
10分钟后,120医护人员赶到,抢救了半个小时,确认王某磊已死亡。
0时25分,王某磊班主任王某旗到达207宿舍;0时27分,灵璧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王某旗报警。民警赶至现场后,对7名相关人员予以控制并带离配合调查,同日对犯罪嫌疑人徐某邦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这些过程,是灵璧县委调查组通报出来的,非常详细。
这里,我们首先需要明白一些基本道理:
一,提出合理的疑问并不属于传谣!
二,每个人都有提出疑问的合法权力。
三,人命关天的大事件,如果报道不够详细,必然导致提出疑问的人很多。
四,提出疑点不需要太多证据,但是辟谣必须有理有据,否则只能引出更多的疑点。
这里,我提出几个疑问,不知道大家如何看待。
一,宿舍关灯休息期间,王某磊叫上六位高年级学长来宿舍“串门”,然后“借用”卫生纸,这样的行为有没有“拉帮结伙借机敲诈”的性质?
虽然这种情况也完全有可能是巧合,但大多数人不会相信是巧合。
二,双方发生冲突的起因,通报里的说法有失偏颇。王某磊“借用”卫生纸没得到允许,就翻人家的柜子和床头,显然是冲突的起因。而通报把冲突起因放在了后面,即徐某邦踢了王某磊一脚之后,才说“双方发生言语、肢体冲突”,这样显然会让人觉得冲突发生的原因是徐某邦造成的。
这让人会产生错觉,把责任人搞错。
三,六位学长在该关灯休息的时候“应邀”跑去别人宿舍串门,正巧该宿舍发生了命案,这六位原本就有参与的嫌疑,应该是嫌疑人,不能作为证人的身份存在。然而通报里把这六位称作证人,这实在让人无法理解!
或许有人说,谁都不能要求别人“自证清白”。
这话没错,但是这六位同学在关灯休息的时候去别人宿舍,而且见证了一场命案的发生,他们六位原本就不清白。
也许我提出的疑问带有主观臆测,但很多人看了通报以后都会产生类似的疑问。
一个花季少年意外不在了,我们必须探寻真相,并引以为戒。
这事情,您怎么看呢?
感谢您的支持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