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幸福 第一章 做一名安静的“女屌丝”又有何不可

     我叫夏流苏,今年21岁,林潼市A大学中文系大三的一名“女屌丝”。

     由于家族遗传的好,我的长相还算清秀,在我们院系也是出类拔萃的,一张标准鹅蛋脸,一双含情脉脉眼,一个小巧高挺鼻,一张樱桃似的小嘴配上高高上扬的嘴角,外加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就是我了。

     也许你会奇怪了,生得这般模样,为何还要贬低自己是“女屌丝”。

     原因嘛,说起来很简单,那就是我所在的学校虽说并不是国内一所知名的重点本科院校,但是越是这样不太入流的学校,就越是美女如云,想必所有在校大学生都会有这样的感触。尤其是对于非重点名校里的艺术系而言,中文系的学生一向是学校里颜值最低,荷包最瘪,满嘴酸气,满脸晦气的一群屌丝集聚地。因此,对于那些颜值高,身材好,又多金,又会撒娇的艺术生而言,我只能称自己为屌丝了。

     当然,这么称呼自己并不是说明我在生活中是一个极其自卑的人。而是我一直以来都认为,在大学校园这么一个鱼龙混杂的地方,安安静静的做一名“女屌丝”有时也未尝不可。

     女屌丝的称号是我为自己冠名的,我一度也为这个称号乐此不疲,凡是有人喊我美女时,我总是会义正言辞的纠正他们说:“对不起,请喊我女屌丝。”

     在我看来,外貌于我而言就是一副皮囊,生得好看那是基因遗传的好,我没有办法去改变。即便是生得恰巧对不起观众,反正模样是我的,外人看的比较多,恶心到他们又与我何干。再说了,身处现在这个化妆技术和整容技术都这么发达的年代,正如大多数人所言:“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再丑的姑娘,只要会穿衣,会打扮,会撒娇,会发嗲,那么在别人眼中分分钟就成了气质女神,因此丑女与女神的界限似乎看起来也不是那么的分明了。

     所以,我就不浪费大量的脑细胞在这方面去同人争宠了,我还是安安静静的做一个女屌丝好了。况且就现阶段而言,我的心里就只有作为一名学生最最基本的一些本能,那就是:酣畅淋漓的玩,没心没肺的吃和宛若处子般安静的学习。

     说来也怪,在大多数人的眼里,一向认为越是漂亮的女人就越不是一块学习的料。但是,凡事不能一概而论,我喜欢玩,但是我也是那为数不多的喜欢玩的女孩子中爱学习的人。

     提到玩,爱好广泛那可不是我的错,什么排球、网球、乒乓球、足球、篮球、羽毛球,凡是你能想到的与球类有关的体育活动我都擅长,虽说谈不上多么的精通,但是相比于其她娇滴滴的女生而言,我算是她们中的王者。因为我喜欢运动过后带给我的那种淋漓酣畅的感觉,尤其是与别人比赛过后,那种胜利者的滋味最是让我欲罢不能。所以在很多与我相熟的人的眼中,我一直是一个拥有美丽面庞的女汉子。当然,他们中的大多数对于我这种不拼颜值,拼力量的行为感到不解。

     既然说到球类了,那就不得不说我的另外一项必杀技——台球。不论是国标、九球还是斯诺克,凡是与我较量过的,无一不是我的手下败将,甚至有段时间我突发奇想自己干脆弃文从艺好了,我也去参加比赛什么的,与丁俊晖,潘晓婷同台竞技,运气好的话,说不定也能在国内一举成名,最后混个台球天后什么的。

     当然,这种想法只适合我在公开课上做做白日梦,老爸老妈才不会舍得让我放弃这学习的大好时光去不务正业。毕竟在他们眼中,虽然现在的我已然成年,也有了自己的想法。但是出于对我未来职业和生活的考虑,他们还是希望我能够认真对待我的学业。

     哎,中国家长这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思想太根深蒂固,所以我和大多数的你们一样也逃脱不出这种根植于心的思想牢笼。

     既然所有的愿望都未必能够实现。那么,我也可以学学阿Q在必要的时候进行一下精神上的自我安慰吧。

     所以,现在的我就在马哲课上一边听那年近退休的老太太讲唯物论和辩证法,一边幻想着自己能够在不久的将来成为台球界一颗璀璨的新星。而就在我眼里放出异常的光彩,嘴边开始露出痴笑的同时,兔子用她的手肘毫不犹豫外加毫不客气的捅了我一下。

     “噗——好痛。”我捂着被兔子所攻击的地方不小心喊了出来。

     这时,讲台上的老太太停止了她的讲课内容,缓缓的抬起了头,用她那充满了不满的小眼神朝我所坐的地方看过来,片刻的沉默像在诉说着她对我上课时表现的不满。

     我立刻禁声,把头悄无声息地埋下来,顺便将马哲课本高高地竖起,以此来遮掩我的尴尬。同时,眼睛轻睨了一眼坐在我旁边装无辜的兔子,用嘴比划着“你死定了”的动作。可她却一副“切,你能奈我何”的表情,依然将头伸得老高以便与我划清界限,仿佛在证明刚才所发生的事情与她无关。

     哎,我只能兀自感叹“交友不慎”啊!

     说到兔子,这里有必要提一下。

     兔子又叫灰兔——我的舍友之一,也是我的亲密研友加死党闺蜜,本命周辉辉。

     真不晓得她的老妈为何给一个小公主取名为辉辉。你要说“智慧的‘慧’”也行,至少老人家是希望自己的女儿长大以后可以冰雪聪明,充满智慧。可恰恰是“光辉的‘辉’”,这就促成了她在丑小鸭变成美丽白天鹅的路上越行越远,甚至偏离了本来可以通过后天努力也能沦为美少女的命运。以至于,现在的她终日里不是沉迷于打扮,而是整天披头散发,把自己整的灰头土脸。再加上她那一双小眼睛,配上那由于近视而看不清的迷离小眼神,一个大大的脑门上挂着的蜷曲刘海,脸颊旁那细密如麻的雀斑,一张仿佛每天都像抹了油的香肠嘴。对于现在这个看脸的社会而言,她现在的形象可以用一个成语来概括,那就是——惨不忍睹。

     所以,当她问我,她长得漂亮不漂亮的时候,为了顾及她小小的自尊心,我就顺便说了一个善意的小谎言。

     “我们家辉辉怎么能够用‘漂亮’这种俗不可耐的词语来形容呢,你由内而外所散发出来的是一种像小兔子一样的乖巧、伶俐的气质。‘漂亮’这个词用到你的身上简直折煞了你身上的那股灵动的气息。”

     当我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寝室里所有的女孩都笑了,因为大家实在想不出到底该用什么样的词语来形容她,我的一句“宛如兔子般的可爱”显然是对上了她的口味。这样的赞赏不仅让她欣喜若狂,而且也拯救了大家。

     自此,她再也没有前后追问大家她美不美了,而“兔子”这个称呼也实至名归的成了她的代号。只不过,由于她过于灰头土脸的形象和过于昏暗的情商,大家又以谐音为借口将她的代号改为“灰兔”,而她亦欣然接受。

     当马哲老太又开始继续她的唯物论时,我转脸怒瞪灰兔一眼,没好气道:“怎么,居然敢打扰小爷我南柯一梦。”

     灰兔立刻转成一副笑脸说:“就算马哲课再无聊,你这一脸充满了花痴气息的笑也实在太明目张胆了,你都不知道,马哲老师太之前就已经朝你坐的方向看了好几眼,我这是在提醒你。”

     “切,哪用得着你,我即使是睡觉,哪次分数又低于你了。”我不屑地朝灰兔扬起下巴,趾高气扬的对她说。

     “就你厉害,你是学霸,我服,成了吧。不过,流苏,你在做什么美梦呢,是不是在想哪家公子哥。”灰兔八卦的竖起了她那双长得极其奇葩的耳朵。

     “就咱们院系这些个本来数量就不多,况且质量又不好的半成品,怎能入得小爷我的法眼,他们也就在你心中是块宝吧。”我用一只手撑着脑袋,另外一只手把玩着手里的钢笔。

     “切,行了啊,哪有你说的那么差劲,我感觉都不错啊。”

     灰兔撅着她那饱满而又丰润的嘴唇冲我抗议道。

     我没继续拿她开涮,而是望着手里把玩的那只钢笔,有了一瞬间的愣神。

     如今由于电脑的普及,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可以说,很多时候电脑已经取代了我们小时候使用的各种笔,除非在参加应试考试时我们会依据要求使用签字笔,平时除非特定时间,很少人会在身上随时准备一支笔以便不时之需。而这种现象在大学生中更是常见,大家出门带手机,在校用电脑,即便是写作业也会在word程序中进行,所以大家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电子化的生活。那么签字笔出现的频率就更少了,更不要提那种老式的英雄钢笔,相信很多人连英雄笔长什么样都全然不知。

     可我却喜欢随身带笔,而且带的始终是一支老式的英雄牌钢笔。因为在我的心中,这种牌子的笔不仅代表了一个时代,而且也代表了一种情怀和一股初恋的味道。这仅仅就是因为一个人的一句话,我便让随身带钢笔成为了我此生一个难以舍弃的习惯。

     我始终记得那个午后,阳光透过窗纱泄进自习室里,滚动着无数颗微小尘埃的光束打在我写字的右手边,有个人坐在我旁边安静的看着我写字。不知过了多久,他轻轻地靠近我,在我耳边说下一句话:“我喜欢你写的钢笔字,当然更喜欢看拿钢笔写字的你。”

     就是这句话,让我从此以后爱上了使用钢笔,也爱上了那股钢笔尖滑过纸张所留下的淡淡墨香,渐渐地用钢笔写字成为了我继喜欢运动之后的另外一个小爱好。哪怕墨汁调皮地沾染到了手指上,哪怕在每次用完都要费劲的从墨水瓶里吸取墨汁,我也往往乐此不疲。

     就在此刻,望着手里的钢笔,我又想起了那个少年,以及那段至今在我脑海中怎么都挥之不去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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