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配置了保险,有没有作用或价值,除了看保险合同以外,还要了解它底层的法律依据。法律是你最后的依靠,了解和认识它,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
1、为什么保险具有很强的安全属性?
答:保险的安全属性,概括起来有三点:私密性、控制性、隔离性。
关联法条:《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2、是否能给婚外情人配置保险?
答:不能。无论婚外情人为被保险人还是受益人,均不能给婚外情人投保。
关联法条:《民法典》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3、未出生的宝宝能成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吗?
答:未出生的宝宝属于胎儿,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也不能成为被保险人。
关联法条:《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4、为什么买保险时,8周岁是个分水岭?
答:这源于《保险法》和《民法典》的双重规定。
关联法条:《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5、父母去世,谁能为未成年孩子买保险?
答:父母去世后,接替父母担任未成年孩子监护人的人可以为未成年孩子购买保险。
关联法条:《民法典》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6、遗嘱指定的监护人,能给未成年孩子买保险吗?
答:遗嘱指定的监护人可以给未成年孩子买保险。
关联法条:《民法典》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7、可以用遗嘱指定监护人吗?
答:可以用遗嘱指定监护人吗?
关联法条:《民法典》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8、保险公司会破产吗?如果保险公司破产,我的人寿保险赔款怎么办?
答:在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后,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但原先的寿险保单依旧有效,只是更换了保险人而已。
关联法条:《民法典》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保险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受让的保险公司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9、企业家钱先生晚年成立“友善基金会”。“友善基金会”作为家族慈善基金会是否属于营利法人?
答:“友善基金会”不属于营利法人,慈善基金会为了公益目的设立,属于非营利法人。
关联法条:《民法典》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10、我经常用公司的账户给妻子的账户转账,我是否还能主张承担有限责任?
答:股东多次通过公司账户为家人账户转账,是严重的财产混同行为,需要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关联法条:《民法典》第八十三条第二款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1、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混同有什么危害?
答:个人或家庭与企业的财产不分,极易出现股东侵占本属于公司的合法财产的情况,损害其他股东以及债权人的权益。
关联法条:《民法典》第八十三条规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2、非法人组织一旦资不抵债对出资人有什么影响?
答: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先由非法人组织用自身的财产进行偿债,剩余债务由出资人或设立人承担。
关联法条:《民法典》第一百零四条 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3、健康保险复效后,投保人身体病变未告知,如何应对?
答:健康保险复效后,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足以影响到保险公司是否同意承保,保险公司可以据此解除与投保人的保险合同并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
关联法条:《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14、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范围界限在哪?
答: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范围以“询问”和“明知”为限。
关联法条:《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15、投保人投保时故意将重要健康信息隐瞒怎么办?
答:投保人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关联法条:《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16、想为孩子买一份教育金保险,老公不同意该怎么办?
答:为孩子配置一份具有储蓄性的保险是母亲的权利,父亲即使对于子女的教育有不同的规划和安排,也无权干涉母亲的投资性权利。
关联法条:《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五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
17、保单财产收益需要拿来偿还债务吗?
答:保单具有延缓债务、隔离债务的功能,但只有在合适的保单设计与框架的前提下,保单财产收益才无需偿还债务。
关联法条:《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六条 民事主体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
18、被保险人有多个健康保险,保险公司赔付时怎么办?
答: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保险人不能以被保险人存在其他医疗保险为由,排除对被保险人在其他医疗保险中已受偿部分进行赔付的义务。
关联法条:《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六条 民事主体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
19、王先生买了一份终身寿险,受益人是他的妻子赵女士。王先生去世4年后,赵女士还能请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吗?
答:可以。
关联法条:《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高净值人士喜欢配置房产,这样做有什么风险?
答:房产需要登记,是典型的显性资产,容易被他人发现。高净值人士要适当配置隐性资产。
关联法条:《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保险不单单是一份保险产品,它还是一份契约,这份契约由《保险法》护体和《民法典》托底;可以很好的保护投保人和被保人的权益。作为保单持有人不仅要用法商的知识还要有险商的意识,让我们自己做一个明明白白的权益人!
险商小知识(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