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日都在研究论文的事情,广告作为我的论文题材,在研究时也学到了许多有意思也比较有用的的东西。而广告的主要目的是让消费者在短时间内对产品留下印象记住该产品,广告语的特点:多口语,生活气息浓厚;多简单句和祈使句,简洁明了,明快有力;多省略句,突出关键词;甚至修辞也会被 大量使用来增强语言的感染力。
广告语的翻译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东西。可口可乐在最初时翻译为“蝌蚪啃蜡”,不用想,一听到这个名字开始也许是有些莫名其妙,但这样的好奇心也完全不足以让人接受这样反人类的命名。而后,才是一直用到现在的“可口可乐”,可口可乐一听就很容易把碳酸饮料与其功能特性联想到一起,也突出了它的定位。
再看一下两个比较常见的广告语及其翻译。
戴比尔斯钻石广告
A diamond lasts forever
译文: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
从英文与译文的最后尾音来看,翻译选择使用用词押韵 (uan 音 )、对仗工整的形式,读起来朗朗上口。在内容上,“恒久远”和“永流传”是对“lasts forever”一句的基础上进行了极大的丰富。除了语言的形式对称美和内 容的丰富性,此译文还做到了将钻石良好的特性传达给消费者,且“一颗永流传”有对中国受众消费心理的考虑, 即中国人“传家宝”的传统习惯。因此,这则广告实现了广告语的言外效果和目的。
iPhone SE 广告
A big step for small
译文 1( 中国大陆 ):一小部的一大步。
译文 2( 中国香港 ):一小部,迈进一大步。
广告语中“small”指iPhone SE,SE因沿用iPhone 5S 的外壳,保留 4 英寸屏幕的设计,相对于市场上主流大屏手机而显小,译为“一小部”。“a big step” 指此手机的配置相对于苹果前几款手机进行了较大的升级,译为“一大步”。译文 1 是近乎于严格意义上的直译,“small”译为“一小部”,“a big step”译为“一大步”,就意义和句法而言,是十分正确的翻译。相比较译文 1,译文 2 不仅保留了主要内容,还通过增译法添加动词“迈进”对内容进行了丰富。中间通过逗号,使其内在逻辑得以彰显,即“虽然这是一部沿用 5S 外形设计的小屏手机,但其配置和内在性能却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将此手机的特点及优点传达出来,吸引了消费者的注意。
当然很多翻译都有它不一样的故事,中文是博大精深的,让广告更加的中国本土化,让广告更接“中国地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