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艾高飞是个自称作家的写手,他是那种家里堆满泡面的,心里怀揣着作家梦,但实际没什么本事,脑洞也不够大,最大的成就是给各大网站写着均价千字五块钱冲量文的废宅,最大的优点是出稿稳定。
今年他已经三十岁了,在创作上的成就是,能够做到同一时期更十个文,每个文日更一章,平均每章六千字,六万字能换五十块稿费,每个月能收到一千五左右的稿费。
显然在现在,这个工资是不够生活的,所以每天更完文,艾高飞会去楼下烧烤摊打工,帮老板招呼客人,结账,每天从晚上八点做到凌晨两点,一个月老板给他八百块,还包一顿宵夜。
艾高飞比别的写手好一点的是,他有房子。父母辛辛苦苦大半辈子,攒下积蓄换下这个七十平米的房子,还没来得及住上一天,就在旅行的路上出了车祸。自从父母去世后,他就一直一个人住。没有房租的压力后,两千三至少可以让没什么物质追求的艾高飞没有负担地生活了。
但艾高飞对眼前的生活并不是很满意,他不想做一个为了糊口而写那些无意义的总裁文,修真文,这些都不是他的追求。他自认为是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男人,此生最大的梦想是写出一部惊世脱俗的惊悚小说。他享受别人在自己文字下颤抖的感觉,单单是幻想出这样的场景,就足以兴奋的全身颤抖。在他的世界里,他会有一部知名的作品,然后他会受到读者疯狂的喜欢,会成为一个伟大的里程碑式的作家,足以名留青史。
好的作品是需要时间打磨的,艾高飞没有这样的时间,也没有这个精力,他这样一无所成的步入中年的男人,社会已经没有他的立足之地,不写冲量文,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而且最重要的是他甚至没有这样的脑洞,去构思出这样一部作品。
冲量文写多了,他越发觉得,自己对创作的热情好像渐渐被消磨了。
终于有一天,艾高飞下定决心要去追逐梦想,他收了两条内裤一件T恤,穿着外套背着包,把房子在网上外租了就出门了,出门前他查了下,卡里还有这些年攒下的五千块。
在艾高飞心里,他认定要写出好的作品,一定要有亲身经历,才能让文字扣人心弦,所以他往那些出名的闹鬼的地方出发了。他花了两年时间穷游了半个中国,却一无所获,于是沮丧地回了家,继续写自己的冲量文,楼下烧烤摊的老板仍旧收留了他。
回到家半年后的有一天,艾高飞突然发现,他可以看见鬼了。
二
艾高飞去超市采购泡面的路上,目睹了一场车祸。
失去控制的汽车从小孩身上碾压过,周围人尖叫,报警,把事故现场围的水泄不通,血红从观众的脚底渐渐蔓延开来。艾高飞木然地注视着一切,手中提着泡面,内心毫无波动,向前迈步,就要从人群旁穿过,去到对面的公交站台。
路却被一个小孩挡住,红色帽衫,牛仔外套,黑色印着小猪佩奇的帽子,小孩看着他,没说一句话,只张开嘴嚎啕大哭。
艾高飞心里烦躁,想推开小孩,手却从他身上穿了过去。他心里一惊,又试了几次,无一例外,手都从小孩身上穿了过去。艾高飞用力眨眨双眼,仔细打量小孩,站在阳光下脚边却毫无阴影,再说这样独特的穿着,和刚才倒在路中间的小孩如出一辙。
略一思索,艾高飞想到,这是不是说他可以看见鬼了?他赶紧往四周张望,人群中出现许许多多平日看不见的身影,没有影子,从人群中,商场里,车流中穿过,毫无阻碍,吐着舌头,捧着脑袋,奇形怪状。
不觉得惊悚,艾高飞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我艾高飞,要发达了。
艾高飞火了,他写的惊悚小说大爆。媒体给他的评价是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够写出这么具体的文字,让人真正接触到死后的世界,大家统统认为他是惊悚小说当世第一人。读者给他留言,说自己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能看到描写的如此逼真细致的惊悚小说,夜晚阅读的时候总会被他的小说吓得躲在被窝里瑟瑟发抖。
艾高飞火了,在灵异世界里。鬼的世界是很无聊的,不能吃东西也不能玩手机,没有人看得到自己,只能百无聊赖的游荡,而艾高飞的出现给他们带来了莫大的乐趣。毕竟每个人,不对每个鬼,面对以自己为原型的小说都十分着迷。他们争着抢着把自己的故事说给艾高飞听,再由艾高飞一个个打出来,变成铅字,多年的委屈可以在艾高飞手下平反,一直以来的仇恨也可以在艾高飞手下报复成功。
无论是人还是鬼,都为艾高飞着迷不已,他的书加印,再加印,却总是供不应求。
三
艾高飞很满意自己现在的生活,写不完的稿子,数不完的钱,还有沉迷自己小说的读者,这些以前只存在于他的幻想里的场面,一个个出现在他的眼前。
他干脆地辞掉了楼下烧烤摊的工作,老板没有因他的反复而生气,反而还主动提出每晚给他送宵夜,只毫无自信地提出,如果可以的话,希望能在新书出来的时候,艾高飞能够给他签个名。
带着以前写冲量文的手速,艾高飞以一个月三本书的速度写着,出版社抢着跟他签约,他索性采取拍卖制,谁给的钱多,他就跟谁签。到后来,为了专心创作,他直接招了个经纪人,负责为他处理出版这些琐事,而他,就关在房间里一心码字。
有一天,家里来了个奇怪的人,留着板寸,穿着西装,却说自己是个和尚,见艾高飞这里鬼气冲天,要给他除鬼。
“你走吧,我这里不需要江湖骗子,兄弟你要是缺钱就直说,三百五百我就当送给你了。”艾高飞掏出钱包准备数钱。
“施主,出家人不打诳语,你这真的鬼气冲天,看你印堂发黑,不出三个月,必有血光之灾啊。”
“哟哟哟,还咒我出事呢,我告诉你,别说鬼气冲天,就是魔气冲天,我也不带怕的。不怕直接告诉你,那些鬼都是我故意招的,你再说,我让他们晚上去找你。”
“施主你这是何必呢,别人躲都来不及,你又何必自招祸端。”
“我还就不吃你这套了,我爱咋咋地,好好的大小伙子,非要干这些坑蒙拐骗的事。你说你是除鬼的,我还是写鬼的呢,你信不信,我下本书就往死里写你。”
“施主,太过沉迷,不是好事啊,不要最后落到《香水》那样的下场啊。”说这句话时,和尚的眼睛明显地往艾高飞身后瞟过。
“香水?什么香水,你这和尚还挺时髦,还用香水呢,赶紧滚吧,再不滚我就动手了啊。”艾高飞不耐烦了,伸出手就要把和尚往门外推。
“唉,既然不听劝,各人有个人的因缘,施主你好自为之吧。”说完,不等他动手,和尚就转身离开了。
艾高飞关上门,准备回去继续写小说,就看到玄关上放着一本书,拿起来一看,书名赫然写着《香水》,“哟,这骗子,眼神还挺好使,就是有些傻,想蒙我,门都没有。”说完就把书往旁边一扔,又坐回了书房。
四
艾高飞已经连着一星期每天只休息三个小时了,他觉得自己好像有些走火入魔,每次他想停下来休息一下的时候,内心的欲望就推动他继续打字。经纪人来看他几次,就见他脸庞凹陷,一点一点瘦下去,劝他停下来去休息休息,毕竟书是永远都写不完的,身体要紧。但艾高飞已经沉入创作的狂热中,根本停不下来。
等到艾高飞感觉血腥味从喉咙里翻腾上来时,,他发现自己真的停不下来了,读者每天都在网上催结尾,创作的暴君也在背后拿着皮鞭追赶。现在他每天连三个小时休息都没有了,他只有在网络上传的时候会闭上眼,短暂地休息几秒。
网上的读者看到新上传的章节,总会得到短暂的满足,消停一会,停下要打下催稿的键盘。但身后一直注视着他,目睹整个创作过程的,就算排在后面都捧着脑袋的特殊读者们等不了,他们期待着剧情的发展,渴望着结尾,又希望着下一个故事的开始,他们吵吵嚷嚷,不让艾高飞停下,强迫他一直写下去。
每当艾高飞停下打字,身后读者们就靠近一点,挤到他身边催他。他们越靠越近,几乎和艾高飞脸贴着脸。艾高飞开始害怕了,他只能不停地不停地打字,不敢停下哪怕一秒。没有网络延迟,没有电脑故障,只有不停产出的稿子和身后读者狂热的眼神。
媒体惊叹,很久没看到这样充满绝望的稿子了,每个字都像是从生命里榨取出来的,艾高飞真是当世奇才,他会成为下一个莫言,获得中国的第二个诺贝尔文学奖。不,他甚至会超越莫言,成为小说创作史上的里程碑。
读者留言,高飞大大越来越厉害了,每日产出惊人啊,好像从来都不用休息的一样,有时候一觉醒来,他都更了好几章了。好怕抢不到下本书啊,拜托出版社一定要多印一点啊,上一本我就差一点没抢到呢。
经纪人再来找艾高飞时,门却已经敲不开了,他赶紧报警,却只看到伏在电脑屏幕面前的艾高飞,手指所触,无不冰凉,电脑上文字却一行一行继续往下写着。
五
艾高飞停下了,他闭上眼,倒在了键盘上。他如释重负,带着微笑倒下。最后一个念头是,终于可以休息了。
艾高飞再睁开眼的时候,被身后的读者团团围住,他们眼里都是狂热与期待。
他终于想起来,《香水》的结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