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张总的课程总结:长久以来,信息壁垒是税收的最大敌人,而今天,这个壁垒已逐步消失。中国税收的立法是比较完善的,但征收的技术相对落后。CRS时代的到来,是人类科学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
在如今的高净值人群家庭中,人和钱不在一起的情况应该是比较普遍的,人移民后还有财产在国内,或是人是国内居民但在海外有资产配置,在全球反避税的大趋势下,CRS就会给我们带来一定的影响。
CRS特点:
1、自动性:无需理由的信息交换,CRS签署国间收集各国内非居民的金融账户信息,并按年报送给对方国家。
2、批量性:指每次进行主动交换时,交换的并不是单独个人的信息,而是将尽可能掌握的所有非居民的金融账户信息一起交换。
3、穿透性:CRS有“穿透“政策。
举例,如果中国税收居民张先生设立了一家个人独资BVI公司,该公司在香港一家银行拥有银行户口。该银行将把这个户口在两个维度分别处理。
公司层面:这是一家BVI公司,银行需要将法人户口的税收居住地为BVI,信息通过香港税务局最终传至BVI税收当局。
个人层面:公司的实际受益人为中国税收居民,张先生的个人信息及户口信息也将通过香港税务当局最终交换至中国大陆税务当局。
4、CRS交换的是金融资产(严格意义上来讲是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围绕的是“账户”),包括银行存款、保险、基金、证券信托、投资公司账户等。一般不交换的是非金融资产,包括房产、珠宝、字画首饰、飞机游艇等。(当然这些非金融资产未来变现时还是会成为金融资产,会被披露)。
5、信息交换的方式包括多边模式(比如中国)、双边协定模式(比如台湾)、欧盟内部模式。全球已有102个国家承诺实施最迟将在2018年9月实现CRS下第一次金融账户信息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