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时尚的精髓:法国路易十四时代的优雅品味及奢侈生活》
长久以来,对童话故事总是抱有这样或那样的疑惑,并非那种以功利的眼光来审视童话,而是纯粹从逻辑出发所发出的疑问。
其中一个就是:如果灰姑娘的水晶鞋是最合脚的,那么,在舞会结束时,鞋子又怎么滑落呢?
直到读了若昂·德让的《时尚的精髓》一书,我才明白,原来,灰姑娘根本是穿了一双“拖鞋”去参加了王子舞会。而且,更重要的是,水晶鞋绝对不可能合脚——因为,由于鞋跟的发明,在当时的法国,鞋匠们根本就放弃了区分左右脚鞋。试想,穿着两只左右一模一样的“拖鞋”,哪有合脚的道理呢?
不过,对于漂亮鞋子的狂热,这倒是真的。非但童话中的王子对灰姑娘的水晶鞋爱不释手,而且王公贵族们也是个个热衷于此。路易十四本人更是为了显示自己的“美腿”,对鞋子下了不少功夫,让这股鞋子风潮狠狠刮了近半个世纪。
不止是鞋子,事实上,当路易十四开动脑筋,力图将巴黎变成世界之都时,法国人就开始统治了时尚界,而这种统治一直延续到了今天。
漂亮的时装、诱人的美食、奢华的室内装饰,所有这些,在巴黎华灯的映衬下,显得无比和谐。这是因为,法国正是这一切时尚之物的“故乡”。
今天,当人们彻夜排队,等待抢购最新款的iPhone时,很少人意识到,在17世纪60年代,法国人就已经找到了制造“疯狂”的诀窍。是的,他们明白,提供一种品位,比制造一款实用的工具,对人们更有吸引力。
“坚持高端,忘记低端,以及绝对不能低估装饰和氛围的重要性”,法国人开创了一门名为“时尚”的生意,或者更准确地说,是路易十四开启了这座通往奢华世界的大门。
在此之前,古代欧洲,似乎有着截然不同的两幅面孔。一幅面孔是惨兮兮的,大家浑浑噩噩地生活在泥泞不堪的乡村中,借助宗教的力量得到些许心灵上的安慰,要是碰上下雨天的夜晚,简直就是恐怖片中的经典场景。另一幅面孔,则是光辉灿烂的,就像路易十四的浮雕头像,在黄金制成的圆盘上,太阳王光芒四射、面带微笑,衣着华丽的贵族们在各类社交场所内,争相比拼奢华与高雅。
这让人想起电影《香水》中场景:一边是臭不可闻的海产市场,而另一方则是香气四溢的花朵盛开。
在那位“时尚先生”——路易十四的统治下,那个粗俗的世界被“消灭”了,或是被遮蔽了,人们看到的是欧洲、尤其是法国的高贵。
从发型到服装,从香槟到法国大餐,从仅仅用于遮风避雨的雨伞到体现贵妇身份品味的阳伞,种种转折都显示出路易十四本人对商业价值的理解:“价值并不主要依靠价格和功能,而取决于无形的因素”——审美和高雅。
为什么人们乐于去奢侈品专卖店购物,为什么女性们乐意为拥有一款限量版的LV花更多的钱,为什么追逐时尚的男男女女们更愿意到巴黎、伦敦、纽约去欣赏一场时装秀?原因只有一点:品位。
人们愿意在提高自己的品位上下功夫。穿得更为漂亮、吃得更为精致、用得更为得体,像一位尊贵的国王一样高雅,而不是像一个肮脏的乞丐一样粗鄙。这样的价值观让法国在商业上获得巨大成功的同时,也让法国人成为优雅的代名词。
从其后的历史来看,等于路易十四的凡尔赛生意经相对的,恐怕只有大洋彼岸的美利坚生意经。不过,在相似的繁华背后,前者更多时候是手工业、小作坊们的天下,而后者则是机器化大生产推动下的供给过剩。
制造欲望和提供选择,对这两本生意经读得最透的,恐怕也只有乔布斯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