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喜欢文字但是我写出来的东西好像再也没有多少人喜欢。甚至很多人说矫情和感伤,觉得我整天悲天悯人的不接地气。也可能这些年不碰中文,生疏而且停留在孩子时候的功底吧。我其实很接地气的懂,我是孩子时候发表的文章,只是那对一个孩子的认可,但当你已经不再孩童,你凭什么要人家给你一样的欣赏。所以我看到经典美文再也没回的邮件时我知道,现在我是一个成年人,我必须写真正打动人心的文字。每每看到我在写字网站上阅读量和评论都是零的时候,我就在想,是不是该放弃这个写字了。但是身边朋友偶尔说到你码的字我们会看呢,很棒!我固执的不管这是朋友的客套逢迎还是因为有一点点欣赏,所以我还是坚持写写故事码码字。因为好像只要一点点鼓励一点点安慰,我就觉得我发发呆的文字并不是废话。我怕冷场,像怕我的文字冷场一样。我很懒惰,懒惰到饥肠辘辘都不去做一顿饭,但是为了文字,为了找灵感,我去天桥上可以呆望一天,甚至是八月的酷暑高照。我想写的就是我所看到的生活,还有我体会到的生活。我不严谨,但是我会细致到每篇文章都斟字酌句来来回回无数遍。这就是一个疯子,一个疯一样想写写自己的感受的生活。一个疯一样去感受身边最简单的嘈杂。然而这都是因为那一点点的欣赏。
因为一点点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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