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沧海没有我

图片发自简书App

我喜欢看大冰的书,那样的江湖,总是吸引人的。

我不是江湖中人,却幸运的认识了一个书中才有的人。

且称呼他为七。

因为在我的印象中,他是一个笑起来胜过了七月骄阳的人。

我和七相识于一个民谣贴吧,因为共同的话题加了好友,互留了联系方式,不过当时高中学业繁重,他也就渐渐成了列表中可有可无的一个网友。

我不聪明,甚至有点蠢,笨鸟先飞的道理在我这里似乎没有什么用。就算自己熬夜加班拼了老命也只能考上一个专科学校。

高中三年苦读也就上了一个专科学校,而且还被调配到了一个冷门的专业,为此我没少受家中亲戚的冷嘲热讽,因为他家的女儿是一个发挥失常都能上211院校的学霸。

好在父母未曾对我失望,我虽然自卑倒也没有拧巴。

专科院校也有专科院校的好,我不太会与人打交道,但我的室友是一群非常有趣可爱的人。

我与她们相处融洽,她们爱玩,且会玩。就像周末夜晚的娱乐便是真心话和大冒险。

与一般的真心话大冒险不同,我们寝室的真心话大冒险除了有男朋友的那个女生,其余人的选项就只有大冒险,若选真心话,必遭受全寝室的鄙视。

大冒险最常见的便是去拉其他寝室的电闸以及交出自己的手机让其他人挑人打电话。

看着去拉了电闸被逮着骂了个狗血淋头的室友A,我非常明智的交出了自己的手机。

我想着,她们一般会挑备注特殊的人,而我列表中备注特殊的人只有我基友一个人,毕竟八个字的备注在那一长串两三个字的列表中着实醒目。

挑着他就好了,可以随意的开玩笑。

但我千算万算,没想到她们会挑到七。

说实话,看着那个备注的时候我自己都愣了许久,想了半天才知道他是谁。

不过箭在玄上不得不发,我只得在室友一脸坏笑下硬着头皮拨通了他的电话。

他是我最早加的网友之一,但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

他说,“喂?”

我沉默了许久,他也没挂断,我深吸了一口气说,“今天是我的生日,但我有点难受,你能为我唱一首歌吗?”

我也不算骗人,这一天的确是我的生日,但难受是假,唱歌则是指定的任务。

闻言,电话那头便是良久的沉默,室友们都替我尴尬,我红着脸道歉,“不好意思,打扰了,我们开玩笑来着。”

挂断了电话,便苦恼的哀嚎:“他估计以为我是个神经病,你们爪子真犀利,挑了个陈年网友。”

室友们没良心的笑了笑,继续游戏,但这时我却收到了一条短信。

是七,他说,不好意思,刚才拿吉他去了,你还听吗?

我们相识于民谣贴吧,他喜欢民谣,他曾经说过,他会弹吉他,会自己写歌,自己唱……

原来他真的会啊。

不过我却没胆回复了,因为太尴尬了,还是把我当一个神经病得了。

这次交集我想是个意外,同时也是个结尾,却没有料到,这只是个开端。

一天我接到了他的电话,他似乎喝了很多酒,在电话里哭的撕心裂肺。

我感觉有点手足无措,因为我没有安慰人的经验,他哭的伤心,我没法插话,也找不到安慰的话,所以更多的时候只是静静的听他哭。

这个有些诡异的通话持续了许久,直到我断定他睡着了才挂断了电话。

我室友说我脾气好,如果是她,肯定臭骂一顿给挂断了。

但我没这样,一是上回他也没有挂断电话,而是认真的想为我这个陌生人唱首歌,让我觉得他是一个非常温柔的人,二是,我想谁都有非常难过的时候,我现在能陪着别人,那么我难过的时候,也会有人陪着我的,算是一种卑微的祈愿吧。

第二天他酒醒了,打电话来道歉,说喝多了,问我他有没有说什么失礼的话。我便开玩笑说,就听着一个大老爷儿哭的稀里哗啦的,什么都没说,害我晚上都做噩梦了。

他听了便有些不好意思,又反复的道歉,末了问:“加了好友这么久了,突然联系,还是这种情况,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奇怪?”

“你上回觉得我怪吗?”我反问。

他估计也是想起了上回莫名其妙的电话,笑了笑道:“不会,就是突然让我唱歌,我有点反应不过来。”

“那行,我也不觉得你奇怪,就是有一点啊,你以后能不能别哭了,你哭起来声音好难听的。”

“嗯……我尽量吧。”

隔了两三年,我们却因此再次诡异的熟识起来,他也告诉了我那天晚上哭的原因,在外工作,亲人去世自己却不能陪在身边,任谁,也难以接受。

我表示理解,他便岔开话题,想来即使过了这么些天,这也是他不愿触及的回忆。

我玩游戏,他便找了新话题给我推荐游戏,就微信自带的那个海盗来了。

我去瞅了瞅,便十分鄙视的退了出来说,“这中老年的游戏,不适合我这年轻人。”

他听了就生气的反驳,“什么中老年?你玩都没玩就知道不好玩了?”

“就修房子,有什么好玩的。”

“还可以挖金矿和炸房子……”他补充。

“哦。”

后来他每每登陆游戏,看到的都是被我炸的光秃秃的自家小岛。

看着刷屏的微信消息,我似乎能想象到他气急败坏的模样。

除了喜欢炸他的房子外,我最喜欢的还是听他讲他的故事。

我是学生,他已经工作了,经历了许许多多狗血且无奈的事,而这些事总会成为我的笑料。

他最喜欢给我讲的还是他“行走江湖”的事。

他是朝九晚五的白领,也是浪迹天涯的背包客,是弹着吉他的文艺青年,也是一个温柔沉静的民谣歌手。

他说他曾经和朋友自驾去西藏,差点把小命丢在路上。

他说他去丽江街头唱歌,赚了点小钱,但溜达的时候不敢买纪念品,因为真的很贵。

他说他去大理找了朋友,那人带着他去洱海泛舟,然后船翻了……

他说苍山上的杜鹃花很漂亮,说大理是个适合养老的地方。

他又去昆明捏了捏老友女儿的脸,然后打道回了成都。

他告诉我,那对老友啊,他们是大理登巴客栈的前店主,在旅行的路上相识相知相爱,后来把家安在了昆明,开了一家客栈,带着女儿接待着五湖四海的有缘人。

他说,在那里,你可以认识许多有趣的人。

我心生向往,便开玩笑说,“我路痴,你带我去啊,当我导游。”

他听了便笑着回答,“行啊,给你打八折。”

室友常常开玩笑说我在网恋,我不知道是不是,但就七这个人,我挺喜欢他的。

他脾气特别好,常常被我气的跳脚却又拿我无可奈何。

他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成都离重庆很近的,你当心把我惹急了我过来削你。”

可是这么近的路程,他终究还是没来。

我们熟识的时候,他因为工作原因调到了重庆,而我来了成都念书。

我走过他走过的宽窄巷子,吃过他说的文殊院附近特好吃的一家锅盔,却渐渐不满足于此,我想去他以前去过的那些地方,近一点的,我想去重庆,和他一起去洪崖洞,看那千与千寻中才有的地方。

人是一种奇怪的生物,似乎只要有一个人对你好一点,你就会把他划为所有物。

我第一次知道习惯的可怕是在和他熟识的第二年,我们已经聊了快一年了,每天早安开头,晚安结尾,可今天一天都快过了,却没有一条消息。

他说他和朋友去自驾了,我不由的开始乱想,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打电话也一直没人接。

我在想我要不要报警,又犹豫,或者只是他不想理我……

不过我最终还是等来了他的电话,在半夜。

他说,路上出了一点事,人没事就是累的够呛,现在在当地的农户家里,终于可以给我打电话了。

我想说些什么,他却慌慌张张的打断我,让我安静的听着。

接着电话那头便传来歌声,伴着吉他,在深夜显得格外动听。

是《玫瑰》,我曾无数次和他提起过,说这是一首特别有魅力的歌,缠着他唱,但他从来没有唱过……怎么突然唱了?

我静静地听着,一曲毕,他笑着道,“丫头,生日快乐啊,差点赶不上。”

闻言,我愣了许久,才想起来,今天是我的生日。

我不怎么过生日,朋友们渐渐也就不在乎了,久了,连自己都不在乎了。

但突然之间有人记得而且很认真的对待,我才发现,原来过生日,也挺好玩的。

我笑着道谢,又和他聊了许久。

他说,以前一直听我念叨这首歌,所以他打算在我生日这天唱,显得更有意义,但差点没唱成,好在踩着我生日的尾巴唱给我听了。

他又说,去年我生日就想听他唱歌来着,可是我却把电话挂了,他没唱成,今年补上。

他说,晚是晚了点,但不准我嫌弃,他专门练的,而且一大堆行李还带吉他,很累的……

后来,他见太晚了,想起我第二天还要上课,又咋咋呼呼的道了晚安。

看着挂断的电话,我不由笑出了声,以前听室友说了无数次《玫瑰》,如今才真觉得,《玫瑰》,真是一首有魅力的歌。

越接触七,就越觉得,他是一个十分优秀的人。

而我,十分差劲。

我常常在想,他未来的女朋友会是什么样的,究竟是怎样的女生才能配得上他。

可是,越好奇,越难受。

我不由旁敲侧击,他说,“爱笑的,阳光点。”

我对着镜子笑了笑,却发现还是阴阴郁郁。

我不是个开朗的人,不是个好看的人,没有优越的家庭条件,没有聪明的头脑,除了乐观似乎一无是处,如今,似乎真的一无是处了。

我在网上看到了一个帖子,说自杀式恋爱。

我们一边渴望着被爱,一边又排斥着爱。

七常常说我够诚实,可是我不诚实,我没敢告诉他我小心翼翼伪装下的自卑与拧巴。

人人都说,网络上的事,当什么真。

可是对于这个人,我认真了,所以我没了乐观,所有阴暗见不得人的一面都被我扒拉出来放在阳光下,却悲哀的发现连我自己都接受不了,我还期待别人能接受?

我网恋了,单相思,却只能小心翼翼的当个普通朋友。

不可告人的心思,让我越来越沉默,连同他聊天都显得有一点心不在焉。

他察觉了,问我,我却只能说最近作业太多了,没时间练吉他,怕生疏了,很烦。

他听了,就笑了笑说,“有我啊,怕什么,我又不是不教你了。”

他对我格外纵容,我喜欢《离思》,他便改成了歌送我。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简简单单的吉他伴奏,四分钟不到的录音,我却反反复复的听了无数遍,似乎听着便能从心头开出花来。

成都有个什么演唱会来着,我不了解,但七却说他要来成都,他买了两张票,问我去不去。

我怎么回的来着,扯了个错漏百出的借口罢。

演唱会那天,我破天荒的穿了一条裙子出门,我习惯了T恤牛仔裤,第一次穿成这样。

不过这条裙子,是他帮我挑的,他喜欢这种风格,他喜欢的女生也该是留着长发,笑起来甜美又阳光的。

我为了方便,一直留着短发,很多事,我也不爱笑。

所以,这是我第一次穿这条裙子,也是最后一次穿。

他在成都,我却去了另一个地方,我去了绿道,那里水很清,我能看到水中的倒影,嗯……裙子很好看,不过不适合我。

他也不适合我。

晚上他给我发消息的时候我已经换下了裙子,他说,“专门买了两张票,你不来,浪费了啊。”

他又说,“周围都是成双成对的,就我一个人,好惨。”

我输入又删除,最后还是选择了退出。

室友常常念叨奔现就是见光死。

嗯……我怕了。

就算他知道我了的模样,没有嫌弃,似乎还有继续的念头,但我还是怕了。

因为,他真的很好……

他给我看过他家的照片,那样大的落地窗,阳光洒进来,这样的家庭,成长起来的孩子也是光明磊落的。

我不同了,家里重男轻女,两个老人缠绵病榻,父亲好赌,母亲体弱,自己也不是个优秀的孩子。

人们常常说,都会好的,都会好的。

可是就目前而言,问题没有解决,而且还越来越严重。

我怕,我怕,在现实面前,我不得不去考虑自己冲动的后果。

于他于我,在一起,都不是个明智的选择。

他值得更好的啊。

我对他渐渐冷漠下来,他问我原因,我也不知道怎么说,只是沉默。

后来我想了想,给他发了一封长邮件,我说了我那些阴暗面,说了我所有的思虑,我说他值得更好的,我们就当普通朋友。

他没回我,不过晚上却给我打了个电话,我接了,他却什么也没说,最后长叹了口气,就挂断了。

后来他发了两条信息:

什么是更好的?

我很认真。

我看了许久,却没有回复,后来我们就没有联系了,我常常自己弹着吉他,唱他写的《离思》,可是却始终唱不出那种感觉。

终究是技艺不精。

我做了吉他店的兼职,在老板的教导下继续学习,老板常常好奇我为什么反复练习《离思》,我只告诉他,喜欢,是真的很喜欢。

勤奋的练习,终究是让我体会到了笨鸟先飞的感觉。

我终是有一项拿的出手的才艺了,虽然和他相比还是差许多。

我无数次翻看我们的聊天记录,看着他最后的两句话,却始终不知道如何回复。

我想,也许有一天我会知道怎么回复吧,希望那个时候,我能站在他面前,二人旗鼓相当,我不再仰视他。

那个时候,我变好了,并且还在更好的路上,我不再阴郁,阳光爱笑,活成了他喜欢的模样,活成了我期盼的模样。

虽然,也许那个时候,他已经不需要我了。

我懦弱了,但是我不后悔。

因为,这个时候,我赌不起,如果出现了我预想的最坏的结果,那么这也许会成为压垮我的最后一根稻草。

算我自私,将这些回忆与期盼,变成了前进的动力。

如此想来,越发觉得自己不能触及他了,瞧瞧,多么懦弱而自私的人啊。

在他生日之前,我去了一趟重庆,那个迷宫一般的城市。

没有他当导游,我一直在迷路,高德地图作用也不大。

不过迷迷糊糊的倒也把他说的那些地方走了一个大概。

洪崖洞,原来真像他说的那样,到处都是人,逛得人头晕。

千与千寻,终究不是现实。

回程那天,也是他生日,我去了他公司,没有去找他,只是在楼下的椅子上坐着发了一会儿呆,我也不知道我在想些什么,也许是在期盼他能发现我吧。

又或者只是在换位思考,他上回在我学校门口站了那么久,是什么心情?

在我们断了联系的那年,我生日,我活泼了不少,开始过生日,和朋友出门庆祝,在校门口看到了他,也不知道站了多久。

我认出了他,他也认出了我,我和朋友笑着从他身边走过,他也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后来吃饭的时候,服务员送来了一份礼物,一把吉他。

我曾经和他说,我以前买的吉他音不准了,他说他送我,我却说自己兼职赚了钱再买。

那一点自尊心啊。

他还是送了我,不过我却一次都没弹过,这次来重庆,千里迢迢的带来,也没有弹,本来想让他验收自己的学习成果的,但我终究是没有勇气在他公司楼下弹《离思》。

发完了呆,我把做好的蛋糕交给了他们公司的前台,然后去火车北站,虽然在南广场茫然四顾的时候我一度后悔没有进去找他,但我终究还是没有去找他。

我已经毕业了,全优的成绩比起本科生似乎不值一提,但我却很满意。

我踏入了社会,换了许多工作,去了很多地方,也认识了许多的人。

但再也没有第二个七。

似乎真应了那句话,一切都会好的。

我终于熬过了那些喘不过气的日子,一切都在往好的地方发展。

我变的爱笑,渐渐阳光,留起了长发,穿起了裙子。

我想,如果再见,他一定认不出我。

我不爱删除短信,有一天,清理信箱,发现了一条年代久远的短信。

那个人说,刚才拿吉他去了,你还听吗?

我笑了笑,心道,听啊,小哥哥会唱《玫瑰》吗?

只是,他不会唱了……

我去到了昆明,在基友的陪伴下到处游玩,去到了他说的那些地方。

这些年,追逐他的脚步,似乎已经成了我的习惯。

我住在了他说的那家店,清晨被悦耳的吉他声唤醒。

我趴在栏杆上瞧着院子里弹吉他的人许久,才带着自己的吉他下了楼。

我站在围观人群中笑道,“小哥哥,会唱《玫瑰》吗?”

他笑了笑道,“《玫瑰》可不是随便唱的。”

“他答应了我的,只唱给我听。”他旁边有一个女生炫耀着。

他无奈一笑,见我带着吉他,便作了个请的手势,给我让了位置,背着吉他,牵着那个女生的手打算出门去玩。

我笑着坐在了他坐过的位置上,瞧着他颇为亲密的给那个女生理了理头发。

那个女生穿着T恤牛仔裤,头发像我以前一样短。

笑着不够甜美,不够阳光,站在他身边似乎有些配不上,但她是那么勇敢的宣布着主权,肆无忌惮的撒着娇……

我随意的试了两下音,便弹了起来,是他写的《离思》。

他听了,顿了顿,但是没有回头。

我就唱着,这不足四分钟的歌,由元稹的《离思》改编。

原诗言,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我唱完了,也再也寻不到他的身影,我回了房间,把吉他装好,决定以后出门不再带着它了。

因为,现在我的模样,带着它,不适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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