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孩子需要上一所心仪的学校,但孩子户口在另一个城市,朋友虽然跟着父母在一本户口簿上,但房产证上并没有他的名字,所以孩子目前是上不了想去的学校,为此,朋友就想把自己的名字落在父母的房产证上。朋友有三兄妹,当初在他的父亲去世前曾留下遗嘱,家里的房产都分成三份。所以,朋友的哥哥怕日后麻烦,说孩子上学要在房产证上落名字必须写一个字据,并说明原因。朋友觉得房子是父母的,原本自己就有一份,似乎没必要写什么字据,于是前来咨询我,到底该不该写字据。
关于这个问题我也是回答不了,于是就请教了熟悉这方面知识的朋友。这朋友说名字可以上房产证,但只有买卖和赠与两种方式,由于赠与必须缴纳比较高的税费,相比赠与,交易方式缴纳的税费相对少一点,所以现在一般以交易方式继承父母的房产。交易有两种,一种是购买一定的份额,比如购买1平米,或者百分之多少,还有一种是全部过户,落在一个人名下。按份额交易会有麻烦事,以后在交易时房产上的所有人都必须同意,但凡有人不同意就无法进行交易。要解决将来有可能出现的麻烦事,房产交易中心的朋友建议一次性过户给我这位孩子需要上学的朋友,但前提是其他兄妹必须到场,要么签署放弃自己那份份额的说明,要么过户给哪个,由哪个按市场价和份额支付给其他的兄弟姐妹。所以,也并不是朋友大哥说的写个需要读书的一个字据就可以在户口簿上名字这么简单的事了,更不是我朋友认为的遗产里有自己的一份,理所应当就可以不征求家里兄妹意见就可以自行处理那么简单了。
我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朋友一家坐下来商量,是否可以以买卖的方式进行继承?如果以买卖的方式进行需要谈妥房产的价格和支付给其他兄弟姐妹的份额。如果孩子非要在这个学校读,可不可以找其他人帮忙解决?如果这个学校不行,能不能上其它的学校?可能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