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姑娘,跟她熟一点的人都知道她狂热的喜欢陈奕迅。
这姑娘高二的时候,学校请到了疯狂英语的创始人李阳来演讲以召唤出学子们学习英语的热情顺便推销他的学习资料。当然,对他来说是来推销资料顺便演讲也不一定。那天的具体情形姑娘已经记不太清了,毕竟已经过去快4年了。她记得的非常清楚的唯一一件事是李阳在给他们灌输无偶像论的时候把现在各种饭各种粉的行为贬低的一钱不值并认为所有的偶像都是无聊的东西并大声要求同意他的举手。我们的姑娘很欢快的举手了...是的,她举手的同时还同样欢快的深深鄙视了坐在她前面的把头埋下去抱着胳膊的另外3个姑娘。
当时这个姑娘并不知道陈奕迅是何许人也,更不知道她有一天会深深迷恋这个人的声音。所以对当时不追剧不听歌不怎么看电影闲着无聊就逗逗狗溜溜猫逛逛书店的姑娘来说偶像这个东西确实是一种匪夷所思的存在。她深深的不理解为什么有人愿意花上大把的钱耗费那么多精力只是为了听一个人唱几句歌说几句话,同样也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人声嘶力竭的吼着某某我爱你而这个某某完全不存在于我们普通人的生活圈里。于是乎,在李阳激扬愤慨的号召里姑娘兴奋的表明了自己的立场。她觉得自己永远不会这么脑残,她是不屑于如此的。
但是,生活告诉我们永远别说永远。
在2012年10月7号,已经变成时间充裕所以闲着没事也听听歌关注下娱乐圈的姑娘在听到Eason在某综艺节目上深情演绎的《好久不见》时,瞬间被秒杀。姑娘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激动,不过当时姑娘只是纯粹的喜欢他的歌而已,闲着没事就放着听,与唱歌的人是没关系的。于是当有人问她是不是陈奕迅放的屁也好听时,正昏昏欲睡的姑娘立马蹦起来很认真的解释说,“我只是喜欢他的歌而已,与他是没关系的。哎,你听到没有?"她非逼着人家同样认真的“恩。”了一句才放过这个话题。那时候的姑娘还是觉得自己与众不同不随波逐流,才不屑于为了几句好听的歌就爱上唱歌的人。
后来呢,随着姑娘越来越喜欢陈奕迅的音乐,便去搜他的各种演唱会,看着他的表演,姑娘觉得自己由喜欢声音升级到了喜欢声音的主人。她觉得陈奕迅的各种表情各种搞怪都很可爱,也觉得他认真的模样,深情的模样,专注的模样都让人无法拒绝。于是姑娘开始不否认自己喜欢陈奕迅,再到主动说起这个人,姑娘觉得自己是迷恋他了。
但是姑娘还是不理解那些追星的人,他们为什么喜欢的不是陈奕迅呢?姑娘再次深深的困惑了,其他歌手也好演员也好谁能跟E神比...好吧,原谅我们的姑娘已经魔怔了。。。于是姑娘一边继续鄙视不屑迷恋其他明星的人一边迷恋着她的E神。
其实到最后姑娘也不承认她是个追星族,她坚持自己只是喜欢陈奕迅而已(由仅仅喜欢声音升级到喜欢人,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啊。。。)。姑娘的确不是个称职的饭,你要问她陈奕迅是哪里人士高寿几何几多子女星座属相一概是不知不知不知不知不知。那又怎样,他是老是少家住何处这些东西对姑娘喜欢他完全没有任何影响。就只是纯粹的喜欢而已。姑娘有个闺蜜说,“我感觉有了陈奕迅你才像个少年人了,不像以前总是死气沉沉的一点活力都没有。”姑娘很喜欢这种感觉,也很愿意在有人说她的E神不好的时候站出来维护。在她看来没有人有资格对别人的生活评头品足,对别人还无所谓,涉及到她在乎的她就不能忍了。姑娘觉得自己要维护的人里多了一个神经兮兮的唱歌很好听的大神也是一件很棒的事情。
姑娘说,他的声音很有感染力,其他歌手也唱的好听,但是那些歌写的好,换个人唱也一样好听。陈奕迅不同,他唱的跟别人不一样,没有人有他那种感觉。没有人。
现在姑娘真真正正在担心并且感到有些害怕的是,万一等到她真正有能力可以随时随地追随他去世界各地看他的演唱会的时候他已经老得唱不动了怎么办。姑娘觉得这真是个问题。所以姑娘正在认真的考虑某学姐关于今年去看演唱会的提议。
因为这个姑娘真的很喜欢陈奕迅,所以她想把她在简书上第一篇文章献给陈奕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