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喜欢行走,是因为走得越来越少。
出门,就有公交,出租车,摩托车,汽车,也可以提前订好滴滴打车。再也不用为交通不方便而烦恼。所以,我们走得越来越少,越来越缺乏走路的锻炼。稍微走得远了,就会抱怨,走不动了。
小的时候。走过绵延起伏的山坡,欣欣向荣的草丛,一望无际的田野,奔流不息的河流。从未心生过抱怨,那样的行走,对于乡下的孩子,从来都不算什么。印象中走过最远的路,去外婆家。已经是黑夜了,和妈妈在月光下行走。我太笨了,光踩着月光反射的水坑,不知道黑的地方才是干干的路。走了很久,才到了外婆家,鞋子早已湿了,脚上也磨出了水泡。但我并不觉得疼痛,我觉得有意思极了。从未在黑夜里走过这么远的路途,当然,和妈妈一起,这是最重要的。若是一个人,便会害怕了。
现在,再也没有以前的脚力。逛街久了,尤其不行。觉得太累,身心俱疲。自动关闭脚力的一切行动,所以越来越懒,越来越不想动。
一次爬山,改变了我的想法。陡峭的山坡,只能用脚,我们爬了很久。庆幸穿上了一双好的运动鞋,才可以一直坚持到最后。爬上山顶,才理解到了用脚力去征服的感动。没有用任何的交通工具,只有一双运动鞋。
后来,我就开始很喜欢行走。尤其是渴望在清晨行走。清晨,阳光还没有照进窗户。但天已经亮起来了。用电饭锅把饭煮上,便下楼去感受行走。一阵阵微风吹来,有一种清凉的味道。看见一只黄色的小狗,一直跟着我。好像是觅食。去超市给它买了一个面包,开始时它嫌弃,不吃,看到我吃时,又眼巴巴的望着我。捏成碎片给它,全都吃了。这一次清晨的行走,是与一只黄色的小狗相伴。它也热爱着行走。
最近,在看一本书籍,《走吧张小砚》。有一种明媚的忧伤。一个女子行走的心灵力量。遇险,遭劫,爱情,乞讨,打架,拉萨,搭车,奇遇,恶狗,和尚,买卖,赌终身,每一个词语所包含的都是她所遇到的事情。所以她所承受的比平常的女子多的多。她是一个好运气的女子,所以能一直走到最后。路上遇到了许多好人,都帮助了她,也成为了朋友。但终究只是彼此的过客,留下了彼此最好的记忆,便不会再见。最好的记忆,也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一直对藏族的印象是热情好客,文中也体现了这一面。但还有另一面是冲动,稍稍意见不和便拔刀相向,性格豪气奔放,对爱情是执着念念不忘。这些都是藏族人的个性。
小砚爱上了一个藏族的男子,那个人也爱她。可是她明白,他们不能在一起,地域隔得太远,终究是一个难题。她选择了放弃。汉族的女子,从来懂得取舍,哪怕面对深刻的爱情。因为终究得活在现实里。
可是现实里,我们迈步向前,也许再也没有聂鲁达诗般美好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