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发管理办法》、《暂行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拟申请再融资的,需就再融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决议需明确有效期,实践中一般为一年。原则上,股东大会决议到期之前应召开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延期。股东大会决议超过有效期未及时延期的,公司应说明原因,并重新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程序,保健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就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时间、新的决议效力,公司有无发生重大变化,是否损坏公众股东利益出具明确意见……
有效期的决议,审核如何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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