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审案,《周礼》也有指导意见:“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五曰目听。”
辞听是观察当事人的语言表达,理屈者则语无伦次;
色听是观察当事人的面部表情,理屈者则面红耳赤;
气听是观察当事人陈述时的呼吸,理亏则气喘;
耳听是观察当事人的听觉反应,理亏则听觉失灵,你说什么话他没注意听进去;
目听是观察当事人的视觉和眼睛,理亏则不敢正视。
这就是一个肢体心理学大师写的!
子路一身正气,却没有基本的程序正义
原文
子曰:“片言可以折狱者,其由也与?”子路无宿诺。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华杉详解
这是讲做法官判案。
“片言”,又叫单辞,就是只有单方面的言辞。
古代审案的程序,原告说了,被告还要说,这叫“两造”。《周礼》有具体规定,先取两券,把原告被告的陈述分别写在上面,开庭之后,再用一个书契,将判决写在上面,这就是前券后契,两券两契,少了一个,就不合程序,可以说判决本身就不合法,不能生效。
“券”和“契”,都是最严肃、分量最重的东西,是重要凭证,比如现在咱们的证券,是凭证。古代最厉害的有铁券,皇上给发一个铁券,是免死金牌,皇上承诺,犯了死罪也可以原谅一次。“契”呢,契约的契,也是很严肃的,不能违背的。
“券”,书于简牍,常分为两半,双方各执其一,以为凭证,后用纸帛书写。《说文解字》这么解“券”:“券,契也。……券别之书,以刀判契其旁,故曰契券。”
审案毕,原告被告各拿到一片,竹片或者木片,上面有自己的陈述,也有法官的判决。
折狱之法,前券后契,必得两具,“券不两具”,谓之单辞,单辞“不治”,不能下判决。“契不两具”,叫不能举契,也不能判决。
子路怎么判案呢,他不守程序:“片言可以折狱者,其由也与?”原告说完,他只拿到一片,被告的陈述他根本都不听,他就判决了。孔子说:能这么干的,恐怕只有子路吧?
孔子这是夸子路呢,还是批评子路呢?
历代解读,一边倒的都是夸。我比较奇怪的是连张居正都夸!张居正说:
人之争讼者,各怀求胜之心,情伪多端,变诈百出⋯⋯盖仲由忠信明决,惟其有忠信之心,故人不忍欺;惟其有明决之才,故人不能欺,此其所以言出而人信服之,不待其辞之毕也。
张居正也知道,那争讼之人,情伪多端,变诈百出。但是一见到子路,他们都讲实话了。因为一来子路忠信,人们都不忍心骗他,二来知道他明察秋毫,也骗不了他。他呢,经验丰富,聪明绝顶,只听一面之词,就已经明白是怎么回事,马上就能做出判决。
大概大家都觉得子路了不起,剖决如流,才干非凡,还一身正气,有强大的道德软实力。不过我们现在知道,他这是没有基本的程序正义,他的老师天天教他要恢复周礼,他连最重要的司法程序都不遵守。
张居正身为宰相,他是不会允许他的下属这样审案的。但面对《论语》,谈到子路,他也糊涂了。
“子路无宿诺。”后面又跟了这么一句,说子路承诺什么事,没有隔夜的,马上就办。他就是个急性子,为这个被老师批评过很多次了。
孔子怎么审案呢?他做过大司寇,最高法官啊。他审案是不是比子路还厉害?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审案啊,我可没有子路那本事,我和一般人差不多!我的本事,我的追求,在于使天下无讼!
如何审案,《周礼》也有指导意见:“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五曰目听。”
这叫“五听”。郑玄是这么注释的:
辞听是“观其出言,不直则烦”,观察当事人的语言表达,理屈者则语无伦次;色听是“察其颜色,不直则赧然”,观察当事人的面部表情,理屈者则面红耳赤;气听是“观其气息,不直则喘”,观察当事人陈述时的呼吸,理亏则气喘;耳听是“观其聆听,不直则惑”,观察当事人的听觉反应,理亏则听觉失灵,你说什么话他没注意听进去;目听是“观其眸子视,不直则眊然”,观察当事人的视觉和眼睛,理亏则不敢正视。
这简直就是一个肢体心理学大师写的!
所以要练这审案的本事,要把自己练成一个“人体测谎仪”!孔子说,我可没那个本事!我和一般人也差不多,这活不好干!
子路厉害!他听一面之词就能判决!我想,孔子这不会是夸子路吧!他喜欢子路,但子路也是被他敲打得最多的。一句讽刺之言,大家都当夸子路。都像子路那样,中国司法就完了。
“必也使无讼乎!”孔子说,审案我也不行,还是教化天下,道之以德,齐之以礼,使民知耻向化,兴于礼让,使天下无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