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士师记14章
参孙被形容为“沉迷美色的士师”,王明道先生形容他是自由恋爱的先行者。
14-15章讲述一段他与一位非利士女子的恩怨情仇。
首先,我们看到一个冲动不受教的人。1-4节
提摩太·凯勒牧师形容参孙是彻彻底底的感官动物,性格极其冲动,他眼睛所看见的,他就想占有。
神禁止我们与外邦人通婚,免得他们引诱我们离弃真神。用今天的话说,参孙是一名后现代主义者,他的内里充满反叛,反传统,反权威。
参孙不听父母的劝阻,任性要与非利士女子结婚。在当时的历史处境中,婚姻不是个人做主的,乃是父母做主的。但可能参孙的父母好不容易得了这个儿子,在成长过程中过于溺爱,导致今天的局面。
参孙的冲动不受教,其实正是当时以色列人的缩影。有一句话来描写当时的士师时代:“那时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新译本的翻译是“那时没有王,各人以为对的事去行。”真理不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我认为对的,就是真理。
虽然参孙反叛不听父母的话,但神却在错中掌权,神甚至能借着我们的犯罪和软弱来达成他美善的旨意。
耶稣基督被恶人杀死,却最终达成伟大的救恩,这是神的先见和定旨(徒2:23)。
其次,我们看到一个被圣灵感动的人。5-20节
经文两次出现“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6节,19节),圣灵的能力大而无比,参孙徒手杀死了一只狮子,也徒手杀死了三十个非利士人。
参孙作为拿细耳人是不允许挨近任何的尸体,他吃了死狮体内的蜜蜂,这会让他成为礼仪上的不洁。
在参孙的身上,我们看到神无尽的恩典和丰富的怜悯,如此叛逆不堪的人,神竟然使用他,为了达成拯救他子民的使命。
在参孙的身上,我们也要看到我们的影子,我们并不比参孙强,我们比我们想象的还要败坏。如此污秽、软弱、败坏不堪的我,神竟然也使用我们,成就他美善的旨意。我们只有向神献上感恩和赞美。
结语
以上我们看到参孙的两面性,一方面他是冲动不受教的,另一方面他是被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的。
冲动和感动两者并存,我们只能说神的恩典令我们充满惊讶且欢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