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得最有意义的人,并不是活的岁数最大的人,而是对生命最有感受的人。
一个人可能活了100岁,但他可能从未真正生活过,这样,他还不如在年轻的时候就走进坟墓呢!
这是卢梭的一篇文章,不管是思想、逻辑,还是语言风格都是我喜欢的类型,个人比较喜欢逻辑、调理清晰,明显的文章,之前比较明确好懂,散文的话要在很轻松的状态才能看得下去,很显然,现在的我是修炼不出这样的境界的,所以,直白、简单、朴实的文章是我比较喜欢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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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可能活了100岁,但他可能从未真正生活过,这样,他还不如在年轻的时候就走进坟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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